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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泉为:2025年年度报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026 年 4 月 30 日

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褚一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东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东营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因应付账款、担保逾期等原因,出现多笔债务违约、司法诉讼,相关案件进入庭审、执行阶段,部分案件已判决,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确认或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及其他负债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不及预期,基于会计准则要求及谨慎性考虑,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对本报告期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2025年光伏行业竞争激烈,致使光伏产业链产品价格持续走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光伏组件价格下跌导致毛利率为负、产能利用率不及预期并计提了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3

第五节 重要事项....5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9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106

第八节 财务报告....10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5年度报告文件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五、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泉为科技指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立科技指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称
股东会指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指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泉为绿能指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国立控股指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永绿投资指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国立控股前称
山东泉为指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安徽泉为指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贵州泉为指贵州泉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泉为未来新能源研究院指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开发(安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太阳能电池指太阳能发电单元,利用光电转换原理使太阳的辐射光能通过半导体物质转变为电能的一种器件,又称为“光伏电池”
太阳能电池组件指由若干个太阳能电池通过串并联的方式封装而成,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串联或并联使用,作为离网或并网太阳能供电系统的发电单元
P型电池指以P型单晶硅片为原料的太阳能电池。在单晶硅生产过程中掺入三价元素(如硼),使之取代硅原子,形成P型单晶硅
N型单晶电池、N型电池指以N型单晶硅片为原料的太阳能电池。在单晶硅生产过程中掺入五价元素(如磷),使之取代硅原子,形成N型单晶硅
高效异质结(HJT)电池指Hetero-junction with Intrinsic Thin-layer,本征薄膜异质结电池,一种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结构,利用晶体硅基板和非晶硅薄膜制成的混合型太阳能电池,即在P型氢化非晶硅和N型氢化非晶硅与N型硅衬底之间增加一层非掺杂(本征)氢化非晶硅薄膜。HJT电池具有工艺温度低、钝化效果好、开路电压高、双面发电等优点
钙钛矿/硅叠层电池指钙钛矿太阳电池和传统晶硅太阳电池叠加形成的双结太阳电池,宽带隙钙钛矿材料吸收短/中波段入射光,窄带隙单晶硅材料吸收中/长波段入射光,可最大限度利用太阳光,实现更高光电转换效率;通过材料带隙匹配、整体光学管理、载流子交换层等方面优化,双结太阳电池的转换效率可突破单结太阳电池的Shockley-Queisser效率极限,达到30%以上
PECVD 多晶硅沉积技术指一种采用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法制备多晶硅薄膜的技术
KW、MW、GW指功率单位,千瓦、兆瓦、吉瓦, $1\text{KW} = 1000\text{W}$ 、 $1\text{MW} = 1000\text{KW}$ 、 $1\text{GW} = 1000\text{MW}$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ST泉为股票代码300716
公司的中文名称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泉为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Guangdong QW SOLAR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QW SOLA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心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1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23187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2021年6月16日注册地址从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创业园5路8号变更至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0335
公司网址https://www.quanwei.group/
电子信箱ir@quanweisolar.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许海成胡海漫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
电话021-62306166021-62306166
传真021-60197573021-60197573
电子信箱ir@quanweisolar.comir@quanweisolar.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公司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
签字会计师姓名谌秀梅、詹胜军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5 年2024 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 年
营业收入(元)48,085,303.05222,355,237.83-78.37%1,165,481,75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1,420,844.08-118,638,916.49-86.63%-138,560,746.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50,961,632.91-119,893,956.21-25.91%-195,239,261.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1,684,190.37-14,641,003.33-116.41%86,532,816.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837-0.7414-86.63%-0.86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837-0.7414-86.63%-0.86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84%-63.42%
2025 年末2024 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 年末
资产总额(元)671,636,450.45872,889,077.17-23.06%1,101,066,11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63,403,604.6628,017,239.42-683.23%146,656,155.92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项目2025 年2024 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48,085,303.05222,355,237.83营业收入扣除前
其他业务收入3,156,444.956,099,336.84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3,156,444.956,099,336.84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44,928,858.10216,255,900.99营业收入扣除后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3,096,175.8323,107,802.47573,343.561,307,981.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16,678,468.13-20,116,007.71-22,014,033.34-162,612,334.9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291,638.99-18,704,860.17-20,601,423.11-94,363,710.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73,099.30-9,919,423.99-16,861,228.2914,169,561.2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5 年金额2024 年金额2023 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890,903.229,811,020.0062,573,820.12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母公司房产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4,921,783.295,763,003.316,458,411.14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分摊至本期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43,230.4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99,499.341,529,948.931,858,075.3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回部分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所致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65,524,547.72主要系本报告期为剥离子公司借款担保事项违约所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17,822,276.77-33,760,880.70-11,198,215.06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29,386.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375,427.47-17,911,948.183,027,420.40
合计-70,459,211.171,255,039.7256,678,514.8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聚焦新能源光伏主营业务发展战略,持续深耕光伏电池、光伏组件领域,专注于异质结(HJT)电池组件、EPC 总包、电站运维等的技术研发、优化资产配置,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旨在为全球光伏系统提供高效异质结(HJT)光伏电池、组件产品,及定制化、可靠、卓越、可持续的一站式智能化能源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高效异质结(HJT)电池组件制造商和清洁能源服务商。

自 2022 年转型布局光伏新能源领域以来,公司先后在山东枣庄和安徽泗县投资建设高效异质结(HJT)光伏电池组件生产基地。公司光伏新能源板块主要业务为高效异质结(HJT)电池组件、EPC总包、电站运维等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运营为一体的产品系统集成服务,主要产品包括高效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光伏电站的 EPC建设等。凭借着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技术等优势,公司先后成为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全联新能源商会常务理事单位,并荣获“2023 中国品牌 500 强”、“中国好光伏•2024 年度新锐企业奖”、2024 年度第十二届“光能杯”光伏行业“2024 年度最具影响力光伏组件企业”和“2024 年度最具影响力场景化产品”等奖项。公司是中国光伏太阳能高效760W+俱乐部成员之一,通过与 10 余家异质结光伏企业共同探索异质结行业发展、市场政策及技术新方向,为公司在光伏异质结领域的发展赋能。截至目前,公司在光伏新能源业务板块取得了 30多项专利,同时,公司的光伏产品也先后获得了德国莱茵 TUV产品认证、欧盟 CE产品认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QC太阳能产品认证以及 TÜV南德权威认证。公司是典型的制造类企业,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在完成电池片、玻璃、边框、胶膜等原材料采购后,经过一系列连续的生产步骤,制造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等核心产品,进而将产成品销售给下游集中式或分布式光伏电站企业、经销商或分销商,从而实现业务收入及营业利润。公司经营模式如下:

①研发模式

公司技术研发以市场为导向、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节约成本提高质量和效率为出发点,成立了独立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技术研发中心,采用集成产品开发流程管理体系,新产品及新技术开发工作主要包括概念、计划、开发、验证、导入五个阶段。公司研发体系整体流程明晰,建立了“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生产—市场开发及应用”于一体的研发流程,推进新产品及新技术开发工作高效开展。公司目前已经搭建了完整的技术研发团队并积极布局高效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技术研发,围绕高效异质结(HJT)电池及组件降本增效,制定了“硅片薄片化”“光转膜”“叠层 TCO 技术”“0BB 技术”“双面微晶技术工艺”“银包铜金属浆料应用”“钙钛矿叠层”“靶材少铟化”“设备国产化”等多项降本增效实施路线,以助推实现高效异质结(HJT)电池及组件规模化生产。

②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池片及其他生产主副辅材和配件等,总体采用“以销定采”的原则进行采购,针对光伏电池片等重要原材料,公司一般通过与供应商签署中长期采购协议或战略采购协议来保证原材料的供应,依据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确定季度或月度采购计划。同时,公司对部分常用或关键原材料策略性地保留一定合理库存;针对常规材料或辅材等,公司通过定期实施招投标来保持供应商的竞争性,以此应对采购价格波动风险,控制采购成本。

③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为自主生产,建立了“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目前公司已在山东生产基地和安徽生产基地投建了太阳能光伏组件车间,设立生产运营部门组织实施生产计划。根据客户订单和对市场行情的预判提前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及时制作生产计划,保障客户所需产品的按时交货,同时,公司根据生产和销售情况适时调整产品的安全库存标准,有序排产。

④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各种不同功率的光伏组件,公司将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以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相结合的销售策略,销售客户主要面向国内外集中式或分布式电站客户。直销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行业交流、展会宣传、技术服务、同行推介等方式扩大行业影响力,获取商业机会,通过商务洽谈与客户签订合同后进行生产及交货。从初期接洽客户需求、项目竞投标,到评审签订合同、合同执行、生产交货,至跟踪验收、售后服务,公司制定了规范完善的销售业务流程,贯穿售前、售中和售后。

在上述经营模式下,公司现阶段主要产品为高效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电站 EPC工程建设,列示如下:

产品类别主要产品名称产品用途及优势
光伏组件N型HJT组件主要用于光伏电站发电。异质结组件具备高功率、高双面率、低功率衰减、低温度系数、无LID及PID导致衰减问题等优势,最终可实现比PERC电池高8%左右平均单瓦实际发电量、3%左右LCOE下降及更高收益率的优异表现。
光伏电站EPC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公司有光伏电站的整合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全产业链资源,能够提供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及储能系统的EPC项目全周期解决方案,实现光伏电站EPC建设工程的集约化成本控制和高效施工管理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在国内宏观经济持续向好的情况下,中国光伏行业经过深度调整,在经历供需失衡、价格探底等阵痛后,在政府政策引导下,逐步肃清行业过剩产能,通过行业“反内卷”自律,缓慢走出谷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业政策导向

2024 年 1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发布新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对于新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技术指标(如电池转换效率)及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等均提出了新的高要求,从源头遏制低效产能扩张,如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及项目需要满足:多晶硅电池、P 型单晶硅电池和N 型单晶硅电池(双面电池按正面效率计算)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 21.7%、23.7%和 26%;多晶硅组件、P 型单晶硅组件和N 型单晶硅组件(双面组件按正面效率计算)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 19.7%、21.8%和 23.1%。

2025 年 6 月 29 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在破除“内卷式”竞争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中点名光伏组件“内卷式”竞争,提出破除竞争以实现高质量发展。2025 年 7 月 3 日,工信部召开第十五次制造业企业座谈会,会上强调要坚决落实中央财经委第六次会议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综合治理光伏行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此次会议为光伏“反内卷”治理奠定了政策基调。2025年 8月 19日,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光伏产业座谈会,强调通过加强产业产能调控、遏制低价无序竞争、规范产品质量、支持行业自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光伏产业竞争秩序。作为配套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明确强调价格不可低于成本价倾销。这一法律层面的完善为“反内卷”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整治低价无序竞争将有法可依。2025 年 12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 2027 年前建成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防范技术仿制与侵权风险,其中推动高质量专利布局方面,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 TOPCon电池、背接触电池、异质结电池等技术进步,引导企业面向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前沿技术,靠前储备基础专利。

