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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亚威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产发集团”“认购方”)以现金认购公司92,098,593 股股票,占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4.35%。

2、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扬州产发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扬州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2025年 1月20日,扬州产发集团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2025年1月20日,扬州产发集团与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程签署《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程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2025 年9月23 日,公司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26 年1月28 日,公司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权分散,且没有一致行动人在重大事项上一致行动从而共同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扬州产发集团通过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亚威股份 92,098,593 股股票,占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4.35%。本次发行前后,扬州产发集团与亚威股份其他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项目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扬州产发集团--92,098,59314.35%
亚威科技41,456,7517.54%41,456,7516.46%
冷志斌10,389,3211.89%10,389,3211.62%
吉素琴8,243,3991.50%8,243,3991.28%
施金霞5,532,4261.01%5,532,4260.86%
潘恩海2,842,6360.52%2,842,6360.44%
朱鹏程3,000,9960.55%3,000,9960.47%

注:亚威股份因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 6,207,000 股,占当前总股本的 1.1290%,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剔除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扬州产发集团持股及表决权比例为 14.49%。

根据2025年1月20日扬州产发集团与亚威股份主要股东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程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对亚威股份董事会进行改组,改组后的董事会人数仍为 9名,其中扬州产发集团有权提名或推荐5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通过以上方式相结合,扬州产发集团为亚威股份第一大股东,能够决定亚威股份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从而拥有公司控制权。扬州产发集团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扬州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史可法东路9号
法定代表人马九圣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扬州产发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图1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扬州产发集团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产业投资、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情况

扬州产发集团最近一年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5 年度
资产总计535,807.51
所有者权益合计409,092.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02,911.84
营业收入59,320.97
净利润-20,574.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64.23
净资产收益率-5.35%
资产负债率23.65%

注:2025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协议

2025年1月20日,扬州产发集团与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程签署《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程之合作框架协议》。2025 年1月 20 日,扬州产发集团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等相关公告。

2025年9月23日,公司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2026 年1月28 日,公司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扬州产发集团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完成前期审批程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程之合作框架协议》;

3、《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4、《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二》。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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