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署:
罗永忠
罗丽华
钟海晖
李光金
庹先国
缪银兵
赵明川
刘小进
罗萍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钟海晖
高欢
陈春
饶红
王琳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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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罗永忠
罗丽华
钟海晖
李光金
庹先国
缪银兵
赵明川
刘小进
罗萍
钟海晖
高欢
陈春
饶红
王琳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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