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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你好 豫信电科2021年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履约截止日为2026年11月26日,承诺明确仅允许资产注入、对外转让、关停三种终局处置方式,不认可单纯纸面业务隔离作为解决方案。请问公司董事会是否已正式发函向豫信电科索要书面履约处置预案?能否披露函件发送时间、控股股东书面回复内容?请豫信电科严格按照承诺函约定,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请董事会敦促控股股东完全履约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维护自身及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正严格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约定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目前不涉及同业竞争事项,后续如有达到披露标准的进展或具体方案,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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