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8 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7 日 14:30-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 年 9 月 6 日 15:00—2026 年 9 月 7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普通股 | 920012 | 创达新材 | 2026年9月2日 |
2.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
江苏省无锡市城南路 201-1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普通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1.00、2.00);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1.00)需回避表决股东为(绵阳市惠力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张俊、陈火保、上海锡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黄威、陆南平、翁根元)。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9 月 7 日 14: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城南路 201-1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朱晓峰;联系电话:0510-8536068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0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的股东账户:
委托人的持股数量:
议案表决授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如适用) | ||||
| 1 |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页)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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