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8 月 2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上述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提名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角帅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生效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6年 8月20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鹏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生效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6年 8月20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任命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动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新任财务负责人角帅涛先生、新任董事会秘书张鹏乐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任命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拟聘任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符合岗位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任职资质、履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本次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2026 年第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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