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证券代码:920239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Changhong NewEnergy Technology Co.,Ltd.
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4室
二〇二六年七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4
第二节 释义....7
第三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9
第四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32
第五节 主要财务数据....51
第六节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56
第七节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57
第八节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63
第九节 中介机构信息....64
第十节 有关声明....6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7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绵阳市国资委的同意批复。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 mathrm P _ 1 = P _ 0 - D ; ;送股或转增股本: mathrm P _ 1 = P _ 0 / Gamma ( 1 + mathrm N ) ;两项同时进行: mathrm P _ 1 mathrm = left( P _ 0 mathrm - D right) /(1+N)
其中, mathrm P _ 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mathrm P _ 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高倍率锂电池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99,934.67 | 80,3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109,934.67 | 90,300.00 | |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七、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 普通名词释义 | ||
|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长虹能源 | 指 |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
| 定价基准日 | 指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
| 长虹集团 | 指 |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 长虹飞狮 | 指 | 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一级子公司 |
| 长虹三杰 | 指 | 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一级子公司 |
| 深圳聚和源 | 指 | 深圳长虹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一级子公司 |
| 湖南聚和源 | 指 | 湖南长虹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二级子公司 |
| 杰创锂电 | 指 | 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二级子公司 |
| 深圳飞狮 | 指 | 深圳市飞狮电池有限公司 |
| 泰国公司 | 指 | 长虹新能源(泰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
| 苏州研究院 | 指 | 长虹三杰(苏州)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1-3月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公司章程》 | 指 |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股东会 | 指 |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指 |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专业名词释义 | ||
| 一次电池 | 指 | 不可循环使用的电池。 |
| 二次电池 | 指 | 可以多次充放电、循环使用的电池,如铅酸电池、镉镍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 |
| 锌锰电池 | 指 | 又称干电池,是以电解二氧化锰为正极,锌为负极,进行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电流的一次电池,主要包括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扣式电池等。 |
| 碱电、碱锰电池 | 指 | 又称碱性锌锰电池、碱锰电池,是使用碱性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等材料作为正极,锌等材料作为负极,氢氧化钾为电解质的锌锰电池。 |
| 碳电、碳性电池 | 指 | 又称碳性锌锰电池、普通锌锰电池或碳锌电池,是使用电解二氧化锰等材料作为正极,锌筒作为负极,氯化锌和氯化铵为电解质的锌锰电池。 |
| 素电池、光身电池 | 指 | 又称裸电池,是未贴商标及未进行任何包装的干电池。 |
| 锂电池、锂离子电池 | 指 |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锂离子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锂离子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 |
| 动力电池 | 指 | 为电动汽车、电动工具等电动装置提供电能的化学电源。常用的动力电池包括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动力电池若无特别说明均指锂离子动力电池。 |
| 正极材料、负极材料 | 指 | 化学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
| 电池PACK | 指 | 利用机械结构将众多单个锂离子电池电芯通过串/并联连接成电池组。 |
| 电芯 | 指 | 单个含有正、负极的电化学电池电芯,一般不直接使用。 |
| 18650 | 指 | 锂离子电池型号,其中18表示直径为18mm,65表示高度为65mm,0表示为圆柱形电池。 |
| 21700 | 指 | 锂离子电池型号,其中21指电池直径为21mm,70指高度为70mm,0表示为圆柱形电池。 |
| 26700 | 指 | 锂离子电池型号,其中26指电池直径为26mm,70指高度为70mm,0表示为圆柱形电池。 |
| 电解液 | 指 | 化学电源中正、负极之间提供离子导电的液态介质。 |
| 三元材料、三元正极材料 | 指 | 多元金属复合氧化物,主要指镍钴锰酸锂(NCM)、镍钴铝酸锂(NCA)等。 |
| 石墨负极 | 指 | 以石墨为原材料制备的负极材料。 |
| BOM单 | 指 | 物料清单,即以数据格式来描述产品结构的文件,是计算机可以识别的产品结构数据文件,也是ERP的主导文件。 |
| BBU | 指 | Battery Backup Unit(电池备份单元)是一种内嵌于服务机柜等分布式短时备用电源系统。 |
| mAh | 指 | 毫安培小时,衡量蓄电设备容量的单位。1mAh表示该蓄电设备在供电电流强度为1mA时能持续工作1小时。 |
| GWh | 指 | 千兆瓦时,衡量电能(能量)的国际单位,主要用于量化在一段时间内产生、消耗或储存的电能总量。 |
| OEM | 指 |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的缩写,它是指一种代工生产方式,制造方根据委托制造方提供的设计或规格生产产品,然后将其出售给委托制造方。 |
| eVTOL | 指 | 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的缩写,是一种采用电力驱动、能够垂直起飞和降落的航空器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 股份类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79,434,708 | 98.55%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639,496 | 1.45% |
| 合计 | 182,074,204 | 100.00% |
第三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证券简称 | 长虹能源 |
| 证券代码 | 920239 |
|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 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覆盖碱性锌锰电池、高倍率锂电池及聚合物锂电池三大细分赛道,是集设计、开发、生产与销售于一体的专业系统方案提供商 |
| 发行前总股本(股) | 182,074,204 |
| 保荐机构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 郭健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绵阳高新区新平大道36号 |
| 联系方式 | 0816-2415005 |
| 董事会表决日 | 2026年4月3日 |
| 上市日 | 2021年2月9日 |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的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2026年 3月 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82,074,204 股,股权结构如下:
(二)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长虹集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长虹集团持有公司 11,115.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5%。长虹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曾用名 |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00720818660F | |
| 成立日期 | 1995年6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柳江 | |
| 住所 | 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 | |
| 经营范围 | 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进行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日用电器、日用金属制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矿产品销售,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机械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厨柜及燃气具的销售,利用互联网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仓储、货运,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及设备租赁,武器整机、配套装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酒店与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90.00% | |
| 四川省财政厅 | 10.00% |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争议的情况。
(三) 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情况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股份性质 | 限售情况 |
| 1 | 长虹集团 | 11,115.43 | 61.0489% | 国有法人 | 0 |
| 2 | 齐丽萍 | 197.63 | 1.0854% | 境内自然人 | 0 |
| 3 | 郭龙 | 191.38 | 1.0511% | 境内自然人 | 143.54 |
| 4 | 刘佳莉 | 66.85 | 0.3672% | 境内自然人 | 0 |
| 5 | 樊荣 | 61.13 | 0.3357% | 境内自然人 | 0 |
| 6 | 曾涛 | 50.03 | 0.2748% | 境内自然人 | 37.53 |
| 7 | 刘全富 | 47.62 | 0.2615% | 境内自然人 | 0 |
| 8 | 李楠 | 46.23 | 0.2539% | 境内自然人 | 0 |
| 9 | 沈云岸 | 43.58 | 0.2394% | 境内自然人 | 32.69 |
| 10 | 王胜兵 | 42.00 | 0.2307% | 境内自然人 | 36.00 |
| 11 | 现有其他股东 | 6,345.54 | 34.85% | - | 14.19 |
| 合计 | 18,207.42 | 100.00% | - | - | |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竞争情况
(一)行业特点
1、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碱性锌锰电池、圆柱形高倍率锂离子电池和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C384 电池制造”子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2 电子核心产业”之“1.2.3 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行业。
2、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
目前,我国电池行业的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电池制造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等。各管理部门或组织的主要职能如下:
1)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负责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拟定技术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与行业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等。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与规划等,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推进产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行业体制改革,促进行业技术发展和进步等。