进入 2026 年,政府政策力度持续加大。1 月 28 日,工信部再次召开光伏行业企业家座谈会,听取重点企业及光伏行业协会对“反内卷”工作的意见建议。强调当前形势下“反内卷”是光伏行业规范治理的主要矛盾,各部门要加强协同、同向发力,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质量监督、价格执法、防范垄断风险、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进步等手段。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2026 年第 2号)提到,自 202年 4 月 1 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且自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 6%,2027年 1月 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对光伏及电池产品实施分品类和分阶段的差异化出口退税调整旨在切断“退税依赖—低价抢单”恶性循环。

地方政策方面,四川、云南、安徽、海南等地相继出台支持光伏制造业发展的专项政策,主要通过地方法规建设、应用端财政补贴刺激、技术研发奖励等措施,重点支持零碳园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应用、关键配套项目引进与绿色工厂创建等,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格局。如云南省印发《云南省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与光伏制造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到支持光伏制造企业、光伏发电企业、储能企业及大工业企业等联合建设零碳工厂、零碳园区;支持鼓励硅料、硅棒、硅片、电池片、组件、发电等企业通过战略联盟、签订长单、技术合作、互相参股等方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鼓励重点区域建设退役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培育引进光伏组件回收利用的优质企业,开展退役光伏组件等设备循环利用或设备再制造。滁州市发布《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推动光伏产业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促进产城融合,打造产业聚集发展、有影响力的光伏之都,同时协同推进“先进光伏+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

行业自律和价格引导方面,2024 年 10 月,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CPIA 发文称,低于成本投标中标涉嫌违法,并经测算后给出 N型 M10双玻光伏组件生产成本价为 0.68元/W(含税生产成本,不含运杂费);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CPIA提出市场指导价格,引导市场价格回归合理区间,规避低价恶性竞争。此外 2025年 10月,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CPIA等联合发起“标准引领国家光伏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倡议”,加速推进高效电池、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关键领域国家标准研制。2025年,30余家光伏组件电池企业签署自律公约,通过配额管理、产能核查等措施主动管控产能扩张节奏,推动供需平衡。

(二)光伏产业制造端和需求端情况

1、制造端

2025年光伏行业制造端呈现明显的结构性调整,自 2013年以来,上游多晶硅产量首次同比下降,产量分化明显,上游收缩、中下游微增,反映出企业主动减产、控制扩张节奏,行业从“拼规模”转向“稳供需”。具体数据如下:

环节2025年1月-10月产量同比变化
多晶硅111.3万吨-29.6%
硅片567GW-6.7%
电池片560GW+9.8%
组件514GW+13.5%

2、应用端

2025年光伏告别固定电价时代,进入市场化竞价新阶段,电力行业全年装机呈现出“前高后低”的趋势,在政策驱动下脉冲式增长,但节奏并不均衡,1-10 月国内新增光伏装机 252.87GW,同比增长 39.5%,创历史新高:

(1)上半年抢装潮:受“136 号文”(新能源全面入市)6月 1日节点影响,5月单月新增 92.92GW,达到历史峰值;(2)三季度回落:7-10月连续五个月同比下降,8月单月降幅达 47.6%;

综合光伏行业需求端和应用端,尽管在反内卷的背景下,由于硅料环节库存压力较高,企业主动减产去库意愿较强;叠加行业自律深化,在控产稳价共识的推动下,头部厂商带头检修减产,主动收缩供给以支撑价格体系。

(三)光伏产业链价格及对标企业

联储证券研究报告显示,2025年上半年,受“抢装潮”拉动,光伏产业链主要产品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价格 3 月冲高,随后连续下跌至 6 月低点。2025 年下半年,在行业“不低于成本价销售”自律公约、反内卷推动下,光伏产业链主要产品价格触底回升,截至 11 月底多晶硅均价较年初上涨 38.9%,硅片上涨 2.2%,组件上涨 2.3%,价格修复改善了光伏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光伏主产业链共计 31家上市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计亏损 310.39亿元,其中,第三季度亏损 64.22 亿元,较第二季度收窄约 46.7%,部分龙头企业实现扭亏为盈。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不断创新的研发实力

公司对研发团队的建设十分重视。泉为科技研究院以 HJT、钙钛矿技术创新和发展为目标,积极展开与各大科研院校的深度合作。在公司良好的技术创新及研发机制下,公司已具备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丰富的技术储备和新品产业化能力。目前,公司在光伏新能源领域拥有 30多项专利,公司的光伏产品也先后获得了德国莱茵 TUV产品认证、欧盟 CE产品认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QC 太阳能产品认证以及 TÜV南德权威认证。

2、扎实稳定的生产能力

目前,公司旗下拥有山东枣庄和安徽泗县两大生产基地,分别于 2023 年、2024 年建成投产,设计产能4GW,基地拥有现代化的设施,成熟的工艺路线,资深的管理团队,为公司产品的产能及质量奠定了敦实的基础。

3、可靠兼顾适用性的产品系列

公司开发了两大类大功率产品——“泉耀”系列与“虎鲸”系列,标准化的生产工艺可以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同时可以根据使用场景不同形成的原辅材料适应不同环境的差异化,满足各类用户的需求。其中,“泉耀”系列主要针对陆地场景设计和生产。产品功率范围 420W 至 750W,应用场景覆盖分布式户用屋顶、工商业屋顶、大规模地面电站、荒漠光伏等场景。作为面向海上光伏市场的旗舰产品,“虎鲸”系列采用最新开发的玻纤增强聚酯复合边框,力学性能优越,动载性能好。采用双层镀膜玻璃+玻纤增强聚氨酯复合边框,可通过盐雾最高 8级测试。采用丁基胶+高阻水硅胶封装,抗水透能力提升 10 倍以上。此外,组件还具备降低水汽透过率,有利于抵御各类水域、降雨和湿气的环境。202年 2月,“虎鲸Ⅻ”系列通过了南德权威认证,最高功率可达 742.7W,在实测中,“虎鲸Ⅻ”系列已实现最高功率752.3W。

4、完善且可长效运转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制定了科学、严格、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了在技术和管理关键环节精细化管理和及时回溯改进的质量控制系统。同时公司提出了“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概念,为此还构建了供应商动态评估与控制体系、产品物流品质控制体系以及顾客满意与投诉控制体系,实现了从供应到产品出库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基于上述体系的建立,在质保方面,公司为光伏产品提供 25年产品质保以及 30年功率线性质保。

5、优秀的销售团队及强大的销售能力

公司以业绩目标为核心,强化销售团队管理,通过数据分析和市场洞察适时调整营销战略、战术,深度挖掘客户痛点,精准匹配产品/服务价值体系,建立长期信任关系并制定了清晰的销售策略。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核心主营业务是光伏组件及光伏 EPC 工程。2025 年,公司光伏组件计划出货 1813MW,实际完成 218.61MW,实现营业收入为 4,808.5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7,426.99 万元、下降 78.37%,成本费用 17,527.6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2,047.24 万元、下降 55.7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2,142.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 10,278.19 万元,增加亏损 86.63%,合计缴纳税金 132.59万元,保持了年内365 天、累计5 年连续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纪录。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5年2024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48,085,303.05100%222,355,237.83100%-78.37%
分行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0.000.00%58,691,228.4326.40%-26.33%
太阳能光伏44,928,858.1093.34%157,564,672.5670.86%22.50%
其他业务3,156,444.956.56%6,099,336.842.74%3.82%
分产品
橡胶和塑料制品58,691,228.4326.40%-26.33%
光伏组件37,694,399.0878.39%153,571,020.0869.07%13.66%
光伏代加工业务4,423,844.089.20%3,519,640.321.58%7.62%
分布式电站电费690,759.691.44%474,012.160.21%1.23%
光伏电站EPC2,119,855.254.41%
其他业务3,156,444.956.56%6,099,336.842.74%3.82%
分地区
内销45,011,852.6893.61%188,634,170.5984.83%9.96%
外销3,073,450.376.39%33,721,067.2415.17%-9.96%

不同技术类别产销情况 单位:元

技术类别销售量销售收入毛利率产能产量在建产能计划产能
光伏组件218.6MW42,118,243.16-57.92%4GW159.74MW4GW

对主要收入来源国的销售情况 单位:元

主要收入来源国销售量销售收入当地光伏行业政策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中国214.34MW39,090,269.43不适用

光伏电站的相关情况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太阳能光伏44,928,858.1070,822,428.52-57.63%-71.49%-65.13%-28.74%
其他业务3,156,444.954,442,306.02-40.74%-48.25%-21.75%-47.66%
分产品
光伏组件37,694,399.0850,644,852.79-34.36%-75.45%-74.08%-7.12%
光伏代加工业务4,423,844.0815,870,189.39-258.74%25.69%136.91%-168.41%
分布式电站电费690,759.69845,962.67-22.47%45.73%-14.11%85.32%
光伏电站EPC2,119,855.253,461,423.67-63.29%
其他业务3,156,444.954,442,306.02-40.74%-48.25%-21.75%-40.74%
分地区
内销45,011,852.6872,278,320.41-60.58%-76.14%-68.95%-37.18%
外销3,073,450.372,986,414.132.83%-90.89%-88.49%-20.22%
分销售模式
直销48,085,302.9575,264,734.54-56.52%-78.37%-70.91%-40.17%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5年2024年同比增减
光伏组件销售量兆瓦218.61252.80-13.52%
生产量兆瓦159.74167.73-4.76%
库存量兆瓦0.5825.47-97.7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本年度执行以销定产策略,根据在手订单合理安排生产,同时主动加大历史库存的销售去化力度,快速消化年末留存的组件存货,大幅降低库存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回笼,因此期末库存规模较上年同期大幅缩减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对方当事人合同总金额合计已履行金额本报告期履行金额待履行金额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是否正常履行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普定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7,500.02206.68206.6837,293.34002,395.38否是是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普定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7,500.0060.160.137,439.9002,385.09否是是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普定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7,500.017.097.0937,492.92002,402.58否是是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对方当事人合同总金额合计已履行金额本报告期履行金额待履行金额是否正常履行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支架采购框架合同上海承华睿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159.80010,159.8否是是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5年2024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光伏组件材料26,005,314.1860.46%148,856,304.4783.37%-22.91%
光伏组件直接人工6,033,983.9714.03%9,897,149.194.33%9.70%
光伏组件制造费用10,971,123.5725.51%21,775,470.1012.29%13.22%

