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等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90,166.52 万元,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4,703.47 万元。截至2026 年6月30 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65,336.25 万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44,850.84 万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3,821,562,147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381,840,072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该部分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 3,439,722,075 股。本次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095,749,867.50 元。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股份、可转债转增 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年)》等规定。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该方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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