3)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成立于1988年,经国家民政部注册批准,具有法人资格,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国家一级协会。协会主要职能为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4)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协会成立于1989年 12月,现有530多家会员单位,下设碱性蓄电池与新型化学电源分会、酸性蓄电池分会、锂电池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干电池工作委员会、电源配件分会、移动电源分会、储能应用分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电池隔膜分会等十个分会。协会主要职能为开展对电池行业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依法开展行业生产经营统计与分析工作,开展行业调查,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电池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协会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①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情况
| 法律法规名称 | 最新修订实施时间 | 颁发部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 2025年 | 全国人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21年 | 全国人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020年 | 全国人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2018年 | 全国人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2018年 | 全国人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2015年 | 全国人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2014年 | 国务院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2013年 | 国务院 |
②行业主要产业政策情况
| 政策名称 | 发布时间 | 发文机关 | 相关内容 |
| 《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23年1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 支持开发超长寿命高安全性储能锂离子电池。优化设计和制造工艺,从材料、单体、系统等多维度提升电池全生命周期安全性和经济性。推进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全气候电池、固态电池和快充电池等研发和应用。 |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 2023年12月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将锂离子电池、铅蓄电池、碱性锌锰电池(600只/分钟以上)等电池产品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成套制造装备列为“鼓励类”。 |
|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 2024年6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引导锂电池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
| 《国家锂电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 | 2024年11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到2026年,计划新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00项以上,引领锂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标准服务行业巩固优势地位的作用持续增强。开展标准宣贯和实施推广的企业超过1000家,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0项以上,提升我国锂电池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
| 《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 | 2025年8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将“锂电池”纳入重点增长领域,设定营收增速目标;明确提出支持手机向高端化、智能化迈进,支持可穿戴设备等新产品发展。 |
| 《“十五五”新型电池产业发展规划》(启动编制) | 2025年9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强调防范低水平重复建设,不再追求产能规模,而是聚焦技术迭代和产业链安全。 |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 2025年10月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 |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强国。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 |
3、行业发展状况
电池是一种能量转化与储存的装置。按照电池的工作原理分类,可以分为化学电池、物理电池和生物电池。化学电池是利用化学反应将化学能转换为电能的装置,可再次分为一次电池和二次电池,包括锌锰电池、铅酸电池、锂电池、镍氢电池等。物理电池是用物理效应将其他形式的能量转换为电能的装置,如热电偶电池、太阳能电池等。生物电池是利用电活性微生物或酶的代谢活动来发电的新型生物能源装置,如微生物燃料电池、植物微生物燃料电池、酶电池等。
(1)碱性锌锰电池行业
碱性锌锰电池是以二氧化锰为正极,锌为负极,通过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电流的一次性电池,俗称干电池。碱性锌锰电池行业发展历史悠久,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标准化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种生活场景。与其他一次电池相比,锌锰电池具有存储周期长、功率高、放电性能好、电池容量高、自放电效率极低等优势,且电池基本不含汞、铅等重金属元素,对环境友好,在民用一次电池领域占据了主导地位。
从存量市场来看,电池作为移动照明灯具、遥控器、钟表、传统电动玩具、收音机等各类小型电器的配套电源,锌锰电池下游产业聚集了大量的日常必需品,市场规模较为稳定。存量市场方面,产品具有价格低、便于携带的优势,市场需求较为稳定;增量市场方面,以锌锰电池为主要电源的新兴小电子产品、智能化小型家电呈现稳健增长趋势。从全球市场规模来看,根据QY Research 数据,2024年全球碱性锌锰电池市场规模为53.65 亿美元,预计到 2031 年全球市场规模将达到 59.86 亿美元。从市场需求来看,全球碱性锌锰电池市场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北美地区,且随着亚洲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推进,占比将持续提升。
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碱性电池制造基地,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碱性电池出口国。近年来我国碱性锌锰电池总产量保持小幅波动、总体平稳增长的趋势。根据《电池工业》数据,2024年我国碱性锌锰电池产量达到 205.8亿只,其中圆柱形碱性锌锰电池产量170.84亿只,出口占比超过 50%。根据海关数据,我国圆柱形碱性锌锰电池出口量和出口金额总体呈现增长趋势,2025年我国碱性锌锰电池出口164.25亿只,其中圆柱形碱性锌锰电池出口 138.36亿只,出口金额 12.52 亿美元。
(2)锂离子电池行业
锂离子电池按照电池结构分类,主要包括圆柱形锂离子电池、方形锂离子电池和软包锂离子电池。圆柱锂离子电池结构较为简单,电池外壳一般为钢壳或者铝壳,其密封性良好,内部卷绕式结构使得电池具有较好的散热性能,比较适用于对功率要求高的设备,主要应用在消费电子、电动汽车等领域;方形锂离子电池定制化程度较高,可以根据不同产品的需求设计不同的尺寸和容量,在电池组的组装过程中排列更为紧密,结构稳定,抗外部冲击方面表现良好,主要应用在电动汽车和储能领域;软包锂离子电池可以根据实际的设计需求进行调整,外壳通常采用铝塑复合膜,重量相对较轻,主要应用在消费电子如手机、平板电脑和一些对电池形状有特殊要求的小型储能或可穿戴设备中。
1)圆柱高倍率锂电池行业
锂电池倍率性能是指电池在短时间内放电的速度和稳定性,高倍率锂电池是指能够以相对较大的电流进行充放电的电池,具有高输出功率、快速充放电、长循环寿命等特点。高倍率锂电池主要应用在电动工具、清洁工具、园林工具等领域,能够满足产品对电池瞬间高输出功率、强环境适应性、高安全性的要求。
受到宏观经济以及电动工具领域去库存导致需求下滑的影响,2022和 2023年全球高倍率锂电池出货量下滑。2025 年全年,全球高倍率锂电池出货量明显增加,根据 EV Tank统计,2025 年全球高倍率锂电池出货量达到 42.5 亿只,同比增幅超过 11.8%。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高倍率锂电池生产国,2025年出货量达到34.3亿只,占全球比重达到80.7%。
2019-2025年全球及中国高倍率锂电池出货量(亿只)
目前,高倍率电池以圆柱为主,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吸尘器等领域,软包电池主要应用于无人机、eVTOL等领域。
一方面全球无绳化、便携性趋势推动家用清洁工具、专业电动工具等领域对高倍率锂离子电池的需求保持快速平稳增长;另一方面随着物联网时代的到来,不断涌现的新应用场景例如无人机、智能家居产品的普及进一步催生对高倍率锂离子电池的需求。应用领域来看,电动工具、吸尘器等小动力电池领域仍是高倍率电池的重要应用场景,占据市场 80%以上
市场份额。
根据EV Tank数据,2025年全球高倍率电池市场整体规模达到了 347.2亿元,其中高倍率圆柱锂电池的市场规模达到 220.8亿元,占比达到 63.6%。从地区层面来看,2025年中国高倍率电池市场规模约 251.5亿元,约占全球的72.4%,其中高倍率圆柱电池市场规模 167.4亿元,占比66.5%。
2019-2025年全球及中国高倍率电池市场销售规模
2)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行业
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与方形和圆柱锂电池的区别在于其采用铝塑复合膜作为外壳材料,这种封装方式使得电池在结构上具有柔性,可根据需要制成不同外形和尺寸的电池,适用各种应用场景。聚合物软包锂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电池外形灵活性强、安全性好等优点,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电子产品对轻薄化、小型化、高性能、使用安全的要求,因此在新兴消费电子产品领域应用越来越广泛。目前其主要应用于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医疗设备、物联网终端设备、数码产品等产品中。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全球消费电池受益于技术进步和政策利好,2020-2024年全球出货量从 99 亿只增长至 177 亿只。从产品类型来看,消费电池以小型锂电池为主。小型锂电池市场由 2020 年的 74 亿只增至 2024 年的 126 亿只,年复合增长率为 14.1%,呈现出稳步增长趋势。
小型锂电池以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为主。近些年来随着大健康和新兴终端产业的飞速发展,智能穿戴、智能医疗、智能家居、机器人等终端产品迎来蓬勃发展,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也迎来了发展机遇,随着新兴电子产品智能化、小型化和物联网化,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将会成为消费类特别是新兴消费类电子终端等产品上主要的能源供应者。
(二)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1)碱性锌锰电池行业
从国际市场来看,碱性锌锰电池行业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稳定的竞争格局,市场主要由国际大品牌商和国内头部电池企业占据。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碱性电池生产基地,其次是美国,第三是日本。美国两大电池品牌金霸王(Duracell)、劲量(Energizer)依然在发达地区的中高端市场占据大量份额;日本主要电池厂商为松下、富士和东芝,其产品主要供应日本和东南亚地区。目前国内领先的碱性电池企业已是国外品牌的重要制造服务商,一半以上国际份额的碱性锌锰电池是由中国企业贴牌生产,而国内企业自有品牌的国际市场份额较小。
国内市场方面,在国家扶优扶强政策的引导下,行业的优胜劣汰和兼并重组进一步加速,行业两极分化现象日益加剧,许多技术落后的中小企业被淘汰出局,优势企业的市场份额正逐步提高。目前行业主要竞争格局暂无大的变化,但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2)锂离子电池行业
公司锂离子电池以高倍率锂离子电池为主。全球高倍率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集中在中、日、韩三国,其中韩国以三星为代表,日本以村田为代表,中国以亿纬锂能、蔚蓝锂芯、长虹三杰等企业为代表。总体来看,全球高倍率电池市场以中国为主导,市场份额达 79%,韩国在三星SDI的带动下,市场份额约为16%,日本占比约为 5%。
圆柱类高倍率电池是高倍率电池的主要形状类别,占比高达 87%,主要应用在电动工具、吸尘器等领域。从企业竞争格局来看,三星 SDI 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占圆柱类高倍率电池市场份额的 20.7%。长虹三杰圆柱高倍率锂电池被广泛应用在电动工具和吸尘器领域,2024年全球市场份额为 8.2%,全球排名第四。
2、公司的竞争优势
(1)碱性锌锰电池产品的主要竞争优势
①技术优势
公司构建了一个涵盖材料配方、结构设计、生产工艺到智能制造全方位的技术体系。在碱电材料领域,公司通过核心材料的配方优化与工艺突破,实现了电池性能的提升。在结构设计方面,公司通过双刻线封口防漏结构技术、防爆安全阀设计等一系列创新设计,攻克了碱性电池存在的漏液、鼓包等行业痛点。在生产工艺方面,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核心设备与构建智能化生产体系,实现了从“制造”到“智造”的跨越。