说明 本年代工组件比例增加,外购材料及物资减少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1、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贵州泉为科技有限公司、泉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亿米新能源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福建莆田国立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 05月 15日注销。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28,273,686.94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8.80%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 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1,902,251.7724.75%
2山东国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6,628,303.1013.78%
3深圳市鑫旭源智慧能源有限公司3,744,436.027.79%
4Hansol Technics Co., Ltd.3,032,914.156.31%
5无锡云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965,781.906.17%
合计--28,273,686.9458.80%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21,124,958.69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70.54%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 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974,797.7726.63%
2安徽光势能低碳科技有限公司4,739,569.9015.83%
3江苏瑞迅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3,676,964.2112.28%
4江苏畅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45,174.078.50%
5湖南海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88,452.747.31%
合计--21,124,958.6970.54%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5 年2024 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4,694,570.0312,940,392.83-63.72%主要系剥离橡塑业务人员及光伏板块销售人员减少,相应的营销费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59,882,991.8181,341,927.13-26.38%主要系剥离橡塑业务人员薪资和房租等相关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26,462,124.4225,108,872.975.39%主要系本期部分借款逾期需要计提的利息较上期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3,694,037.1113,724,291.98-73.0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光伏板块研发费用减少所致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转光膜项目提高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光利用效率确定工艺技术路线,完成核心材料筛选采用自研转光膜产品,提高组件光电转换效率提高公司异质结电池组件产品的光电转换效率,提高产品竞争力
银包铜电池项目降低电池银耗量完成铜替代方案认证实现一定比例的铜替代降低电池银浆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海上光伏组件技术开发项目新应用场景,新产品已完成产品认证实现海上光伏新技术突破为公司海上光伏业务夯实技术基础
异质结 OBB 组件技术开发项目降低 HJT 产品成本确定技术路线,产品待开发阶段产品降本异质结降本的必经技术路线,OBB 技术有利于公司产品降本
复合边框技术开发项目降低材料成本已完成认证产品降本产品降本
关于太阳电池双层 ITO 的设计方案的研究提升太阳能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和稳定性确定技术路线,产品待开发阶段高效稳定的双层 ITO 材料的选择配比,完成结构设计与制作提高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OBB 太阳能组件研发降低组件成本,提高转换效率确定技术路线,并完成产品样品制作实现组件成本降低异质结降本的重要技术路线,产品降本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利空间
BC 太阳能组件研发提高组件转换效率确定技术路线,产品待开发阶段实现组件产品输出,转换效率提升3%以上BC 组件具有较高的转换效率,降低 BOS 成本,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太阳能光储一体化系统产品研发研发高集成、高效率、高安全、低成本、智能化的光储一体化产品已完成产品样品制作实现高效安全,低成本的智能产品输出增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抢占行业发展先机
高效稳定的钙钛矿/硅叠层电池器关键制备技术及产业化示范应用项目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新产品的研发确定技术方案,产品待开发阶段完成钙钛矿/叠层电池样品输出提高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提升竞争力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5 年2024 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1422-36.36%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8.38%7.59%0.79%
研发人员学历
本科26-66.67%
硕士02-100.00%
博士
其他1214-14.29%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57-28.57%
30~40岁713-46.15%
40岁以上220.00%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5年2024年2023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3,694,037.1113,724,291.9835,274,821.2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7.68%6.17%3.03%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0.00%0.00%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5 年2024 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6,668,437.26396,035,287.89-60.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8,352,627.63410,676,291.22-54.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684,190.37-14,641,003.33-116.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375,931.6594,466,369.12-87.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2,400.0068,291,012.15-99.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53,531.6526,175,356.97-58.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850,000.00119,500,000.00-72.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757,937.59134,467,620.52-86.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92,062.41-14,967,620.52-194.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606,784.35-3,068,488.59115.31%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3,936.69万元,同比下降 60.44%,主要系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22,232.37万元,同比下降 54.14%,主要系生产经营支出同比降低所致;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8,309.05万元,同比下降 87.96%,主要系上期出售子公司股权款收到的现金流入所致;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6,786.86万元,同比下降 99.3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厂房建设及设备采购的现金支出减少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8,665.00万元,同比下降 72.5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新增融资借款下降所致;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11,570.97万元,同比下降 86.0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借款归还金额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计提了大额的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215.510.00%
资产减值-144,862,967.1937.91%主要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减值所致否
营业外收入565,754.96-0.15%
营业外支出83,912,579.45-22.60%主要系本期预计负债及诉讼违约金等增加所致否
信用减值损失-30,125,607.427.88%
资产处置收益890,903.22-0.23%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5年末2025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5,906,512.950.88%10,991,051.071.26%-0.38%主要系营业收入大幅降低,可用资金大幅降低
应收账款30,206,934.914.50%38,343,811.974.39%0.11%
合同资产0.00%
存货3,450,623.900.51%19,847,921.622.27%-1.76%主要系报告期内存货出售减少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0.00%
长期股权投资0.00%
固定资产421,919,695.6662.82%558,310,429.6463.96%-1.14%主要系固定资产账面计提减值所致
在建工程11,684,866.341.74%19,582,744.062.24%-0.50%主要系在建工程账面计提减值所致
使用权资产838,000.150.12%16,323,860.491.87%-1.75%主要系使用权资产到期所致
短期借款109,500,000.0016.30%109,514,368.7512.55%3.75%
合同负债86,517,430.7112.88%20,343,150.032.33%10.55%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安顺项目工程款所致
长期借款49,900,000.005.72%-5.72%主要系子公司银行借款转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租赁负债12,493,376.061.43%-1.43%主要系租赁负债转其他应付款所致
预付款项40,860,676.306.08%17,959,045.872.06%4.02%主要系子公司预付安顺项目工程款
其他应收款64,166,041.449.55%28,308,597.783.24%6.31%主要系子公司预付安顺项目履约保证金
应付账款142,229,830.4421.18%148,430,998.3017.00%4.18%
其他应付款424,973,479.1363.27%363,753,969.4941.67%21.60%主要系往来借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5,273,540.5112.70%35,777,414.764.10%8.60%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租赁负债
预计负债76,190,199.0711.34%31,140,879.333.57%7.77%主要系母公司为已剥离子公司计提的担保事项预计负债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5,785,563.545,785,563.54查封、冻结、久悬
应收账款8,401,906.144,237,563.00冻结、质押
长期股权投资11,000,000.0011,000,000.00冻结、质押
固定资产530,057,088.14339,804,336.84担保、保全、查封、抵押、冻结
在建工程17,025,771.266,055,113.02担保、冻结
无形资产100,697,069.2667,513,367.12担保、抵押、冻结
应收票据4,567,401.604,354,031.52已背书未到期
合计677,534,799.94438,749,975.04——

注: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对枣庄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0万及上海泉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600万的股份。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422,400.0068,291,012.15-99.38%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来源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贵州泉为科技有限公司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新设0.00100.00%自有资金无长期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已完成设立登记手续0.00-487.92否
泉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贸易新设0.00100.00%自有资金无长期贸易等已完成设立登记手续0.000.00否
深圳市亿米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设备元器件销售等新设0.00100.00%自有资金无长期光伏设备元器件销售等已完成设立登记手续0.000.00否
合计----0.00------------0.00-487.92------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被出售资产出售日交易价格(万元)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出售对公司的影响(注3)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资产出售定价原则是否为关联交易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肇庆高成置业有限公司公司位于肇庆市广宁县五和镇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园的工业房地产2025年03月12日1,07486.87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补充公司流动资金0.39%以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为基础确定价格否不适用是是是2024年12月0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出售部分房地产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114)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被出售股权出售日交易价格(万元)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出售对公司的影响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股权出售定价原则是否为关联交易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上海赢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7,000-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安排,通过出售资产回笼资金,同时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根据评估结果由协议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是因本次股权出让方之枣庄向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出让方之东莞市利宝亚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杨勇担任执行董事及经理的企业,出售标的资产安徽泉为否终止筹划资产出售事项2026年04月1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4
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业务136,000,000.00369,687,397.25-223,160,746.1939,592,046.17-112,297,118.21-122,339,986.29
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业务360,000,000.00273,548,544.8337,720,808.109,295,264.18-135,629,248.83-141,688,097.19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深圳市亿米新能源有限公司设立未开业
泉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设立未开业
贵州泉为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未开业
福建莆田国立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注销无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26年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关键之年,公司面临破产重整的重要窗口期,必须抓住机遇,以“保交付、控风险、稳现金流”为核心,聚焦光伏 EPC工程项目的业务突破,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强化内部各职能部门协同工作,全力改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状况,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具体如下:

(一)日常经营

公司各职能部门将努力确保完成年度销售与回款核心指标,争取成功入围大型央企框架集采,实现部分新战略客户订单落地,推动重点在谈项目签约,化解重大历史应收账款,通过重整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杜绝新增重大履约风险。

(二)全力推进重整工作

公司管理层将积极配合法院推进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债权人涉诉信息,与法院、债权人及其代理人保持沟通,提高财务核算精准性,为重整阶段谈判及方案执行提供支撑并对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分别核算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如果,公司预重整程序、重整申请能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管理层将积极配合法院遴选管理人,协助管理人开展债权申报、资产评估、重组方案设计、债权人会议召开等工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或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债权人青岛泰上青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聚焦光伏 EPC工程业务突破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收到招标单位发来的《中标结果通知书》,与普定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普定县坪上镇石板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工程》《普定县猫洞乡和谐光伏电站 EPC总承包工程》《普定县白岩镇兴农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工程》,合计中标金额 11.25 亿元。截止到 2025 年 12 月 31日,安顺 EPC工程项目,已逐步完善的各种开工手续,与业主总包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多次沟通,配合其确认前期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总计划等,完成施工团队组建、工程实体样板确认。

2026年,公司管理层将持续跟进前述三个合同的执行情况,由总部职能部门商务部牵头,品牌、采购、销售等部门协同,协调一切资源,力争按时交付。

(四)克服困难,提升生产运营效率

自 2024年 6月起,公司受到多起诉讼的影响,导致公司多处厂房、办公楼、设备被法院查封,新增融资贷款受到严重影响,运营资金链紧张。但公司资产被查封,仅限于产权被查封,查封的是不动产、动产的登记性权利,而非实物资产本身,不影响公司现有厂房、产线、设备的正常使用。未来一年内,公司采取一系列措施,补充生产经营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回笼、信用拆借,实控人资金支持等方式。公司主要生产基地目前仍然能按计划安排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将克服困难,有序推进设备升级改造、改善工艺、提升产品良品率等活动。

(五)持续改善内部控制情况

(1)促进内控体系建设。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控法务中心及业务部门权责,进一步规范、落实了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有效巩固了总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法人主体单位的管控机制。

(2)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大事项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通知公司信息披露部门,同时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优化内部控制流程管理,消除隐患,控制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3)严格内控体系执行。首先,公司风控法务中心持续优化、完善总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法人主体单位的内控审批流程,推动下属各法人主体独立运营,确保内控体系流程、审批节点与各独立法人主体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相匹配,将流程审批贯穿于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形成有效监控和约束;其次,行政管理中心人事部门通过开展一系列培训、宣贯,明确经营责任制,公司从上往下,大刀阔斧推进部门合并和团队人员精简瘦身,提高管理人员引进标准,促进形成精干高效的组织体系,强化目标管理与月度绩效考核,从而激活全体员工活力。

