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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为 1,041,401,332 股,回购专户持有数量为 5,000,0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041,401,3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5,000,000 股后的总股本 1,036,401,33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1,036,401,332 股×0.05 元/股=51,820,066.60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 51,820,066.60(含税)÷1,041,401,332股×10=0.497599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51,820,066.60 元÷1,041,401,332 股=0.0497599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7599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1,401,33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5,000,000股后的总股本 1,036,401,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5,000,000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 月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83广州恒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8*****158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2 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041,401,332 股,回购专户持有数量为5,000,000 股。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1,041,401,332-5,000,000)股×0.05 元/股=51,820,066.60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51,820,066.60 元÷1,041,401,332 股=0.0497599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7599 元/股。

七、咨询机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 号本公司16 楼

咨询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咨询电话:020-8206825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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