同时,公司为适应未来的发展,建立并形成强大的研发团队,制定了清晰的电池技术发展战略,坚持“研发一代、储备一代和生产一代”的技术发展路径,在同行中已形成明显的技术优势。公司先后参与起草和制定了多项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是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领先优势。
②智能制造优势
公司对引进的生产线进行了消化、吸收、再创新,成功研发出具备完全独立知识产权的碱锰电池高速智能生产线,实现了全流程自动化,生产速度达到每分钟750只。该产线在结构、效率、自动化及精密程度等方面,均能与全球一流碱电产线媲美,实现高端制造设备的国产化替代。公司智能制造产线搭载 5G 专网底座,构建了全链接的数字神经系统,将产线上的每一台设备、每一个传感器、每一辆AGV 小车实现实时互联,为海量生产数据的实时采集、传输与处理提供坚实的网络底座。公司将AI视觉检测系统嵌入生产制造全流程,构建了行业领先的智能质检体系,能够全方位检测电池质量,精准识别肉眼难以判断的问题。
③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的积累发展,长虹能源已形成一支专业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稳定性高的核心管理团队与技术骨干队伍。公司核心管理层在电池领域深耕多年,部分成员任职年限超过20 年,对行业发展趋势及产品研发制造具有深刻洞察,能够针对市场变化趋势、国家政策变化动向及客户需求迅速作出响应,及时调整经营模式和决策速度以匹配客户需求,从而带动公司整体业务快速发展。
④高端客户优势
公司的碱性锌锰电池产品以 生产销售为主,凭借深厚的研发能力和稳定的产品质量,与金霸王、劲量、东芝、松下等国际知名电池品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任、合作关系。公司拥有“绵阳+嘉兴+泰国”三地制造基地,形成全球供应网络,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订单需求,保障产品的及时交付。国际知名企业供应商筛选过程的复杂、漫长,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信任关系、稳定的交付能力与持续的技术创新,已形成显著的客户黏性壁垒,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他竞争对手的介入,从而使得公司实现持续发展并保持核心竞争力。
(2)锂离子电池产品的主要竞争优势
①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确定三元体系并深耕高倍率锂电领域的企业,通过十余年的研发创新和技术积累,在高倍率锂离子电池领域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公司产品在充放电倍率、高倍率温升控制、循环寿命及一致性等方面优于同型号产品的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成功攻克了高倍率与高能量密度兼容难题,以 INR21700-5800mAh高容量圆柱锂电池为例,产品在能量密度提升的同时,保持优异的高倍率放电性能。公司在小圆柱电池领域成功实现了全极耳技术的应用,有效解决了高倍率电池充放电过程温升过快的痛点,公司已经构建了成熟的全极耳电池产品矩阵。公司拥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研发团队和配套完善的先进装备,覆盖材料、电芯设计、工艺优化等环节,形成了公司在锂电池研发、生产、制程管控过程中的核心竞争力,为后续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②先进制造优势
公司以“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为核心路径,构建了行业领先的智能制造体系,实现了公司向数据驱动的先进制造转型。公司依托数据中心构建了生产全过程的智能控制中枢,实时监控生产技术、生产实况、质量检测及设备状态等关键信息,实现了生产过程的高度透明化与可视化。智能制造体系沉淀的海量生产数据,成为公司持续创新的“数字宝藏”。通过对工艺参数的持续优化与数据分析,公司能够不断迭代产品性能、优化生产工艺,形成了“数据驱动创新”的良性循环,为公司在高倍率锂电领域保持技术领先提供了坚实支撑。
③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和品质保证体系,通过了 质量管理体系和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制定了完整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文件,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成品入库与出库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品质管控。公司大力推进智能制造战略,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系统布局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建设。公司构建了覆盖全工序的质量追溯体系,覆盖从原材料入库到产成品出库的全生命周期,能够将产品质量问题的追溯响应时间缩短至10 分钟以内。公司将AI技术引入电池生产质量检测环节,对不良品进行实时识别与自动判定,实现了产线在高速运转下的100%全检,有效杜绝了不良品流入市场,确保产品的高度一致性和可靠性。
④稳定的供应链体系优势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开发与管理制度,从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付时效、价格、服务及环保合规等多个维度,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与分级管理。公司能够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产品的大批量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得益于稳定的供应链体系,公司采购活动保持平稳,有效降低了生产和经营中的不确定性,保障了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未来发展趋势
1、碱性锌锰电池行业
(1)碱电行业总体规模不断增长
碱性电池以其携带方便、即插即用、适应性强、标准统一、型号规格齐全、与现有电子产品配套完备、互换性强、自放电低、安全性好等一系列特点,受到市场消费者的青睐,有不可替代的独特市场,应用前景广泛,展现着旺盛的生命力。碱性电池不仅在传统的家用电器、电动玩具、遥控器、钟表、照相机、照明灯具等市场领域保持优势,同时随着物联网、智能化生活的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新兴小型消费电子、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智能家居用品等领域也有广泛应用,促进了碱性电池需求和整体消费规模持续增长。
(2)行业加速整合,市场集中度高
我国碱电行业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行业内部分企业不断加大研发的投入力度,致力于提高碱性电池性能的研究和购买国内、国外的先进生产线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具备自主研发碱性电池智能化生产设备能力的优势企业快速发展壮大起来。碱性电池行业两极分化现象日益加剧,许多技术落后的中小企业被淘汰出局,行业中小、散、乱的局面已经逐步改变,优势企业的市场份额正逐步提高。未来拥有稳定的客户渠道、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智能化、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竞争优势将进一步显现。碱性电池行业的优胜劣汰和兼并整合将进一步加速,碱性电池市场将集中在少数优势企业中,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2、锂离子电池行业
(1)高倍率锂电池国产化趋势明显
目前高倍率锂电池向以高镍为代表的高比能方向和低内阻、快充放为代表的高倍率方向发展。4.0Ah/30A高能量高倍率电池已成为日韩主要电芯厂家的标配,近年来,国产高倍率电池技术取得了显著进步,在 2,500mAh 以下型号方面与日韩电池的性能几乎无差异。同时,国内企业在装备引进和生产线更新方面力度不断加强,生产效率和产品一致性持续提升,相比日韩企业大部分仍是早期设备,国产电池未来在产品一致性及生产效率上将具有一定后发优势。随着国内电芯厂在高倍率电池领域与国际锂电池厂家的差距逐步缩小,在性能、规模、成本等综合优势加持下,国际电动工具巨头对于电芯供应链的选择逐渐转向中国,国内头部企业有望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
(2)消费类锂电池市场规模持续扩张
手机、电脑等传统消费电子产品虽已步入稳定发展期,但其替换需求仍为消费类锂电池提供稳定的需求。近些年新兴消费电子产品快速崛起,带动了小型消费类锂电池需求的提升。智能穿戴设备、无人机、智能家居设备、便携式医疗器械等行业的发展,带动了对消费类锂电池中的聚合物锂电池的需求。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 主要业务模式
1、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集全系列一次碱性锌锰电池、圆柱形高倍率锂电池和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较强的技术设计研发能力和产品先进装备制造能力。目前,公司主要专注于智能门锁、智能家居产品、医疗器械产品、电动工具、智能终端等领域使用的高性能、长寿命的绿色环保锌锰电池和高倍率、适用温度范围广的新型环保锂离子电池以及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公司具有行业领先的装备制造能力。公司现拥有四川绵阳、浙江嘉兴、江苏泰兴、广东深圳、湖南华容、泰国等制造基地,生产规模行业领先,能够满足广大的市场需求。
公司具有深厚的市场积淀与广泛的客户基础。公司的产品运用于各类消费电子场景,依托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优异的产品性能和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已与多家世界 500强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产品已经直接或间接销往世界 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能力。公司自设立以来坚持研发创新的发展道路,通过不断地研发创新,驱动产品生产工艺的改善和品质的提升,以满足和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同时,也和外部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合作机制,共同促进电池行业技术工艺的改善和进步。
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碱电+锂电”双业务体系、“碱性锌锰电池+高倍率锂离子电池+聚合物锂离子电池”产品三轮驱动。未来公司将继续践行并坚持“质量求生存,创新夺市场,开放求发展”的发展理念,努力发展成为新能源产业综合解决方案的专业服务商。
2、主要业务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碱性锌锰电池、高倍率锂离子电池和聚合物锂离子电池产品实现盈利,主要收入来源于上述产品的销售收入。
公司不同类型产品的主要业务模式不同。碱性锌锰电池主要以OEM方式进行生产销售;高倍率锂离子电池和聚合物锂离子电池主要通过自有品牌进行销售。
未来,公司将在现有产品和市场优势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产品创新和市场开拓力度,提高主要产品在境内外市场的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碱性锌锰电池及锂离子电池,其中锂离子电池包括高倍率锂离子电池及聚合物锂离子电池。不同的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类型不同。碱性锌锰电池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解二氧化锰粉、锌粉、钢壳、隔膜等,锂离子电池主要原材料为三元正极材料、石墨负极材料、电解液等。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已建立起成熟完备的采购管理体系,配套制度健全。通过严格执行供应商准入与评价、市场化定价、采购流程管控及严格的入库质检标准,对采购全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1)供应商管理
公司形成了较为成熟和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针对供应商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的物料采购基本通过名录中的供应商进行。公司对于《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动态管理,每半年或一年进行评估调整,移除评估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新供应商的准入需要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由品质监督部门进行评估,审核合格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2)采购定价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包括主材、辅料、包装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公司采购部门会以市场行情价格为基础,通过询比价程序、竞争性谈判、招投标等方式进行采购定价。
3)采购流程
公司采取“计划采购”和“以销定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物料采购。采购部门每年结合公司年度销售和生产计划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同时每个月会结合实际的产品销售、生产情况对具体的采购计划安排进行调整。对于部分大宗材料,如锰粉、锌粉、三元材料等生产主材,公司会结合市场整体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通过战略采购进行锁价从而控制原材料采购的价格波动风险。对于包装材料以及低值易耗材料等辅料配件,公司采购部门会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物料采购。
4)原材料质量管理
公司对原材料采购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措施。公司采购的物料需要经过品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原材料入库;对于检验不合格的物料,采购部门会根据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采取退换货等措施。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计划生产”和“以销定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生产数量大、标准化程度高的锌锰电池及锂离子电池电芯主要采取计划生产的方式进行生产安排。每年生产部门会根据销售部门提出的下一年的市场需求和销售计划情况制定年度生产计划,结合当月的订单及产成品库存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提出相关的物料采购需求。生产计划制定后会在公司ERP 系统中形成BOM单,各生产班组根据生产计划和BOM单进行领料并组织排产。对于部分毛利水平较低、销量较少的碳性电池和扣式电池,公司未配备相应的生产线,报告期内为满足部分客户的一站式采购需求,公司会外购部分上述光身电池进行分拣、包装、组合后对外销售。