(4)流程统一与集中管理。将各子公司分散、并行的钉钉 OA审批流程(涉及资金、用印、合同、人事等关键领域)全面整合至集团公司统一的钉钉 OA 平台。设立专门的流程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跨部门、跨层级的核心流程进行集中设计、发布、监控与持续优化。在关键业务流程中,前置法务风控审批环节。法务风控部门需在业务早期介入,对合规性、法律风险及合同条款等进行专业审核。建立“重大事项”判断标准(如涉及金额巨大、战略合作、重大资产处置等)。对于被法务风控或业务部门判定为“重大事项”的流程,自动增设董事会办公室审批节点,确保重大决策经过更高层级的审阅与授权。

(6)强化专项审计监督,完善反舞弊机制。风控法务中心充分发挥监审联动机制作用,开展了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专项审计工作,对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验证、追踪,有效避免了对外担保相关内部控制、印章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问题重复出现,从而形成长效机制,提升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行政管理中心牵头设立反舞弊举报信箱,建立畅通的举报通道和“吹哨人”保护制度,公布反舞弊举报电话、邮箱,对关键岗位离任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出纳等高风险岗位开展常态化培训。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5月21日全景网“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网络平台线上交流其他机构及个人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与投资者就公司业绩、发展计划以及其他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方式以文字问答方式进行巨潮资讯网《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5年09月01日公司上海会议室实地调研其他机构及个人与投资者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等问题进行现场沟通与交流巨潮资讯网《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年09月19日“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网络平台线上交流其他机构及个人本次活动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与投资者就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交流方式以文字问答方式进行巨潮资讯网《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本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会,均由董事会召集。

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发生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为其担保或为他人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单位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明确分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单位亦不存在有同业竞争的情况。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本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规定的要求 ,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对涉及专业领域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公司也采取了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3次,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出席监事会和股东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并解任监事职务,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与公司发展现状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关于利益相关者权益维护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沟通和交流,努力实现社会、股东、员工、客户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 取公司信息。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及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建立投资者专线电话、电子邮箱并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版,回答投资者咨询,提高公司运作的透明度。

8、关于企业社会责任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第十八项—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资产方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属清晰。公司拥有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

2、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中兼职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公司控股股东及控制的企业领取报酬的情况;

3、财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的情况;

4、机构方面:公司组织架构独立于控股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部门均独立运作,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5、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与控股股东之间无同业竞争,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利用控股地位干涉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职状态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褚一凡女31董事长现任2023年02月24日2026年02月23日00000-
代行董事会秘书离任2025年04月03日2025年08月28日
雷心跃男37总经理现任2023年09月28日2026年02月23日00000-
胡金霞女38董事现任2023年05月22日2026年02月23日00000-
甄永泰男48董事现任2024年11月21日2026年02月23日00000-
许海成男50董事会秘书现任2025年11月25日2026年02月23日00000-
董事现任2025年11月25日2026年02月23日
范智雄男51董事现任2025年11月25日2026年02月23日00000-
曾红芳女43董事现任2025年11月25日2026年02月23日00000-
蔡维灿男67独立董事现任2025年11月25日2026年02月23日00000-
吴志强男69独立董事现任2025年11月25日2026年02月23日00000-
唐人虎男52独立董事现任2025年11月25日2026年02月23日00000-
徐珍英女53财务总监离任2023年12月18日2026年01月22日00000-
张庆峰男49董事离任2023年02月24日2025年11月25日00000-
杨勇男38董事离任2024年05月20日2025年11月25日00000-
张慧女33董事离任2024年09月30日2025年06月20日00000-
韩鹏男34董事离任2025年06月20日2025年11月25日00000-
邹育飞男51独立董事离任2023年02月24日2025年06月20日00000-
石巧珺女54独立董事离任2025年06月20日2025年11月25日00000-
周永明男54独立董事离任2025年06月20日2025年11月25日00000-
王秀峰男52独立董事离任2023年02月24日2025年06月20日00000-
卞水明男61独立董事离任2024年03月18日2025年11月25日00000-
关欣男5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离任2024年11月07日2025年04月03日00000-
合计------------0000--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情况

是 □否

1、因个人原因,徐珍英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2、因个人原因,张庆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3、因个人原因,杨勇先生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4、因个人原因,张慧女士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5、因个人原因,韩鹏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6、因个人原因,邹育飞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7、因个人原因,石巧珺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8、因个人原因,周永明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9、因个人原因,王秀峰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10、因个人原因,卞水明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11、因个人原因,关欣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徐珍英财务总监任免2026年01月22日个人原因
张庆峰董事任免2025年11月25日个人原因
杨勇董事离任2025年11月25日个人原因
张慧董事离任2025年05月29日个人原因
韩鹏董事任免2025年11月25日个人原因
邹育飞独立董事离任2025年06月20日个人原因
石巧珺独立董事离任2025年11月25日个人原因
周永明独立董事离任2025年11月25日个人原因
王秀峰独立董事离任2025年06月20日个人原因
卞水明独立董事离任2025年11月25日个人原因
关欣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离任2025年04月03日个人原因

1、褚一凡女士:中国澳门籍,无境外居留权,1995 年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14 年7 月至2019 年11 月,历任 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蓝鲸财经记者、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 年2 月至2021 年10 月,任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创新事业部副部长;2021 年10 月至今,任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监事;2023 年1 月至今,任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2 月至今,先后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1、褚一凡女士:中国澳门籍,无境外居留权,1995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14 年 7 月至 2019年 11月,历任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蓝鲸财经记者、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年 2月至 202年 10月,任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创新事业部副部长;2021年10月至今,任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2023 年 1 月至今,任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2 月至今,先后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

2、胡金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 年 10 月出生。2008 年 2月至 2023年 2月,历任车王电子(宁波)有限公司助理,北京延明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助理、总经理助理,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财务出纳、财务经理、工程塑料事业部副总经理;2023年 3月至今,任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5 月至今,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甄永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 年 2 月至 2010年 10月,历任天津长威科技有限公司任晶片工程师,中芯国际(北京)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师,上海华虹 NEC电子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CVD 工艺主任;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12 月,历任山东禹城汉能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经理、总监、总工程师,安徽恒致铜铟镓硒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23 年 9 月,历任东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监及下辖公司总经理,山东中科泰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4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许海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 年至 2008 年,任山东兆龙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至 2022 年,任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2 年至 2025年,任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8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 11月至今,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范智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8 年 9 月至 2007年 8月,任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厦门宇联通网络软件有限公司投资合伙人、福建紫金建材集团财务经理;2008年 4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厦门弘信物流集团财务总监、厦门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集团资金管理部总监;2012年4 月至2017 年 3 月,任中国民生银行石材产业金融事业部分部副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广州建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建发集团·建信金服)副总经理。2025年 9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 11月至今,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曾红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2005年 4月至2014 年 6 月任拜尔(中国)有限公司成本控制分析员;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上海莫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 9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科研助理。2025年 11月至今,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蔡维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 年出生,教授、高级会计师。1981 年 9 月至 2019年 10月,历任三明供销学校财务会计学教师、教研室主任、讲师,三明财经学校财务会计学教师、教研室主任、高级讲师,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主任、经管学院院长、校学术委员会与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授,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经管学院院长、校学术委员会与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授;2019年 11月至今,任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院长、经管学院院长、教授。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吴志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4年 5月至2003 年 12 月,历任公安部七局干事、处长,200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历任西藏、山东、北京市消防局局长、高级工程师,2016 年 12 月至 2024 年,历任中国安全产业和安全防范产品协会常务理事、主任委员。2023年至今,任北京应急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唐人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4年 9月至 1996年9 月,历任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7 月,历任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能源行业专家、部门经理;2010年 8月至今,任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 11月至今,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

1、雷心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 2月至 2022年1 月,历任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生产主管、北京中科信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制造总监、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经理、嘉峪关陇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组件基地总经理;2023 年 4月至 2023年9 月,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庄东营先生:198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新疆财经大学,会计专业。2013 年至 2016 年,任北京安期生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 年至 2018 年,任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9 年至 2024 年,任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 年至 2025年,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风控总监。2026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褚一凡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0月14日是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褚一凡为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审议确定,董事的报酬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确定和实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及其履行职责情况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为 511.4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褚一凡女31董事长现任76.9否
代行董事会秘书任免
许海成男50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20.55否
范智雄男51董事现任13.83否
胡金霞女38董事现任0否
甄永泰男48董事任免48.22否
曾红芳女43董事现任0否
蔡维灿男67独立董事现任1.48否
吴志强男69独立董事现任1.48否
唐人虎男52独立董事现任1.48否
雷心跃男37总经理现任98.4否
徐珍英女53财务总监现任96.79否
张庆峰男49董事任免23.52否
韩鹏男34董事任免25.97否
杨勇男38董事离任0否
张慧女33董事离任8.23否
邹育飞男34董事离任3.16否
石巧珺女53独立董事离任6.49否
周永明女54独立董事离任6.49否
王秀峰男52独立董事离任4.73否
卞水明男61独立董事离任10.27否
关欣男53董事会秘书离任24.79否
李会女41监事会主席离任10.1否
吴姣艳女42职工代表监事离任10.37否
杨锋男42监事离任18.15否
合计--------511.4--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完成情况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其中绩效工资占比20%、绩效考核完成系数0.5;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为0;独立董事固定津贴15万/年;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递延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后发放;独立董事固定津贴15万/年,每半年支付7.5万元;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无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褚一凡88000否3
胡金霞86200否3
甄永泰86200否3
许海成11000否0
范智雄11000否0
曾红芳11000否0
蔡维灿11000否0
吴志强11000否0
唐人虎11000否0
张庆峰76100否3
杨勇75200否3
张慧22000否2
韩鹏54100否1
邹育飞22000否2
石巧珺55000否1
周永明55000否1
王秀峰22000否2
卞水明76100否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持续强化对公司规范治理和日常经营的监督指导。董事会成员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董事的职责,对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审计委员会邹育飞、王秀峰、张庆峰52025年04月27日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8、《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同意无无
审计委员会石巧珺、周永明、张庆峰52025年08月22日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无无
审计委员会石巧珺、周永明、张庆峰52025年09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无无
审计委员会石巧珺、周永明、张庆峰52025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无无
审计委员会石巧珺、周永明、张庆峰52025年11月05日审议通过了:1、《关于在香港设立孙公司的议案》;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债权人债务豁免的议案》;3、《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4、《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5、《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无无

九、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28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39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167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388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62
销售人员2
技术人员14
财务人员9
行政人员80
合计16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9
本科39
大专34
高中及以下85
合计167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制度体系的规划、落实、实施与监督等日常运营及维护工作,主要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协调。 基于公司既有的薪酬管理体系框架,人力资源部通过系统分析国内人才市场的薪酬水平、地域差别及所 属行业特性等关键要素,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符合市场规律的基本准则,持续完善并动态调整适用于公司的薪酬实施方案。

