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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十余人破门强拆,房主反击致1死3伤,法院:无罪,强拆人员已判刑

柯锦雄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房主属正当防卫,依法判处无罪,判决于8月18日生效。该案也是全国首例反抗非法强拆致人死亡,房主被判无罪的正当防卫案。案件源于一起发生在2023年的强拆事件,面对十余人持械破门强拆,房主张恒父子反击致强拆人员一死、三伤。


法院的这份判决,重申了住宅的安宁权不可侵犯的原则,也明确了针对住宅权的侵害公民亦可以行使正当防卫。


从判决书披露的内容来看,检察院在起诉之时,虽然已认定“违法拆迁”,但是又认为致人死亡的结果超出了不法行为所造成的侵害,属于“防卫过当”。这种观点在所有致死型防卫案件中比较多见。该观点经常被诟病为客观归罪,不管前因后果,只要出现死亡结果就认定为犯罪,但昆山反杀案等案件被认为是唤醒了“沉睡”的刑法第二十条。


2020年9月,“两高一部”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即便有了这样的指导意见,但是发生在2023年的该案还是历经3年才取得无罪的结果,因为案案不同,人事各异。


按照《刑法》第20条第1款,正当防卫需同时满足5个要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每一个要件都需要接受法律严苛的审视,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起因、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而不是站在事后的“上帝视角”评判。


不妨试想,清晨时分,十余人持械、开着挖机闯入自己的家中,这种违法拆迁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到了当事人的住宅权以及人身安全,在如此众寡悬殊、情势紧急的情况下,司法审查应该更多地站在遭遇非法强拆的一方、站在“保家”的一方考量,这是法律应有的温度。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本案关联案件,即强拆人员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先于本案宣判,涉事强拆人员,3人被判1年或2年不等的实刑,其余7人则判缓刑。也就是说,秦都区法院先一步认定了违法拆迁行为属于犯罪。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的发展与信仰需要一个个具体的案例,不断激活那些“沉睡”的条款,不断重申权利的边界。反抗强拆致死被判无罪的首例判决,既是在重申公民“保家”的权利,同时也是对违法强拆行为和人员的警示,倒逼依法征地拆迁。




本期编辑  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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