公司品质监督部门负责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检验验收。公司技术及品质监督部门在产品生产环节的每个关键节点均设置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产品质量的现场监督,产品生产完成并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4)销售模式
公司不同产品的销售模式不同。公司锌锰电池的销售模式以OEM销售为主,自有品牌销售为辅;高倍率锂离子电池及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销售基本以自有品牌为主。
1)OEM 模式
公司锌锰电池业务最主要的业务模式是 OEM 模式。OEM 模式是指由客户提出其自有品牌或代理品牌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要求,公司自主采购原材料,利用公司自身技术和质量控制体系生产出相关产品后贴牌销售给客户,客户采购后直接对外销售。在整个 OEM过程中,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应用、产品质量控制、产品包装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全部由公司自主完成,客户不提供技术和服务,采购公司的锌锰电池产品后直接对外销售。
2)自有品牌模式
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是指公司生产出来的产品以公司自有的商标品牌对外销售。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和部分锌锰电池以自有品牌进行销售。其中锂离子电池基本以直销模式进行销售,锌锰电池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销售。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具体可以
分为以下主要方式:
| 产品名称 | 销售模式 | 具体情况 |
| 碱锰电池 | 直销 | 线上直销,通过电商平台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 |
| 线下直销,通过传统方式直接销售给企业、大型超市、个人等。 | ||
| 经销 | 买断式经销,通过贸易商将产品卖给社区超市、便利店、小卖铺等。 | |
| 高倍率锂离子电池 | 直销 | 线下销售,通过市场推广、商业谈判等方式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电动工具、园林工具、清洁工具、便携储能等领域下游客户。 |
|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 | 直销 | 线下销售,通过市场推广、商业谈判等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智能穿戴、智能物联网医疗以及储能和小动力相关领域制造商。 |
(二) 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为碱性锌锰电池、高倍率锂离子电池和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其中碱性锌锰电池具体包括 LR20、LR14、LR6、LR03、LR8D425、6LR61 等不同规格的产品;高倍率锂离子电池主要包括不同规格的 18650、21700 以及 26700 圆柱形电池电芯;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型号较多,主要应用于小型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包括蓝牙耳机、智能医疗、物联网、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手环、VR/AR 眼镜等)、智能音箱、车载记录仪等。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 产品类型 | 产品细分 | 产品图片 | 主要用途 |
| 碱性锌锰电池 | LR20(1号电池) | ![]() | 中、高电流用电器设备,如:影音设备、玩具、露营设备、点火设备等 |
| LR14(2号电池)LR6(5号电池) | ![]() ![]() | 中、高电流用电器设备,如:影音设备、玩具、露营设备、点火设备等中、高电流用电器设备,如:电子血压计、电子指纹锁、闪光灯、电动玩具等 | |
| LR03(7号电池) | ![]() | 中、高电流用电器设备,如:无线鼠标、电动牙刷、电动美容仪、电动玩具等 | |
| LR8D425(9号电池) | ![]() | 中、高电流用电器设备,如:电子玩具、商务办公设备等 | |
| 6LR61(9V电池) | ![]() | 中、高电流用电器设备,如玩具遥控器、烟雾感应器、无线麦克风、收音机、仪器仪表等 | |
| 高倍率锂离子电池 | INR18650系列 | ![]() | 电动工具、园林工具、吸尘器、智能家居等 |
| INR21700系列IFR26700系列 | ![]() ![]() | 电动工具、园林工具、吸尘器、便携储能(充电宝)、智能家居等主要运用于储能及小动力领域,如电动两轮车、电动摩托车、储能系统等 | |
|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 | 聚合物软包扣式锂离子电池 | ![]() | 主要用于TWS耳机设备 |
| 小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 | ![]() ![]() ![]() | 主要用于智能手表等设备 | |
| 中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 | ![]() | 主要用于数码产品、物联网终端、智能医疗、蓝牙音响等设备 | |
| 中大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 | ![]() | 主要用于手机换电、背夹式移动电源等 |
(三)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第四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定向发行的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中国稳居全球锂电池产业核心地位,高端产能供给与全球市场需求形成错配
经过多年技术积累与产业迭代,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锂离子电池生产、研发与出口基地。根据GGII的数据,凭借完整的产业链配套、成熟的制造工艺及高性价比产品优势,中国已占据全球锂电池80%以上的出货份额。根据Volta Foundation发布的《2025年电池报告》,2025 年全球锂电池总产量达 2.3TWh,中国锂电池产量达 1,980GWh,全球占比进一步提升至 86%,海外市场成为国内锂电企业业绩增长的核心增量。当前全球新能源汽车、储能、新兴消费电子等终端领域渗透率持续提升,全球市场对锂离子电池的需求规模稳步扩大,且下游不同应用场景对电池的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安全性能、一致性及定制化匹配度的要求持续升级,但国内行业整体呈现中低端常规产能过剩、高性能产品产能紧缺的格局,常规动力、储能及低端消费类电池产能利用率不足 60%,而高端动力电池、长循环储能电池以及应用于细分领域的高性能消费电池供不应求。产能供给与全球高端市场需求之间的错配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国内锂电企业全球化布局、抢占高端市场份额的核心瓶颈。
当前及未来5至 8 年,以电动工具、园林工具、清洁工具、小型便携式储能、低空飞行器等应用领域为代表的高倍率锂电细分市场,仍将是公司核心战略主攻方向,进一步提升主赛道关键区域市场份额是公司下一阶段的核心市场目标。高倍率锂电池应用市场具备需求刚性强、客户品牌忠诚度高、行业生命周期长等特点,无绳化、轻量化、便携化及新场景拓展持续驱动小型圆柱高倍率三元锂电池需求稳健增长,且核心消费区域与优质客户集中于欧美市场。公司经过近十年制造能力与技术能力沉淀,已成功进入国际知名客户供应链体系,具备深度开发欧美一线品牌客户的综合实力。
2、消费锂电出口规模稳步攀升,锂电池出口受到地缘政治因素的影响
依托坚实的产业基础,国内锂电产品出口贸易规模连年增长。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数据统计显示, 年中国锂离子电池累计出口额达 亿美元,同比增长
25.55%。美国作为核心出口市场之一,是国内消费锂电企业的重要营收增量来源。但随着近年来全球贸易摩擦升级,增加了国内电池企业的出口成本与经营压力。
在此背景下,全球供应链重构加速,“中国+N”布局成为行业共识。一方面,欧美一线客户出于保障供应链安全及顺应本国政策导向的考虑,逐步降低从中国市场的直采比例,将部分采购需求向东南亚转移,公司部分核心客户已明确将供应商的海外本土化产能作为后续落单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亿纬锂能、蔚蓝锂芯、海四达等国内锂电企业纷纷加快全球化布局,通过海外生产基地建设与本地供应链深化合作,有效对冲国际贸易政策风险。鉴于欧美市场仍将长期保持全球高质量市场地位,且公司在技术、成本及产业链整合方面具备显著优势,为稳定现有欧美市场存量业务、巩固核心客户合作关系,同时进一步开拓新的欧美一线品牌客户、提升供应链韧性,公司布局海外生产基地已成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保障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优化全球产能布局,增强长虹能源海外竞争新优势
近年来,公司锂电业务持续推进扩能改造,先后完成了绵阳锂电基地和江苏泰兴四期扩产技改等多项重点工程,产能规模与制造能力稳步提升,为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锂电行业进入新一轮发展周期,市场活力不断释放,客户对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公司生产体系保持高效运转,产能利用率长期处于高位。当前,订单规模稳步上升,交付压力日益加大,现有生产线已接近满负荷运行,现有产能已难以满足公司短期订单交付及中长期业务发展需要,制约了公司进一步响应客户需要、把握市场机遇的能力。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海外生产基地,可使公司突破发展瓶颈、提升供给能力。通过建设海外生产基地,公司将有效扩充整体产能,优化生产布局,增强对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与灵活性。同时,海外项目的推进也将助力公司实现全球制造体系布局,提升产品交付的稳定性与可靠性,更好服务于国内外重点客户。
2、海外扩能助力长虹能源应对国内外挑战,深化国际战略客户合作
在全球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加剧的背景下,建设海外生产基地并扩能已成为公司突破发展瓶颈、巩固国际市场竞争地位的战略之举。在贸易壁垒不断升级的形势下,下游国际客户对供应链的稳定性与本地化配套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锂电行业竞争加剧,叠加电池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导致利润空间持续收窄。目前,行业内主要企业已陆续在东南亚地区完成海外产能布局,具备海外生产基地的企业在客户认证、订单获取及长期合作方面更具竞争优势,成为维系长期合作关系的重要基础。
为有效应对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构建“国内+海外”双基地协同生产模式,进一步提升供应链韧性与交付保障能力,提高客户响应效率。同时,增强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客户信任与品牌影响力,稳固并深化与国际一流客户的合作关系,持续拓展优质客户资源,为公司实现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改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所处的电池行业具有重资本投入的特点,行业内企业需要通过持续的产线迭代升级以及扩产来满足下游应用市场的需求和变化。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6,384.72万元、20,199.68万元和6,765.53万元,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较高。随着碱电、锂电下游消费需求的复苏,以及智能化、网联化催生的各种电动工具、电子终端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宽,整个行业的市场规模将持续快速增长。为保持行业竞争力,把握快速增长的市场机会,随着未来公司各项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预计将持续上升。
目前,公司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融资,导致公司报告期各期有息负债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26年3月末,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合计132,890.37 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余额为70,884.64万元,较大规模的有息负债导致公司各期利息支出金额较高,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利息费用(不含租赁负债的利息)分别为4,873.0万元、4,933.48万元及1,015.37万元,对各期经营业绩影响较大。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有利于公司减轻营运资金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同时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公司业务能够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巩固行业地位,提高综合竞争实力。
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长虹能源的现有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未对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进行约定。因此,本次发行无针对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未确定的发行。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1、发行对象的范围
本次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即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2、发行对象的确定方法及认购方式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尚未确定。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 mathrm P _ 1 = P _ 0 cdot D ; 送股或转增股本: $\mathrm { P _ { 1 } { = } P _ { 0 } / \Gamma } \left( 1 { + } \mathrm { N } \right);两项同时进行:\mathrm { P _ { 1 } } \mathrm { = \left( P _ { 0 } \mathrm { { - } D } \right) }$ /(1+N)
