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 月 28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28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 年8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 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5)人 |
| 1.01 | 选举邱奕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选举方贤水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选举吴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4 | 选举赵东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5 | 选举金丹文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侯江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选举陈林荣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选举洪鑫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
| 4.01 | 《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原材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2 | 《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相关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和相关公告。
3、议案1.00 和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根据相关规定,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议案1至议案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 4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3 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6、公司此次召开的股东会审议的议案4的子议案4.01 和4.02 为关联交易,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议案 4的子议案 4.01 和4.02 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前述议案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8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冠双;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0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3
2.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1、提案2为累计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3、议案 4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8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8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书有效期限:2026 年 月 日——2026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26 年 月 日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 1.01 | 选举邱奕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方贤水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吴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赵东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5 | 选举金丹文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选举侯江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陈林荣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洪鑫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 |||
| 4.01 | 《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原材料的议案》 | √ | |||
| 4.02 | 《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 √ | |||
说明:
1.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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