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天马新材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9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195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2年9月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 14,406,668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8,014,561.84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5,859,452.2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2,155,109.64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9 月 21 日出具《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2】第 0050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2日,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 |
| 1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20000060872000103176979 | 29,345,016.85 |
| 合计 | 29,345,016.85 |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中均包含存放资金的利息,且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所产生的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 1 | 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6,968.00 | 16,859.90 | 99.36% |
| 2 | 高导热填充粉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 5,928.60 | 3,569.82 | 60.21% |
| 3 | 功能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785.96 | 2,103.60 | 43.95%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132.00 | 1,132.35 | 100.03% |
| 合计 | 28,814.56 | 23,665.67 | - | |
注 1:2025年 3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相关事项;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高导热填充粉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结项相关事项;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中,“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合计数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差异 0.35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益所致;
注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存在差额,主要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及募集资金专户存放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以及前述募投项目结项所致。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单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为满足后续现金管理需求,现提请董事会授予公司总经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权限,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是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杨曦杨曦龙家清龙家靖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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