其中, mathrm P _ 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mathrm P _ 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股票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4,5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300.00 万元。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情况
| 序号 | 名称 | 认购数量(股) | 限售数量(股) | 法定限售数量(股) | 自愿锁定数量(股) |
| 1 | 无 | ||||
| 合计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7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310.77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共发行股份 1,196 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156万股),发行价格为 22.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005.68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1,218.09万元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5,787.59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XYZH/2021CDAA70011、XYZH/2021CDAA70076 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截至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1] | 2026年3月31日余额 | 备注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431130100100323557 | 326.39 | 0.00 | [注2] |
| 苏州银行泰兴支行 | 51935900001003 | 13,502.85 | 0.00 | [注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支行 | 515515511013000047719 | 12,284.74 | 0.00 | [注4] |
| 合计 | 26,113.98 | 0.00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 326.39 万元,系募集资金初始存入时暂未扣除的部分发行费用,其中 274.07 万元系通过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再进行置换;51.88万元和 0.44 万元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和 2021 年 8 月 26 日,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431130100100323557 账户支付。2021 年 3 月 11 日,募集资金 26,113.98 万元已全部转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431130100100323557 账户,并于 2021 年 3 月 29日汇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支行 515515511013000047719 账户 12,284.74 万元,2021年4月2日汇入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苏州银行泰兴支行51935900001003账户 13,502.85 万元;
注\*2:2021 年 12 月 22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销户前结存利息收入 1,822.80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注\*3:2022 年4 月 21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销户前结存利息收入 62.01 元转入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苏州银行泰兴支行一般户;
注\*4:2023年7月 31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销户前结存利息收入861.10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25,787.5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6,022.4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未变更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1年:20,519.792022年:3,844.862023年:1,657.8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未变更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注1]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2] | |
| 1 | 年产15亿只无汞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同左 | 18,000.00 | 12,284.74 | 12,482.23 | 18,000.00 | 12,284.74 | 12,482.23 | 101.61 | 197.49 | 2022年12月31日 |
| 2 | 高倍率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PACK组装项目(一期) | 同左 | 40,000.00 | 13,502.85 | 13,540.25 | 40,000.00 | 13,502.85 | 13,540.25 | 100.28 | 37.41 | 2021年4月1日 |
[注 1]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低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
[注 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闲置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公司将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收入继续投入募投项目中。
3、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4、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根据2021年 3月 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95,15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入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为:年产15亿只无汞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2,284.74 万元和高倍率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PACK组装项目(一期)投入募集资金13,502.85万元。
各募集资金项目在调整前后的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序号 | 具体用途 |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年产15亿只无汞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18,000.00 | 12,284.74 |
| 2 | 高倍率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PACK组装项目(一期) | 40,000.00 | 13,502.85 |
| 3 | 长虹新能源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150.00 | 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0.00 |
| 合计 | 95,150.00 | 25,787.59 | |
5、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 | 是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1-3月 | 计实现效益 | 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1 | 年产15亿只无汞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79.78% | 2023年度净利润3,505.85万元;2024年及以后项目净利润6,972.50万元 | 11,204.65[注1] | 12,641.37[注1] | 11,500.95[注1] | 1,903.46[注1] | 37,250.43 | 是 |
| 2 | 高倍率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PACK组装项目(一期) | 96.48% | 2023年及以后项目净利润8,564.58万元 | -4,771.75 | 1,330.82 | 1,671.89 | 751.85 | -1,017.19 | [注2] |
| [注1]年产15亿只无汞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能源),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与长虹能源个别报表净利润存在差异,差异原因如下: | |||||||||
| 年度 | 实际效益 | 长虹能源个别报表净利润 | 差额 | 差异原因 | |||||
| 2023年 | 11,204.65 | -21,310.44 | 32,515.09 | (1)长虹能源对持有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计提减值准备34,964.02万元;(2)长虹能源收到子公司分红2,448.93万元 | |||||
| 2024年 | 12,641.37 | 14,746.47 | -2,105.10 | 长虹能源收到子公司分红2,105.10万元 | |||||
| 2025年 | 11,500.95 | 13,606.05 | -2,105.10 | 长虹能源收到子公司分红2,105.10万元 | |||||
| 2026年1-3月 | 1,903.46 | 1,903.46 | 0.00 | ||||||
| [注2]高倍率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PACK组装项目(一期)项目实施主体为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系:(1)2023年锂电行业经历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受下游销售疲软、原材料价格波动与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总体销量及单价下降,较前次募投项目设计时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叠加计提较多存货跌价准备影响,项目效益未能及时体现;(2)2024年起随着市场外需阶段性回暖,项目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2024年、2025年和2026年1-3月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9.39%、109.48%、103.84%。2025年及2026年1-3月产销量已达预期,盈利能力持续改善,项目效益显著提升。 | |||||||||
7、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8、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投入资金总额(万元) | 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万元) |
| 1 | 高倍率锂电池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99,934.67 | 80,3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109,934.67 | 90,300.00 | |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一)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3,10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序号 | 明细用途 | 拟投入金额(元)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31,000,000.00 |
| 合计 | - | 31,000,000.00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减轻营运资金压力,满足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持业务良好增长态势,巩固行业地位,提升综合竞争实力。
(二)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6,900.00万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 序号 | 债权人名称 | 借款发生时间 | 借款总额(元) | 当前余额(元) | 拟偿还金额(元) | 借款实际用途 |
| 1 |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 2024年12月26日 | 69,000,000.00 | 69,000,000.00 | 69,000,000.00 | 补充营运资金 |
| 合计 | - | - | 69,000,000.00 | 69,000,000.00 | 69,000,000.00 | -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6,900.00万元偿还向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借入的银行借款,以降低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
(三)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80,300.00 万元拟用于高倍率锂电池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建设。
