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锂电”或“公司”)于 2026年7月 29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都伟云、周新芳、周志伟、钱旭及其一致行动人长兴天赋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都伟云、周新芳、周志伟、钱旭及长兴天赋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6年6月18 日至2026年7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天宏锂电股份共 814,072股,占天宏锂电总股本的 0.7931%,使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59.7931%减少至59.0000%,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形。
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都伟云、周新芳、周志伟、钱旭、长兴天赋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持股变动时间 | 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29日 | ||
| 股票简称 | 天宏锂电 | 证券代码 | 920252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 | 是☑ 否□ |
| 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减持股份(股) | 减持比例 |
| 都伟云、周新芳、周志伟、钱旭及长兴天赋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814,072 | 0.7931%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0,563,8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9.0000%。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都伟云、周新芳、周志伟、钱旭及长兴天赋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有股份 | 61,377,964 | 59.7931% | 60,563,892 | 59.0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341,394 | 26.6354% | 26,527,322 | 25.8423% | |
二、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存在差异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三、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进展及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都伟云、周新芳、周志伟、钱旭和长兴天赋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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