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跃忠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088,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53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浙江汉诺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50%股权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088,89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钱建平、钟海玉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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