1、项目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虹三杰拟新设长虹三杰(马来西亚)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位于马来西亚柔佛州,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项目投资总额为99,934.6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80,300.00 万元,项目拟建设 18650 和 21700 系列高倍率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各一条,投资内容包括设备购置、场地投资、软件投资及铺底流动资金等必要投资。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约18650系列电芯 8,500万只、21700系列电芯 8,500万只产能,合计新增 亿只产能。
2、投资项目估算
本项目投资共计 99,934.67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其中设备投资金额为 69,470.00万元,场地投资金额为 17,804.67 万元,软件投资金额 66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2,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80,3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设备投资金额 | 69,470.00 | 62,500.00 |
| 其中:产线投资 | 66,246.00 | / |
| 实验设施 | 600.00 | / |
| 辅助设施设备 | 2,624.00 | / |
| 场地投资金额 | 17,804.67 | 17,800.00 |
| 软件投资金额 | 660.00 | / |
| 铺底流动资金 | 12,000.00 | / |
| 合计 | 99,934.67 | 80,300.00 |
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 1.5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厂房修建、厂房装修、设备仪器采购、安装及调试、人员招募及培训等。
项目实施进度具体如下:
| 序号 | 建设内容 | T年 | T+1年 |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 1 | 厂房修建 | ||||||||
| 2 | 厂房装修 | ||||||||
| 3 | 设备采购、安装、验收 | ||||||||
| 4 | 人员招募及培训 | ||||||||
| 5 | 试运营 | ||||||||
(四)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六节、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适用 √不适用
(六)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1、高倍率锂电池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应对复杂国际贸易形势,突破内外双重压力
当下及未来国内锂电池企业将持续面临内外双压的竞争环境。在国内,锂电行业竞争加剧,叠加电池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导致利润空间持续收窄;在海外,贸易壁垒不断升高,削弱了中国锂电池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海外客户基于成本和供应链安全考虑,逐步寻找海外供应链替代方案。考虑到公司未来市场开拓的方向及国际一流品牌大客户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在国内电池同行企业以及下游主要客户陆续在国外建厂的情况下,公司通过布局海外生产基地,能有效应对不确定的国际贸易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从而稳定现有客户资源和市场份额,并进一步拓展国际大客户市场资源,实现可持续良性发展。
2)满足国际优质客户供应链要求,保障核心市场份额
根据EV Tank《中国高倍率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6年)》预测,预计到2030年全球高倍率电池市场规模将达到 819.5 亿元,2025 年到 2030 年复合增长率为 18.7%。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24 年中国对美锂电池出口金额为 153.14 亿美元,约占中国锂电池整体出口金额的25%,美国是中国单一最大出口目的地,亦是锂电池全球最大市场。
目前公司境外业务主要以欧美市场为主。随着全球贸易摩擦升级,公司部分核心客户基于其供应链安全考虑,将供应商的海外本土化产能作为后续落单的重要条件,若未能及时响应客户海外供应链需求,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被挤压、新客户拓展受阻的风险。
3)解决锂电业务发展的产能需求,助力战略目标实现
随着智能化技术不断普及、锂电技术不断进步,电动工具、清洁工具等领域的无绳化和锂电化的渗透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BBU 和人形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快速崛起,将带动全球及中国高倍率电池出货量实现稳步增长。根据 EV Tank《中国高倍率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 年)》预测,预计 2025 年到 2030 年间,电动工具、清洁工具等全球高倍率锂电池传统应用市场规模保持两位数增长,叠加新兴应用领域无人机、机器人、BBU 等增长需求爆发,未来高倍率锂电行业需求将持续保持增长态势。
高倍率锂电业务是公司未来规模增长的主要支撑。当前公司在电动工具、清洁工具等传统应用市场保持稳定增长,同时在便携储能、智能出行、低空飞行器、机器人等新兴应用领域的拓展成效逐步显现。2025 年末,公司高倍率锂电业务产能利用率超过 90%,现有产能趋于饱和,现有产能已难以满足公司短期订单交付及中长期业务发展需要,产线建设及扩能是保障订单交付、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路径。
4)顺应行业全球化布局趋势,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截至目前,同行主要竞争对手已在海外率先布局产能。为避免高额关税,降低采购成本,下游客户更倾向于与具备海外供应能力的企业合作。若公司未能同步推进海外生产基地建设,将面临客户流失与市场份额被挤压的风险,不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综上,海外生产基地建设既是解决现有产能瓶颈,又是响应国际一流品牌客户海外供应链需求的现实需要,也是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融入行业全球化布局、同时支撑公司长期发展,拓展新兴市场和新应用领域的必然选择。构建“国内+海外”双基地运营体系,已成为未来公司锂电业务做大做强的战略需要。
(2)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市场需求充足、本地产业链配套完善,项目落地具备坚实基础
从市场需求端来看,随着智能化技术不断普及、锂电技术不断进步,电动工具、吸尘器等领域的无绳化和锂电化的渗透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和人形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快速崛起,将带动全球及中国高倍率锂电池需求量持续增长。现有存量及潜在客户意向订单规模充足,可覆盖本项目新增产能,市场需求具备坚实支撑。产业配套层面,马来西亚政府大力扶持新能源锂电制造业发展,通过出台税收优惠、无外资持股比例准入限制等产业扶持政策,对外资锂电制造项目持明确鼓励态度。近年来国内头部锂电池电芯、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结构件企业陆续赴马布局,马来西亚已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配套生态,上下游企业集聚形成协同优势,有效保障项目稳定生产。
2)现有成熟工艺与先进技术,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可靠技术保障
公司现有的高倍率锂电池生产技术链完整、设备方案成熟领先且经过长期验证。目前公司已建立覆盖匀浆涂布、辊压分切的前段制造体系,整合制片卷绕与装配的中段核心工艺,并配套化成筛选后段系统,形成完整的圆柱锂电池生产技术链。各工序设备方案均采用行业头部技术路线,且已有多年成熟应用经验,在工艺集成度、生产效率、良率控制等维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技术应用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可直接采用现有的工艺方案和工艺设备实现路线,技术层面风险较低。同时公司对核心工艺参数及关键设备的自主掌控能力,能有效保障马来西亚生产基地的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稳定,助力公司快速响应客户订单,为海外业务拓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项目
(1)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巩固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的电池行业具有重资本投入的特点,行业内企业需要通过持续的产线迭代升级以及扩产来满足下游应用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公司碱电业务及子公司长虹三杰的高倍率锂电业务、子公司深圳聚和源的聚合物锂电业务目前均处于业务增长期,最近五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超14%,其中2026年 1-3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4.18%,业务增长带来对新产能建设所需的大额资金投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58,567.19万元、29,185.14万元和 26,081.60 万元。
随着碱电、锂电下游消费需求的复苏,以及智能化、网联化催生的各种电动工具、电子终端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宽,整个行业的市场规模将持续快速增长。为保持行业竞争力,把握快速增长的市场机会,预计随着未来公司各项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不断上升。此外,公司也需要留有一定的流动资金以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良性、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减轻营运资金压力,同时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公司业务能够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巩固行业地位,提高综合竞争实力。
2)降低负债率水平,优化资本结构
为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公司报告期内持续进行产线扩产及技术改造,导致偿债压力较大。截至2026年 3月末,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合计132,890.37万元,其中待偿还的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余额为70,884.64万元,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因子公司长虹三杰泰兴四期项目的建设以及绵阳生产基地的建设导致银行借款及应付账款金额较大,2026年3 月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达73.37%,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低于1。
此外,2025年度、2026 年1-3月的公司利息费用(不含租赁负债的利息)分别为 4,933.48万元、1,015.37万元。若公司持续承担高额利息支出,将影响后续相关产品的研发及产线升级投入。截至2026年 3月末,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偿债能力比较如下:
| 可比公司 | 可比业务 | 资产负债率 | 流动比率 | 速动比率 |
| 浙江恒威 | 碱电池 | 6.75% | 11.73 | 10.34 |
| 野马电池 | 碱电池 | 18.68% | 3.66 | 2.86 |
| 亿纬锂能 | 锂电池 | 64.89% | 0.99 | 0.80 |
| 蔚蓝锂芯 | 锂电池 | 38.59% | 1.57 | 1.05 |
| 平均值 | 32.23% | 4.49 | 3.76 | |
| 长虹能源 | 73.37% | 0.97 | 0.63 | |
注:2024年和 2025年,蔚蓝锂芯锂电业务占比分别为 38.30%、44.33%。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显著偏高,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显著偏低。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偿还借款,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负债率水平,减少财务费用,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同时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故,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具有必要性。
(2)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缓解公司经营活动不断扩大带来的资金需求压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做了明确规定。公司治理规范,内控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切实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故,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具有可行性。
(七) 募集资金置换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后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最终置换金额将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决议为准。
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在认购缴款结束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切实履行相关决策监督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一、本次定向发行需要履行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绵阳市国资委的批复,尚需取得江苏省发改委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江苏省商务厅的境外投资许可。公司已向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商务厅提交境外投资许可的申请材料。
