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46 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 川新能 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6,033,602.6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30,779,928.13元,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 33,752,955.86元,截至 2026年6 月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03,060,574.8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68,194,746.90 元。
为切实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拟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1.分配基准:2026 年半年度。
2.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6,168,34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80,003,768.9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影响,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补流资金 59,028.32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未来十二个月仍有使用募集补流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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