公司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实行不同的薪酬绩效考核方式,工资结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务提成、奖金、特殊奖励、福利补贴等。

3、培训计划

(一)培训宗旨

以“合规为先、技术为核、能力为要”,立足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聚焦光伏行业技术革新与安全管控,通过系统化培训,打造“懂技术、守合规、善经营、重安全”的团队,实现员工与公司同频共振,提升公司品牌公信力。

(二)培训原则

1、合规性:嵌入合规要点,覆盖信息披露、反商业贿赂等核心环节,防范监管风险;

2、针对性:结合岗位职责与能力短板,为高风险、核心岗位制定专项方案;

3、实效性:理论结合实操,配套考核,杜绝形式化培训;

4、前瞻性:紧跟 TOPCon、HJT等技术及行业政策,提前布局培训;

5、系统性:构建完整培训体系,实现全员覆盖与闭环管理。

(三)培训范围与周期

覆盖全体员工,其中采购、营销等高风险岗位强制培训(年≥20学时),合规、安全管理员需专项考核上岗。年度计划分季度推进,新员工实行“随到随训+集中补训”,专项培训灵活安排,年末复盘优化。

二、培训目标

(一)总体目标

实现全员合规意识与考核合格率 100%,核心岗位技能达标率≥95%,新员工转正合格率100%,管理层能力提升≥30%;降低安全事故与违规行为发生率,助力公司技术突破、降本增效、拓展市场。

(二)分层目标

1、高层:提升战略研判、合规治理与资本运作能力,应对监管要求;

2、中层:强化团队管理、合规管控与跨部门协同,搭建人才梯队;

3、基层:提升现场管理、安全合规执行能力,减少操作隐患;

4、研发:掌握行业前沿技术,提升研发创新与产品优化能力;

5、生产:熟练掌握操作规范,提升产品合格率,降低损耗;

6、销售:提升合规销售与市场开拓能力,扩大市场份额;

7、职能:夯实专业能力,严守监管规则,防范职能风险;

8、新员工:快速融入,掌握岗位技能与合规要求,顺利转正。

三、培训内容体系

构建“四大模块”体系,突出合规、技术、安全核心,配套标准化教材与案例库。

(一)基础通用模块

1、公司文化与制度:涵盖公司理念、规章制度及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2、合规管理:结合行业案例,讲解反商业贿赂、信息披露等合规要点与防控措施;

3、安全生产:涵盖各类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流程,配套实操演练;

4、职业素养:提升沟通、协作、责任意识等综合能力。

(二)专业技能模块

1、研发技术类:光伏核心原理、高效电池技术、研发流程与创新能力培训;

2、生产操作类: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操作维护、质量管控与降本增效技巧;

3、销售市场类:产品知识、行业政策、合规销售技巧与市场拓展方法;

4、运维服务类:电站安装调试、故障排查、应急处理与储能运维;

5、职能管理类:财务合规、人力管理、合规审计等专项培训。

(三)晋升与新员工模块

核心人才重点开展管理能力、跨岗位培养及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新员工开展入职引导、岗位实操与融入培训。

四、实施与考核

采用“线上+线下”“理论+实操”模式,线上完成通用合规学习,线下开展实操与研讨,邀请内外部讲师授课。全员年培训≥80学时,合规≥16学时。考核结合考勤、理论笔试、实操演练,结果与绩效、晋升挂钩,建立可追溯培训档案,年末评估优化。

五、保障措施

设立专项培训经费,保障师资、场地、教材等资源;由人力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同落实,建立讲师激励机制,确保培训高效落地。

1、公司文化与制度:涵盖公司理念、规章制度及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2、合规管理:结合行业案例,讲解反商业贿赂、信息披露等合规要点与防控措施;

3、安全生产:涵盖各类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流程,配套实操演练;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155,039.50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3,721,690.49

十一、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160,020,00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0.00
可分配利润(元)-839,213,282.27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鉴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当期可分配利润较少,2025年末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故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三、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2025 年 4 月,公司《内控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2025 年 12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褚一凡、雷心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5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要求公司对警示函中指出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内控缺陷问题进行整改。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多次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深刻反省和专题学习,对警示函中指出的各项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将以此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公司 2025年内控建设及实施情况如下:

(一)针对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问题进行整改

1.彻底整改违规担保。公司在 2024年审计及年报编制过程中发现安徽泉为与汇祥建安的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责成安徽泉为立即与相关方协商,在法律框架内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追认程序、协商解除、寻求反担保等),以彻底消除或最大限度降低该 违规担保可能带来的法律及财务风险,与此同时,公司董事会安排公司法务部门全程介入并聘请外部专业诉讼律师协同工作,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 年 5 月 20日,公司收到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传票,2025 年 5 月 28 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和谈话。2025年 7月16 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2025 皖 13 民终 1781 号),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安徽泉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三鼎新材未根据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安徽泉为签订《补充协议》,安徽泉为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或赔偿责任的上诉请求,应予以支持。至此,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泉为违规担保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

2.印章管理失控问题。

全面收缴与核查印章,立即暂停所有子公司、分公司的公章、合同章、财务章等 所有重要印章的使用权,由总公司办公室统一收缴并重新评估、核验,对所有已用印文件进行回溯性审查,确保用章无误。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完成时间:印章收缴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前完成;用印核查于 2026 年 1 月 25 日前完成报告。 3.更正信息披露,重塑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会已经启动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更正的相关工作,并如实披露已识别的重大缺陷、整改计划及进展情况,并按要求重新公告。建立内控缺陷动态评估与即时报告机制,确保未来内控评价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此同时,公司将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第三方内控咨询机构,对公司(含重要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全面诊断与重新设计,重点覆盖资金活动、担保业务、采购与付款、印章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关键领域。

(二)促进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牵头对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控法务中心及业务部门权责,进一步规范、落实了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有效巩固了总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法人主体单位的管控机制。

(三)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

公司进一步落实印章管理整改措施及对《印章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合同审批、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事项的内部控制环节,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由行政中心协同信息部门,改善、梳理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大事项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通知公司信息披露部门,同时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优化内部控制流程管理,消除隐患,控制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严格内控体系执行

首先,风控法务中心持续优化、完善总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法人主体单位的内控审批流程,推动下属各法人主体独立运营,确保内控体系流程、审批节点与各独立法人主体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相匹配,将流程审批贯穿于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形成有效监控和约束;其次,行政管理中心人事部门通过开展一系列培训、宣贯,明确经营责任制,公司从上往下,大刀阔斧推进部门合并和团队人员精简瘦身,提高管理人员引进标准,促进形成精干高效的组织体系,强化目标管理与月度绩效考核,从而激活全体员工活力。

(五)统一流程与集中管理

将各子公司分散、并行的钉钉 OA 审批流程(涉及资金、用印、合同、人事等关键领域)全面整合至集团公司统一的钉钉 OA 平台。设立专门的流程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跨部门、跨层级的核心流程进行集中设计、发布、监控与持续优化。在关键业务流程中,前置法务风控审批环节,对合规性、法律风险及合同条款等进行专业审核。建立“重大事项”判断

标准(如涉及金额巨大、战略合作、重大资产处置等),被法务风控或业务部门判定为“重大事项”的流程,自动增设董事会办公室审批节点,确保重大决策经过更高层级的审阅与授权。

(六)强化专项审计监督、完善反舞弊机制

公司风控法务中心充分发挥监审联动作用,开展了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专项审计工作,对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验证、追踪,有效避免了对外担保相关内部控制、印章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问题重复出现,从而形成长效机制,提升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行政管理中心牵头设立反舞弊举报信箱,建立畅通的举报通道和“吹哨人”保护制度,公布反舞弊举报电话、邮箱,对关键岗位离任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出纳等高风险岗位开展常态化培训。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缺陷发生的时间缺陷的具体描述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效果
2025年12月24日泉为科技公司与上海证券报社有限公司签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服务合同》,由于审批过程修改合同文本未上传OA系统,导致最终用印文件与申请文件不一致相关合同涉及的资产负债、收入成本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措施一、公司深入梳理过往存在的管理漏洞,严格排查内控历史隐患,进一步加强内部整改,完善公司内部合规审批制度、流程,加强印章管理,明确规定“用印资料必须以线上审批流程最终版本为准,线下修改无效”;任何在最终审批后需修改的合同,必须重新发起线上审批流程,并在“申请事由”中说明修改内容,经原审批路径重新审批。同时规定“用印人需对用印文件与审批版本一致性进行形式审核”的责任条款,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措施二、加强公司及子公司的内控合规管理,对董监高及关键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子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部门、各子公司用印流程规范。2026年06月30日行政部用印规范
2023年02月01日泉为科技公司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GW高效HJT光伏电池片、5GW高效光伏组件及1GW硅片产业化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预估合同金额为35,056.9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工程项目建设,最终工程结算金额为27,264.01万元。泉为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褚一凡之父陆永通过挂靠实际施工主体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控制上述工程项目建设,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披露完整性措施一、启动关联方清单专项穿透核查,更新关联方清单成立专项工作组,聘请外部律师及会计师协助,对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进行全员调查,通过访谈、问卷及公开信息检索,核查其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监高的所有企业。将核查发现的企业与公司历史及现有客户、供应商清单进行交叉比对,识别已发生的潜在关联交易。措施二、建立常态化穿透核查机制规定每年至少一次,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公司前二十大客户及供应商进行股权与人员的穿透式核查。核查结果用于验证和更新公司关联方清单,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措施三、组织全体董监高、中层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的关联交易合规专项培训,明确其申报义务与违规后果,切实提高各业务环节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内部控制环境。2026年06月30日董办信息披露规范

十四、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 □是 否

十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6年04月28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指一项缺陷或者缺陷组合导致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的行为/事项,或者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能够直接导致行为/事项的发生。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从公司治理、运营、法律法规、社会责任、企业声誉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评价标准。
定量标准指一项缺陷或者缺陷组合可能导致造成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或营业收入的比重。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2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泉为科技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6年04月28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否定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1、印章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2025 年 12 月 24 日,泉为科技公司与上海证券报社有限公司签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服务合同》,由于审批过程修改合同文本未上传 OA系统,导致最终用印文件与申请文件不一致。

根据《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规定,泉为科技公司用印需在 OA发起《用印申请》,通过泉为公司审批后方可用印,泉为科技公司存在审批过程中对用印文件进行修改未上传 OA系统的情形,导致最终用印文件与审批通过的用印文件不一致,上述情况表明与印章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失效。

2、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2023 年 2 月 1 日,泉为科技公司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GW 高效 HJT 光伏电池片、5GW高效光伏组件及 1GW 硅片产业化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预估合同金额为 35,056.90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工程项目建设,最终工程结算金额为 27,264.0万元。泉为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褚一凡之父陆永通过挂靠实际施工主体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控制上述工程项目建设,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应当经泉为科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泉为科技公司仍未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并进行披露,表明泉为科技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泉为科技公司尚未在 2025年度完成对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但在编制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已考虑上述缺陷的影响。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泉为科技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泉为科技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泉为科技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26年 4月 28日对泉为科技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否