十二、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的核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二)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发行前,长虹集团持有长虹能源11,115.4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05%。按照本次发行上限 4,500 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长虹集团持股比例为 48.95%,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 主要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6 年 3 月 31 日 |
| 资产总计(元) | 4,553,065,116.04 | 5,173,941,825.05 | 5,349,578,982.99 |
| 其中:应收账款(元) | 803,195,142.31 | 796,718,931.90 | 867,212,124.12 |
| 预付账款(元) | 4,805,631.19 | 6,205,815.53 | 12,283,042.08 |
| 存货(元) | 647,527,583.15 | 884,497,236.84 | 1,022,954,198.82 |
| 负债总计(元) | 3,455,845,243.22 | 3,826,624,117.09 | 3,925,112,704.28 |
| 其中:应付账款(元) | 1,133,618,348.18 | 1,567,030,947.73 | 1,617,834,630.9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元) | 904,833,033.33 | 1,092,996,233.22 | 1,150,784,506.9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97 | 6.00 | 6.32 |
| 资产负债率(%) | 75.90 | 73.96 | 73.37 |
| 流动比率 | 0.83 | 0.90 | 0.97 |
| 速动比率 | 0.59 | 0.60 | 0.63 |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1月—3月 |
| 营业收入(元) | 3,671,054,739.31 | 4,484,937,481.90 | 1,195,751,921.6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 197,184,938.26 | 249,509,890.40 | 66,076,428.95 |
| 毛利率(%) | 16.59 | 16.55 | 16.24 |
| 每股收益(元/股) | 1.08 | 1.37 | 0.3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 | 24.45% | 25.11% | 5.9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21.84% | 22.52% | 5.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53,609,120.97 | 646,599,544.18 | 119,532,899.8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94 | 3.55 | 0.66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4.76 | 5.50 | 5.66 |
| 存货周转率 | 4.12 | 4.74 | 4.11 |
各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当期净利润/加权平均净 资产
4、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净利润/加权平均股本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26年1-3月为年化后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26年1-3月为年化后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9、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1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1、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2,074,204 股,2024年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按报告期末股本重新计算后填列。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分析
1、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0,319.51 万元、79,671.89 万元和 86,721.21万元。
2025 年末,应收账款与上年末保持平稳。2026 年一季度末,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7,049.32万元,增幅8.85%,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强化高倍率锂电新产品开发,拓展电动工具、园林工具、清洁工具、便携储能、智能出行、低空飞行器等细分市场,产供销协同能力不断增强。2025年第四季度及 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增势强劲,带动应收账款同步增长。
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对象为长期合作客户,信誉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大额实际坏账损失。公司对客户进行全面的评估,在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同时,制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款整体不存在重大回款风险。
2、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64,752.76 万元、88,449.72 万元和 102,295.42万元。
2025 年末及 2026 年一季度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23,696.97 万元和13,845.70 万元,主要原因系锂电业务经历前期去库存后,需求明显回升,公司根据市场变化积极备货,存货余额随销售规模增长而增长。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58,567.19 万元、29,185.14 万元和 26,081.60万元,2024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高主要系公司正在建设泰兴高倍率圆柱锂电池智能化生产线四期项目,该项目于2025年第二、三季度分批转入固定资产,故2025年末在建工程余额大幅下降。2026年一季度末余额下降系湖南聚和源二期工程投产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4、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75,724.37 万元、39,931.62 万元和 54,262.09万元,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以推进做强碱电、做大锂电、做新特种电池的战略布局。随着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向好,短期借款余额总体呈下降趋势。
5、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13,361.83 万元、156,703.09 万元和 161,783.46万元,总体呈增加趋势,主要是 2023 年下半年开始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公司改扩建现有产线,增加备货,三元正极、电解液、负极等原材料及生产设备采购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主要科目分析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67,105.47 万元、448,493.75 万元和 119,575.19 万元,业绩保持稳步增长,其中 2025 年较 2024 年增长 22.17%,2026 年 1-3 月较 2025 年 1-3 月增长24.18%,主要原因是随着锂电行业去库存周期基本结束,下游需求逐步恢复增长,同时,公司加大锂电业务的新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力度,积极开拓国内外知名客户,继续推进与现有核心战略客户的深度合作,开拓小型便携式储能、低空飞行器等细分市场,销售规模大幅提升。
2、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9,718.49万元、24,950.99万元和6,607.64万元,其中 2025年和2026年 1-3月均较同期保持增长,主要原因系锂电行业市场回暖,下游需求恢复增长,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并强化内部管理,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盈利能力持续改善。
3、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16.59%、16.55%和 16.24%。公司毛利率受产品结构变动、下游市场变化、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而略有波动,但公司在内部管理、市场开拓和产品研发等方面具备一定优势,整体毛利率保持基本稳定。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5,360.91万元、64,659.95 万元和11,953.29万元,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82.86%,主要原因系受营收规模扩张及利润增长、营运效率提升等因素影响;2026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34.53%,主要受销售回款与采购付款账期错配,叠加销售规模扩张、备货增加等因素影响。
(四)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90%、73.96%和73.37%,流动比率分别为0.83、0.90和0.97,速动比率分别为 0.59、0.60和 0.63,总体呈向好趋势。在锂电行业逐步复苏的同时,公司继续深耕市场挖掘增量,加快推进智改数转,提升公司业绩表现,盈利能力显著上升,资产负债状况改善。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向好,授信渠道较为通畅,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2、盈利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 1.08 元/股、1.37 元/股和 0.36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4.45%、25.11%和 5.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1.84%、22.52%和 5.34%,总体盈利能力较强。
3、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76、5.50和5.66(年化后),持续向好,主要是 2023 年下半年起,下游客户端去库存逐步结束,市场需求恢复,公司锂电业务回暖,业绩明显改善,营运效率提升。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12、4.74和4.11(年化后),整体保持平稳。
第六节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定向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与公司发展战略及现有主业紧密相关,通过高倍率锂电业务的海外产能布局,降低地缘政治及关税政策等因素对公司高倍率锂电出口业务的影响,提升供应链韧性,进而稳定现有客户资源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拓展国际大客户市场资源,保持公司高倍率锂电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减轻短期偿债压力,并直接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因此,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完善产能布局,扩充业务规模,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本次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公司主营业务规模,进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稳固行业竞争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总资产规模将显著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公司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得到加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达产,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长期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助于提升公司产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三、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同业竞争、潜在同业竞争以及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公司与最终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潜在同业竞争以及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通过本次发行引入资产的,是否导致增加本公司债务或者或有负债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不涉及引入资产导致公司增加债务或者或有负债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厚,资产负债率相应降低,资本结构更趋稳健,偿债能力与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五、本次定向发行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发行前,长虹集团持有长虹能源 11,115.4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5%。
