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微创光电自挂牌以来共进行两次股票发行,截至 2026年6月 30日,两次股票发行基本情况如下: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7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0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0.00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8.1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8,160,000.00 元,扣除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主承销和保荐协议,公司须支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19,944,96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98,215,04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已于2020年7月20 日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账号为127905601410888,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2-00039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 10 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462号”文《关于同意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微创光电向特定对象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票37,237,816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005,474.32元。扣除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主承销和保荐协议,微创光电须支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7,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51,505,474.32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已于2022 年 10 月 31 日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光谷科创支行,账号为70270078801900000164,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2-00084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根据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17日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82,020,384.10元,其中: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22,479,483.27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计使用717,390.00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9,540,900.83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计使用0.00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4,543.20元,结余募集资金(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余额为17,866,738.91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218,160,000.00 |
| 减: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含税) | 19,944,960.00 |
|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资金总额 | 198,215,040.00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1,672,083.01 |
| 二、募集资金使用 | 182,020,384.10 |
| (一)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 | 122,479,483.27 |
| (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59,540,900.83 |
| 其中:支付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含税) | 3,338,199.35 |
| 三、截止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17,866,738.91 |
2、根据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1月3日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52,635,839.60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采购商货款132,143,134.02元,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报销款20,492,705.58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0.00元,结余募集资金(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余额为0.0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59,005,474.32 |
| 减:承销费用(含税) | 7,500,000.00 |
|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资金总额 | 151,505,474.32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1,130,365.28 |
| 二、募集资金使用 | 152,635,839.60 |
| (一)支付采购商货款 | 132,143,134.02 |
| (二)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报销款 | 20,492,705.58 |
| 其中:支付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含税) | 720,000.00 |
| 三、截止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于2020年7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7月,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 序号 | 银行名称 | 账户 |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 127905601410888 | 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 |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8111501011700735572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 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光谷科创支行 | 70270078801900000164 | 补充流动资金 |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1日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9月16日注销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5年9月15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光谷科创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5年9月16日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户 | 初始存放金额(元) | 截止日余额(元) | 用途 |
|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注1,注2) | 127905601410888 | 138,750,528.00 | 17,866,738.91 | 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 |
| 合计 | 138,750,528.00 | 17,866,738.91 | |||
注 1: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资金总额 198,215,040.00 元,扣除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911,736.46 元,扣除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59,464,512.00 元,初始存放金额为 138,750,528.00 元。 注 2:根据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公司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转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59,464,512.00 元,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户内资金已使用完毕,该账户于2022年9月 16日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附表2。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 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71.81294 万元。
根据《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的投向说明,如果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者其他方式自筹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果本期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多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则剩余资金将用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根据投资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分步先行投入部分金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非补充流动资金用途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9,821.5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74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202.04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 | 否 | 13,875.05 | 71.74 | 12,247.95 | 88.27%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5,946.45 | 5,954.09 | 100.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19,821.50 | 71.74 | 18,202.04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形势波动、行业市场需求调整及相关政策导向变化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基于审慎经营原则对项目投资进度进行了合理调控,导致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1.81294万元。根据《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的投向说明,如果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者其他方式自筹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果本期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多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则剩余资金将用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根据投资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分步先行投入部分金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置换。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上市公司定向发行)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5,150.5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263.58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150.55 | 0.00 | 15,263.5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5,150.55 | - | -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