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靖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董事柴斌锋、孙民杰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5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追认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追认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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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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