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截至2026年8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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