| 类型 | 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认购数量(股) | 本次发行后(预计)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控股股东 | 长虹集团 | 111,154,304 | 61.05% | 0 | 111,154,304 | 48.95% |
按照本次发行上限 4,500 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长虹集团持股比例为 48.95%,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定向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发展,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提升,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有积极影响。
七、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一)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品类相对较多,其中碱性锌锰电池产品主要原材料为电解二氧化锰粉、锌粉、钢壳等,锂电池产品主要原材料为三元正极、石墨负极、电解液等。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具有较大影响。
未来,如果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会直接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上升,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滑,将对公司盈利水平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贸易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105,884.67 万元、130,807.03 万元和 34,430.8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8.84%、29.17%和28.79%。当前,国际贸易环境形势严峻,关税政策复杂多变,未来若因国际贸易摩擦或贸易政策变化导致对外销售受限,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是集全系列一次圆柱形碱性锌锰电池、圆柱形高倍率锂电池和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质量直接影响到智能门锁、智能家居产品、医疗器械产品、电动工具、智能终端等下游终端产品的使用效果。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可能出现因质量控制体系漏洞或执行不到位导致产品和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客户要求的情形,相关质量纠纷可能导致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对公司品牌形象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1、偿债风险
截至 2026 年 3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54,262.09 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 62,005.7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处于较高水平。
随着公司整体的业务规模扩大,资金需求持续增加,如果公司未能有效拓宽融资渠道,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无法覆盖资金需求,则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105,884.67 万元、130,807.03 万元和 34,430.8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8.84%、29.17%和28.79%。境外客户的采购价格和采购规模一定程度上受到汇率变动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同时公司因出口业务而产生的外币资产也会因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损益,进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若未来国际环境、汇率政策等因素导致汇率发生剧烈变动,而公司又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对冲相关风险,则可能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国家对出口产品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并适时对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金额较高,系公司重要利润来源。
根据2026年1月 8日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自2026年 4 月1日起至 2026 年12 月 31 日,公司主营的电池产品出口退税率将由 9%下调至 6%;自 2027年 1 月 1 日起,上述产品的出口退税将完全取消。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及最终取消,将直接增加公司出口业务的综合成本,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若公司无法通过合理调整出口产品销售价格将相关政策变化带来的成本压力有效向下游客户传导,或未能通过持续推进技术改进、工艺优化、规模化生产及供应链管理优化等方式充分消化成本上升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出口产品毛利率水平下降。此外,若公司为应对出口退税取消而大幅提高出口报价,亦可能削弱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竞争力,进而面临订单减少、客户流失或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控股股东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长虹集团持有公司 61.05%的股份。本次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则发行完成后长虹集团仍将处于控股地位。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长虹集团能够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实施控制。若长虹集团利用上述权利对公司进行不当控制,将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2、跨境经营管理风险
为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公司前期已设立泰国境外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随着境外业务的开展,公司将面临境内外不同市场环境的挑战。如果相关国家或地区关于业务监管、外汇管理、资本流动管理或税收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跨境经营将增加公司的管理难度,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同时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也将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审批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高倍率锂电池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境内外审批手续尚未办结。境内层面,公司尚需取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商务厅等政府机构关于境外投资的备案、核准文件;境外层面,发行人须完成马来西亚项目公司设立登记后,方可办理制造许可证、州政府就租赁的批准、规划许可及发展令等马来西亚属地建设资质。该等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的结果以及所需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发行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为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300.00万元,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一定的发行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所作。2022 年至今,锂电池产业经历了从高位到深跌到筑底再到复苏的周期。若未来项目实施过程中锂电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产能无法得到有效消化,也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较大影响。
4、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而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有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第八节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不适用
(二)认购方式、支付方式、认购数量及价格不适用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不适用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不适用
(五)相关股票限售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违约责任条款及纠纷解决机制
不适用
二、 补充协议的内容摘要
□适用 √不适用
三、 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中介机构信息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明希 |
| 保荐代表人 | 王鹏、黄学圣 |
| 项目组成员 | 罗弘历、丁杰、刘浩、夏瀛天、柳腾达、梁潇、薛妍 |
| 联系电话 | 021-33389791 |
| 传真 | 021-33389700 |
二、律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 住所 | 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
| 单位负责人 | 沈国权 |
| 经办律师 | 陈炜、李许峰、李彤 |
| 联系电话 | 021-20511000 |
| 传真 | 021-20511999 |
三、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钟建国 |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赵兴明、曾丽娟 |
| 联系电话 | 023-88868801 |
| 传真 | 023-88868801 |
四、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股票登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
| 法定代表人 | 黄英鹏 |
| 联系电话 | 010-50939780 |
| 传真 | 010-50939716 |
六、其他机构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有关
一、申请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体董事签名:
敏
寇化梦
沈云岸
周静
于清教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
| 本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全体审计委员会人员签名: | ||
| 周静 | 于清教 | 邵敏 |
| 周静 | 于清教 | 邵敏 |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化梦
王胜兵
赵京春
郭健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限公司(加盖公
三、申请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售团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2026年7月22日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明希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鹏
黄学圣
王
项目协办人签名:
罗弘历
罗弘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加盖公章)
2026年7月22日
五、保荐人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经理:
王明希
保荐人董事长:
张翼飞
张黑飞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加盖公章)
2026年7月22日
六、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 陈炜 | 李许峰 | 李彤 |
| 陈炜 | 李许峰 | 李彤 |
机构负责人签名:
沈国权
沈Af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206年7月27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8-472号、天健审(2025)8-29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8-473号、天健审〔2025〕8-294号)及经本所鉴证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天健审(2026)8-635号)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审(2026)8-634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龙李 印青
李青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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