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导致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问题成因、整改进展等情况说明:

1、印章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2025年 12月24日,泉为科技公司与上海证券报社有限公司签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服务合同》,由于审批过程修改合同文本未上传 OA系统,导致最终用印文件与申请文件不一致。

根据《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规定,泉为科技公司用印需在 OA 发起《用印申请》,通过泉为公司审批后方可用印,泉为科技公司存在审批过程中对用印文件进行修改未上传 OA系统的情形,导致最终用印文件与审批通过的用印文件不一致,上述情况表明与印章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失效。

2、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2023 年 2 月 1 日,泉为科技公司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GW 高效 HJT 光伏电池片、5GW高效光伏组件及 1GW 硅片产业化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预估合同金额为 35,056.90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工程项目建设,最终工程结算金额为 27,264.01万元。泉为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褚一凡之父陆永通过挂靠实际施工主体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控制上述工程项目建设,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应当经泉为科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泉为科技公司仍未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并进行披露,表明泉为科技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十六、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七、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是 否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作为公众上市公司,在追求经济利益、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也积极承担对股东和债权人、员工、客户、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积极维护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客户与消费者、社区环境等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不断加强管理和完善治理结构来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通过投资者电话、电子邮箱、公司网站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2、供应商权益保护

公司遵循商业道德,避免不正当竞争,在原材料、供应链管理中,推动以市场价格为基准的采购,公司供应商有权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与公司交易,不受歧视或不合理条款的限制,且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供应商和采购方名录及信用评价体系,名录内所有供应商均有权参与公司招投标活动、投标机会平等,中标后,公司按照合同条款支付预付款、工程款等,最大程度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客户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致力于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客户访问、满意度调查以及内部的自我评估,主动发现、理解、挖掘客户明确和潜在的需求。公司始终以开放、诚恳、稳健的态度与客户进行主动交流,认真倾听客户的点滴需求和反馈,及时分析

处置,提升售后服务质量,满足客户与消费者合理的维修、退货、换货诉求,营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4、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首先,在招聘与配置、晋升与发展、薪酬与福利方面确保每位员工均享有公平的机会和待遇;其次,作为一家生产技术型的新型公司,生产部门有大量年轻员工在岗位贡献力量,公司针对年轻员工特点进行了适需性的员工关怀,关注员工的精神生活与精神健康;再次,公司不定期开展形式丰富的员工文化活动,丰富员工的精神生活,加强宿舍的人性化管理,在生产车间增设食堂的同时设置了自动贩卖机和临时休息区,满足员工合理休息和在厂区内购买商品需求。还有,为了促进公司与员工、管理层与员工层的双向沟通,以及增强公司文化向心力和凝聚力,配合制定了合理的员工福利制度并定期考察与调整。最后,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2014)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要素的控制效果等。

5、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响应安徽泗县“双招双引”战略的实施,在当地投资创建生产基地,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积极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支持绿色技术和可持续发展项目,践行垃圾分类,适时邀请主要生产基地所属社区到企业参观,鼓励员工参与环保志愿者服务等。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积极发展就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十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泉为绿能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2、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3、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4、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本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国立科技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保证国立科技在其他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除非本承诺人不再作为国立科技的股东,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国立科技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承诺人承担。2022年11月02日除非本承诺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本承诺持续有效正常履行中
泉为绿能避免同业竞争1、本承诺人(包括其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未经营与上市公司现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而且在上市公司依法存续期间,本承诺人承诺不经营前述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2、若因本承诺人或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导致其经营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竞争,其同意由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和/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其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向上市公司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和/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其经营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3、除非本承诺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对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2022年11月02日除非本承诺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本承诺持续有效。正常履行中
泉为绿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1、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其他内部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2、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影响或谋求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除非本承诺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其控制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2022年11月02日除非本承诺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本承诺持续有效。正常履行中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国立科技首发承诺1、本公司承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3、若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017年11月09日2017年11月09日至承诺事项发生并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永绿投资首发承诺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且将赎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2017年11月09日2017年11月09日至承诺事项发生并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邵鉴棠、杨娜首发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017年11月09日2017年11月09日至承诺事项发生并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公司首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发承诺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如有),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2017年11月09日2017年11月09日至承诺事项发生并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泉为绿能避免同业竞争1、本承诺人(包括其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未经营与上市公司现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而且在上市公司依法存续期间,本承诺人承诺不经营前述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2、若因本承诺人或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导致其经营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竞争,其同意由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和/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其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向上市公司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和/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其经营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3、除非本承诺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对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2023年12月18日除非本承诺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本承诺始终有效正常履行中
泉为绿能规范关联交易1、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其他内部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2、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不利用股东地位影响或谋求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2023年12月18日承诺发生日至履行完毕日正常履行中
泉为绿能认股资金合法合规1、本承诺人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筹合法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承诺人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2、有关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向本承诺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3、本承诺人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4、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的情形。2023年12月18日承诺发生日至履行完毕日正常履行中
泉为绿能锁定期承诺1本公司因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获得的发行人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发行人股份因发行人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公司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3、本公司因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4、本公司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因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发行人股份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12月18日承诺发生日至履行完毕日正常履行中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1、不以不公平条件或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未履行承诺,则本人应在股东大会及其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9、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2023年12月18日承诺发生日至履行完毕日正常履行中
泉为绿能、褚一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2、不会侵占发行人(公司)利益;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5、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2023年12月18日承诺发生日至履行完毕正常履行中
股权激励承诺--------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不适用
其他承诺泉为绿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1、泉为绿能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8月5日)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240万股且不超过480万股,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2、2024年8月5日,泉为绿能将本次增持计划延长6个月至2025年2月5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2024年02月05日2024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5日2025年1月已增持10万股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否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因受窗口期、资金等影响,控股股东暂未增持完股份,上市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尽快履行相关承诺。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涉及业绩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

如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如财务报表附注 二、2 所述,泉为科技公司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亏损 11,863.89万元, 2022 年至 2024 年连续三年扣非净利润为负。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泉为科 技公司(含子公司)由于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多个账户被冻结;多处房产、厂房及 土地、设备等资产被查封,其中:被冻结货币资金金额 426.33 万元;被查封房 产、厂房及土地、设备等资产账面价值 50,923.59 万元。泉为科技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货币资金余额 1,099.11 万元,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2.77 万元,泉 为科技公司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货币资金短缺。 鉴于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泉为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尚未完成整改。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1.印章管理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

(1)2024 年审计过程中发现,泉为科技公司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与工程物资供应商上海鸿吉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的钢材采购合同用 章未经公司用章管理制度审批。

(2)2024 年审计过程中发现,泉为科技公司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为土建总包供应商提供了混凝土赊购担保,担保合同用章未经公 司用章管理制度审批。 根据《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规定,泉为科技公司 及子公司用印需在 OA 发起《用印申请》,通过泉为公司审批后方可用印,安 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章使用未严格履行审批制度,表明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失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针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尚在进行中。

2.对外担保相关内部控制缺陷。

2024 年审计过程中发现,泉为科技公司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为土建总包供应商提供了混凝土赊购担保,该项担保未经泉为科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应当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泉为科技公司子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构成违规对外担保。

针对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 2025年 8月 18日,公司就前述违规担保事项提起的诉讼程序已经全部终结,公司无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因前述违规担保事项而触及的风险警示情形已消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关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5年 8月 18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违规担保事项而实施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

