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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电力: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66,863,3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3.7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859,141,202.45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66,863,3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3.7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411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分配总额固定。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5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379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15 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1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月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7月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94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8*****734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
308*****497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
408*****761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
505*****149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608*****135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708*****992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808*****672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6月3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贵州路 491 号

2.咨询电话:0551-62225811

3.咨询联系人:吴宇航

4.传真电话:0551-622258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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