董事会认为,中瑞诚依据相关情况,严格按照谨慎性的原则,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

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

中瑞诚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该审计报告无异议。 我们对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该说明中董事会意见、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沟通交流。我们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尽快解决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贵州泉为科技有限公司、泉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亿米新能源有限公司,2、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减少子公司福建莆田国立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 05月 15日注销。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2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谌秀梅、詹胜军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无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是 □否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11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5年 11月25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 1月 29日,公司收到债权人青岛泰上青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获悉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6年 1月 29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公司诉中山市迪迈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97.63否已判决因货款纠纷,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货款人民币1,967,928.75元及相应利息。本案判决中山迪迈支付货款1,967,928.75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已获得保险公司理赔136万元,已执行终本。现中山迪迈正在进行破产清算,已进行财产申报,现已收到分配财产134634.89元。执行中2024年04月24日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诉珠海市迪迈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迪迈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3.07否已判决因货款纠纷,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货款人民币426,350元及相应利息。本案已于2022年10月24日开庭审理,判决珠海迪迈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中山迪迈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仅执行到7,387.32元,已执行终本。现中山迪迈正在进行破产清算,已进行财产申报,现收到分配财产11471.17元。同时,珠海迪迈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2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已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目前仍处于破产清算中。执行中2024年04月24日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
东莞市国立实业有限公司诉菌宝(天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26.07否已判决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申请仲裁,要求天津菌宝支付货款2,029,391.1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66,355.09元、仓储费25,000元及前期律师费40,000元。经审理,北京仲裁委裁决天津菌宝向我司支付货款160万元及仓储费、律师费、仲裁申请费等费用。因未能执行到天津菌宝任何财产,公司申请追加其股东菌宝(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法院裁定支持我司追加被执行人的请求,现已恢复强制执行,对北京菌宝一并进行了强制执行。执行中2024年04月24日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诉泗县捍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97.6否已调解因泗县捍福康拖欠货款,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货款人民币7,480,000元及违约金1,496,000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捍福康分三期向公司支付款项。因未按期支付款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回货款136010.43元及保全费5000元后,除两套共有房产均已流拍外,未能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执行终本。执行终本2024年04月24日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
东莞市国立实业有限公司诉泗县捍福康医疗科801.61否已调解因泗县捍福康拖欠货款,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货款6,680,100元及违约金1,336,020元,经法院调执行终本2024年04月24日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
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解,双方达成一致,双方确认尚欠货款5,080,100元,捍福康于2023年3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上述货款。因未按期支付款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除两套共有房产均已流拍外,未能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执行终本。
公司诉中合动能(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6.72否已判决因货款纠纷,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起诉要求中合动能支付货款人民币659600元及相应利息。经审理判决中合动能支付货款65.96万元及利息,因未能查到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执行终本。现法院于2024年11月13日裁定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该公司处于破产清算中。执行中2021年12月16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公司诉莆田市荣欣鞋业有限公司、祥御国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9否已判决因货款纠纷,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起诉要求莆田荣欣及祥御国际支付货款人民币176875.6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经审理判决荣欣公司支付货款176875.6元及利息,因未能查到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执行终本。现法院于2024年10月15日裁定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该公司处于破产清算中。执行中2021年12月16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长沙天鑫嘉业供应链有限公司诉公司、邵鉴棠、杨娜合同纠纷161.58否已调解因合同纠纷,长沙天鑫嘉业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起诉要求公司等被告支付垫付货款和采购服务费及违约金合计1595813.82元及律师费20000元。各方经法院调解,就相应款项分期支付达成一致,因未能按期偿付相应款项,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2025年款项已结清。已结案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衡阳弘湘融信实业有限公司诉公司、邵鉴棠、杨娜合同纠纷734.33否已判决因合同纠纷,衡阳弘湘融信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起诉要求公司等被告支付款项5556065.80元及逾期付款期间服务费和违约金。经法院审理,判决公司欠款5556065.8元及相应利息,邵鉴棠及杨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执行中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公司诉爱派客(东莞)科技有限公司、爱派客鞋业有限公司、黄喜、魏源武买卖合同纠纷1,169.48否已调解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于2025年1月6日起诉,要求爱派客(东莞)科技有限公司、爱派客鞋业有限公司、黄喜、魏源武支付货款11320550.75元及逾期利息等。各方经法院调解,就相应款项分期支付达成一致,目前调解书执行中。执行中2025年02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5-003)
公司诉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207.29否已调解因租赁合同纠纷,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起诉要求其支付厂房租赁费696182.4元、场地占用费1230573.6元及相应逾期利息等。各方经法院调解,就相应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目前调解书执行中。执行中
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志良、戴晋飞、邵鉴棠、杨娜93.25否已裁决2025年7月7日,佛山仲裁委作出(2024)佛仲字第3892号裁决书:(一)广东粤立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代偿款本金760000元及利息(以代偿款本金为基数从2024年9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六计算)、违约金(以代偿款本金为基数从2024年9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2000元)。(二)广东中盈对应收账款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三)其余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全部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中盈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人民币1000元。仲裁受理费11943元由全部被申请人负担,并付给广东中盈,本会不另作收退,执行中
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褚一凡等人买卖合同纠纷6,901.58是已调解本案已于2024年8月14日第一次开庭,由于原法官荣休,故审限依照法定程序延长,目前尚在审理中,等待一审判决执行中2024年06月07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常州市凯宏铝业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409.78否已调解2024年6月18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4]苏0412民初6750号),调解内容:由山东泉为、广东泉为向凯宏铝业分期支付货款、利息并承担案件律师费、受理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执行终本2024年06月07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厦门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方的合同纠纷2,279.05否已判决2024年9月20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206民初8610号,判决山东泉为向厦门象屿支付货款21964232.6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098211.63元,案件受理费77876.15元,安徽顺景、广东泉为、黄山朴蔓共同承担担保责任执行中2024年08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082)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54.34否已调解2024年7月31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书》(2024)鲁0402诉前调确889号由山东泉为向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00000元以及剩余货款243419.40元等相关费用。已结案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上海鸿吉新材料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076.89是已判决上海鸿吉新材料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已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安徽泉为公司提出反诉与司法鉴定,目前未判决执行中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浙江强力控股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7.8否已调解2024年9月10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24)鲁0402民初5848号,由山东泉为向强力控股支付货款178104元及其他费用8200元。执行中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宁波世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50否已调解2024年11月22日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24)浙0282民初10732号由山东泉为向宁波世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律师费等费用,原告同意分期履行,以上合计2258003.22元;山东泉为负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申请费执行中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斯罗德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79否已判决2024年11月12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4)鲁0402民初7276号由山东泉为向斯罗德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37328元及逾期利息、律师费等。执行中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江苏跨航物流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151.84否已判决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24)苏0803民初8730号,山东泉为向江苏跨航支付快递费1292916.68元并支付违约金、律师费85000元,受理费、保全费12363元执行中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鲁秦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4.17否已调解2024年11月12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24)鲁0402民初7337号由山东泉为向鲁秦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分期支付货款341671元。执行中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山东翰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1.8否已调解2024年11月19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24)鲁0402民初7548号由山东泉为向山东翰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18000元、保全保险费900元及律师代理费16310元,共计635210元。执行中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芜湖新竹包装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7否已判决2024年12月24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1324民初84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安徽泉为支付货款87635.16元及保全费用、受理费用1891.79元执行中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510否已判决2025年1月14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402民初7771号《民事判决书》山东泉为向株洲飞鹿支付5101838.1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及律师代理费300000元执行中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科力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纷30否已判决2025年1月24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沪0120民初19628号《民事判决书》,安徽泉为支付上海晨光货款304,288.74元;偿付违约金不超过15,214.44元,案件受理费2,932元,保全费2,041元,由被告安徽泉为负担。执行中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安徽合力叉车销售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6.4否已判决2024年12月13日,宿州泗县法院作出(2024)皖1324民初8714号民事判决书:安徽泉为公司于十日内支付安徽合力公司货款164000元及逾期利息(从2024年5月26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欠款付清时止)如果未按本期履行,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92.5元,保全费1341.22元,均由安徽泉为公司负担。2026年3月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已结案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十一仓(徐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3.05否已判决2024年12月17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1324民初8834号判决书,安徽泉为支付合同剩余款项130500元及利息、违约金.执行中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邵全臻、姜燕、鞠蕾、孙丹、陈孝敏、谢雯佳、何淑婷、张雪君、毛慧美、盖峰诉邵鉴棠、李佩欢、黄喜、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29.52是审理中2023年11月2日泉为科技因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而受到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原告对此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投资损失。此外邵鉴棠、李佩欢、黄喜为泉为科技虚假陈述违法行为的相关负责人。2025年1月22日广州中级法院裁定本案已送上海金融法院。不适用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彭洁梅诉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1.96是审理中2023年6月16日发布的证监会立案公告,2023年8月23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原告认为被告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虚假记载导致原告基于信任购买股票,损失存在因果关系,要求赔偿。不适用
彭洁芳诉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25.6是审理中2023年6月16日发布的证监会立案公告,2023年8月23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原告认为被告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虚假记载导致原告基于信任购买股票,损失存在因果关系,要求赔偿。不适用
彭晓玲诉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22.8是审理中2023年11月2日泉为科技因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而受到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原告对此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投资损失。此外邵鉴棠、李佩欢、黄喜为泉为科技虚假陈述违法行为的相关负责人。2025年1月22日广州中级法院裁定本案已送上海金融法院。不适用
宏润泰阳(宣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方买卖合同纠纷3,705.43否已判决2025年4月18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1802民初7031号民事判决书:山东泉为公司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货款34039553.10元及违约金(自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1月2日,以35039553.10元为计算基数;自2025年1月3日起,以34039553.10元为计算基数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均按年利率13.8%计算)二、山东泉为公司支付保全保险费14821.73元、律师代理费150000元;三、康铭全在未出资的30万元范围内对山东泉为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责任;本案受理费227146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400元,由宏润公司负担受理费15148元,保全费300元;山东泉为公司负担受理费211998元、保全费4700元,公告费400元。执行中2024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4-116)
斯罗德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3.5否已判决2025年2月18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1324民初9309号《民事判决书》,安徽泉为支付货款23562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执行中2025年02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5-003)
鲁秦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5否已判决2025年2月7日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4)皖1324民初9569号由安徽泉为如期向鲁秦公司支付75608.0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利息。执行中2025年02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5-003)
江阴市烨佳铝业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97否已调解2024年11月21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24)苏0281民初17230号由山东泉为向烨佳公司支付货款7975956.94元以及结欠货款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等相关费用执行中2025年02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5-003)
枣庄源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2.9否已调解2024年12月24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24)鲁0402民初8284号:由山东泉为按期向枣庄源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729596元及利息,山东泉为负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执行中2025年02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5-003)
泗县三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方买卖合同纠纷1,202否已判决(安徽泉为无支付义务)2025年3月6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1324民初9643号《民事判决书》,安徽泉为支付混凝土款12012600元及逾期利息并支付律师费60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50876元。不适用2025年02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5-003)
无锡诚博利工业品贸易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泉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枣庄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方舟泉为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4否已判决2025年2月13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149号《民事判决书》,山东泉为于2支付货款14077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律师费22000元及保全担保费860元,案件受理费1558元,保全费1362元。执行中2025年02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5-003)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4否已判决2025年3月7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393号《民事判决书》,安徽泉为向苏州谐通支付241082元及逾期利息、5000元律师费,案件受理费2532.5,保全费1775.03元执行中2025年02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5-003)
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0否已调解2025年2月13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25)鲁0402民初863号由山东泉为按期向原告苏州谐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696,930元及利息2,914元,以及按时付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23,059元。执行中2025年02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5-003)
枣庄市中区建筑设计院、山东省方圆经纬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56.7否已调解2025年2月20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680号调解书,山东泉为向枣庄市中区建筑设计院支付设计费567,000元。分七期付清,2025年10月30前付清,受理费4735元,于2025年10月30日前付清执行中2025年02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5-003)
上海荣庆国际储运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78.5否已判决2025年2月27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864号,山东泉为向上海荣庆支付运费78548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执行中2025年02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5-003)
山东丰田节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方买卖合同纠纷8.9否已判决2025年2月28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889号《民事判决书》安徽泉为向山东丰田支付货款89191.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014.9元安徽泉为承担执行中2025年02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的公告》(2025-003)
科力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41否已调解2025年4月3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沪0120民初6337号判决书:山东泉为于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科力普科公司货款44,109.93元;偿付科力普公司以44,109.93元为基数,支付自2024年9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金,按LPR的1.3倍计付(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2,205元);目前已结清款项。已结案
山东翰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51否已调解2025年3月13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1072号民事调解书:安徽泉为向翰森支付货款148万元,2025年4月底20万,5月底20万,6月底50万,7月底58万,律师费31150元,诉讼责任保险费1500元,违约按LPR2倍计息,受理费9145元,保全费5000元安徽泉为承担。执行中
泗县开元名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8.4否已调解2025年1月21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诉前调书41号民事调解书安徽泉为住宿餐饮费共计84196元,2025年1月28日前支付2万元,2月28日前支付3万元,3月31日前支付34196元,案件受理费584.5元,安徽泉为负担执行中
陕西攀顺元实业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671.86否已调解2025年4月18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3106号调解书:安徽泉为支付工程款6718653.21元,逾期利息86782.6元,案件受理费29537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2025年5月至7月底,每月底之前支付170万元,8月底支付余款。执行中
枣庄保利木业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7否已调解2025年4月7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2459号调解书:山东泉为给付枣庄保利木业公司货款270994元,2025年6月15日前给付130000元,于2025年7月15日前给付140994元;案件受理费2682元由山东泉为负担,于2025年7月15日前给付枣庄保利木业公司。执行中
史泰博(上海)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5否已调解2025年4月15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3652号调解书:被告同意偿还原告货款23499.5元、利息868.48元及诉讼费204.5元,定于2025年5月30日前支付完毕。执行中
史泰博(上海)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7否已调解2025年4月9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2221号民事调解书:山东泉为于2025年5月31日前向史泰博公司支付货款17395.16及案件受理费117元。执行中
江苏圣琪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5否已调解2025年5月22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1203民初2298号调解书:被告于2025年7月15日之前支付原告货款(含质保金)727819.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6703元、律师费30000元、保险保函费13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080元,保全费3770元,合计8850元,由被告于2025年7月15日前一并给付原告)。执行终本
福莱蒽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0否已调解2025年5月14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3133号调解书:山东泉于2025年6月15日前向福莱蒽特公司支付货款660102.81元、违约金19089.63元(计算至2025年6月15日)、律师费30000元、诉讼费5379元、保全保险费659.74元,以上合计715231.18元;如山东泉为未按时还款,按4.65%年利率从2025年6月16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执行中
江苏乌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7否已调解2025年6月6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4508号民事调解书:安徽泉为公司欠江苏乌尔新公司127160元、逾期付款利息4067.9元(暂计算至2025年4月7日)、律师费20000元以及保全保险费1000元,共计152227.9元,于2025年7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案件受理费1672.50元、保全费1281.14元由安徽泉为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前支付给江苏乌尔公司;如未按期履行,江苏乌尔公司有权就所有未付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27160元为基数,按照(LPR)的1.5倍,自2025年4月8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
安徽拓睿环境事务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1.2否已调解2025年5月12日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2025)宿仲调字第78号调解书:安徽泉为2025年7月31日前将咨询费112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4009.91元一次性支付至安徽拓睿公司账户,本案仲裁费用5533元安徽泉为负担并于2025年7月31日一次性支付给安徽拓睿公司。执行中
山东齐鲁合力叉车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8否已调解2025年5月22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3485号民事调解书:山东泉为公司欠山东齐鲁公司货款180000元及逾期利息7928.25元(截至2025年4月30日)于2025年7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如未按约履行,以剩余未支付的款项为基数,自2025年5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1pr计算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29元,由山东泉为公司负担,于2025年7月15日前向山东齐鲁公司支付。执行中
利星行机械(上海)有限公司诉呼和浩特和林格尔新区华电能源有限公司(被告一)、华电(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被告二)、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三)、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四)、褚一凡(被告五)买卖合同纠纷3,513是审理中2024年12月,原告向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一支付原告35,135,590.6元;2.被告一支付律师费320,000元;3.被告一承担本案诉讼费用;4.被告二对以上项诉请承担连带责任:5.被告三在被告一和被告二对诉请1不能支付范围承担补充责任,同时对诉请2和诉请3承担连带责任。请求确认原告对被告三所抵押的生产线在抵押担保范围内对原诉讼请求与享有优先受偿权:请求被告四对诉讼请求5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请求被告5对诉讼请求5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5年8月18日,一审法院作出驳回原告全部诉求的民事裁定书,原告提起上诉。2025年11月25日,收到二审裁定书,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不适用
秦皇岛博冠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543否已判决2025年6月25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5322号判决书:安徽泉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秦皇岛货款5380000元及利息(以4642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5月16日起1pr的1.5倍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738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5月26日起1pr的1.5倍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支付代理费50000元;案件受理费24905元、保全5000元,由安徽泉为承担。执行中
安徽蜘蛛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35.2否已判决2025年8月11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7009号判决书: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物业服务费303231.77元及违约金48770元。案件受理费3290.24元、保全费2280.16元,由被告负担。执行终本
东莞市兰平机械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12否已判决2025年6月30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3862号判决书: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加工费94980元及利息(其中以40500元为基数,自2025年3月5日起按照年利率3.1%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其中以54480元为基数,自2025年3月27日起年利率3.1%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支付律师费5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2688元,由被告负担。执行中
深圳市亿博贤贸易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3否原告撤诉原被告签署多份《设备购销合同》。原告向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货款32941.2元。被告已付清欠款,原告撤诉。不适用
泗阳县国润包装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3.48否已调解2025年7月23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6904号调解书:1.被告同意支付原告货款122880元及利息6000元,于2025年8月31之前付清;如违约,则需另支付利息(以122880元为基数,从2025年7月1日起,按照1.5倍LPR计算至还清时止);2、案件受理费1378元,由被告负担(暂由原告垫付,被告还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执行中
山东泰开送变电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755否已判决2025年8月21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6899号判决书:安徽泉为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山东泰开工程款6752500元及违约金(以6752500元为基数,自2025年5月23日起按照1pr2倍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二、陆永对安徽泉为应承担的上述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32311元,由山东泰开负担2311元,由安徽泉为负担30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安徽泉为负担。2025年11月11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民终3963号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482.54元,由山东泰开负担。执行中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枣庄皓缘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1,614.26是二审审理中2025年12月30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102民初8791号判决书:一、被告枣庄皓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16141334.62元及逾期违约金(以未付租金为基数,自2025年5月9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名义货价1000元、律师费265800元;原告有权对案涉租赁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原告有权对案涉收益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原告有权以被告山东泉为持有的枣庄皓缘100%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被告广东泉为对被告枣庄皓缘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案件受理费120251元,由三被告负担其中的46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枣庄皓缘、广东泉为负担;枣庄皓缘不符,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适用
山东祥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三义建筑系统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纠纷93.93否已判决(山东泉为无支付义务)2025年12月29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6012号判决书:一、被告深圳市三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祥安工程款939264.05元及利息(利息以939264.05元为基数,自2025年8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1pr计算);二、驳回原告山东祥安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3192元,由被告深圳市三义负担。不适用
爱科斯普实验设备(常州)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5.23否已判决2025年10月27日宿州市泗县县人民法院作(2025)皖1324民初8026号判决书: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货款137553.50元及利息(以137553.50元为基数按1pr1.4倍自2025年6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支付律师费8000元;二、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违约金18.45元;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673.00元,由被告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045.07元,由原告负担25元,负担1020.07元;保全费1281.60,由被告负担。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泗县周保宇锅炉配件门市部诉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开发(安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0.89否已调解2025年9月19日,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9036号判决书:一、被告同意支付原告货款108850.48元,于2025年10月31日前支付50000元,尾款于2025年11月30日前付清;被告如违约,则需支付利息(以下欠款项为基数,自违约之日按一年期LPR计算至履行完毕时止);二、案件受理1238.5元,由原告负担。执行中
苏州亿博胜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33否已调解2025年10月15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6861号判决书:一、被告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33260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43元,由原告承担。执行中
上海恒鸿未来供应链有限公司诉上海泉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74否原告撤诉原被告分别在2024年、2025年签订六份《采购合同》,由被告向原告采购办公设备及耗材等货物。原告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共计17427.74元及逾期付款损失120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付清款项,2025年10月9日原告撤诉。不适用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褚一凡、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10否已调解2025年10月30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206民初13434号调解书:一、山东泉为应支付货款3699999.87元及违约金200000藏西人,合计3899999.87元;于2025年11月30日支付1500000元;于2025年12月31日支付1500000元;于2026年1月31日前支付899999.87元。若未按期足额支付任何一期应付款项,则就剩余未付款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山东泉为需额外承担违约金169999.99元;二、广东泉为、褚一凡同意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各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本案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山东泉为于2026年1月31日前支付;诉讼费18200元由被告负担。执行中
南通蓝铭冷暖设备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及安装合同纠纷83否已判决2025年11月14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6581号判决书,一、被告山东泉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合同款项830000元及利息(以83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8月22日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1pr计算);二、被告山东泉为给付律师费10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125元,保全费4670元,由被告山东泉为负担。执行中
山东泰开送变电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4.82否已判决2025年9月29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6956号判决书: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剩余未付款项14172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41720元为基数,自2024年12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1pr2倍计算)。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35元,由山东泉为负担。执行中
宿迁开源水井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纠纷24.2否已调解2025年9月26日,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9702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欠付原告22万元,于2025年11月28日、12月28日、26年1月28日各付5万;26年2月28日付7万,逾期未付,被告承担2.2万违约金;二,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上海恒鸿未来供应链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4.16否已调解2025年11月3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7437号调解书:被告于2026年2月28日支付221418.38元及诉讼费2462元,逾期按一年期1pr计算利息。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上海恒鸿未来供应链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0.08否已调解2025年10月20日,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10092号民事调解书:被告于2026年2月28日支付105415.32元及诉讼费1157.73元,逾期按一年期1pr计算利息。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枣庄龙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7.18否已判决2025年11月21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7143号判决书: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71,840元及利息(其中利息分别以39740元为基数,按1.95倍LPR自2025年4月29日起算;以26875元为基数,按1.95倍LPR自2025年5月29日起算;以5225元为基数,按1.95倍LPR自2025年6月29日起算,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元,由被告负担。执行中
环宇集团(南京)有限公司诉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开发(安徽)有限公司买卖44.92否已调解2025年12月15日,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作出2025)苏0115民初23705号调解书:确认欠款41.85万,26年3月31日支付10万;26年4月30日支付15万;26年5月31日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合同纠纷付16.85万;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算(以本次约定的付款日期为准),按照1pr1.5倍起算违约金;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368元、保全费2998元,合计7366元,双方各承担一半,我方诉讼费3683于26年5月30日支付给原告。
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12.46否已判决2025年12月25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2025)皖1802民初10107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6067546.1元及违约金(以6067546.1元为基数,自2025年5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65%计算,并以303377.3元为限);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10万元;案件受理费5537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0372元,由被告负担执行中
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02否已判决2025年12月1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7708号判决书: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40212.48元及违约金(以40212.48元为基数,自2025年7月1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1pr计算。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3元,由被告负担。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安徽振坤塑业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84否已调解2025年11月26日,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0881民初9594号民事调解书:1.被告欠原告货款128400元,此款须于2026年3月30日前偿还18000元,2026年4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2026年5月30日前偿还60400元2、逾期付款,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利息以未付款为基数,自逾期未付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的1.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案件受理费2868元,减半收取1434元,由被告负担于2026年3月30日支付给原告。
安徽振坤塑业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2否已调解25年11月21日,桐城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0881民初9554号调解书:2026年3月30日支付原告3.2万及诉讼费300元。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泗阳县国润包装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否已调解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5561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山东泉为给付货款119976元及利息6000元,于2025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如未按上述期限足额还款,另行支付利息(以未还款项为基数,自2025年8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lpr的1.5倍计算),且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二、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50元,由被告山东泉为承担,于2025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执行中
泗县惠普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44否已调解25年11月6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11704号调解书:2026年2月28日前支付本金13610元,逾期付付款的,从2026年3月1日起按年息3%计算逾期利息,诉讼费80.13元安徽泉为负担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江苏泽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71.08否已调解2025年12月30日,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10070号调解书:一、双方同意解除双方于2024年2月5日签订的《纯水设备购销合同》;二、安徽泉为已支付的预付货款460000元归江苏泽博所有,案涉纯水设备由江苏泽博自行处置:三、安徽泉为于2026年3月31日前支付江苏泽博受理费10098.5元及保全费5000元;。不适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诉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邵鉴棠、杨娜、梁龙飞金融借款纠纷3,071.42是审理中2024年4月,兴业银行与国立高分子签署两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业银行向高分子出借3000完借款,借款到期未归还。兴业银行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利息复利、律师费等款项暂合计为30714234.55元。泉为科技等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拍卖/变卖折价泉为科技、肇庆汇展、邵鉴棠及杨娜提供的抵押物以及国立高分子质押的应收账款用以偿还上述债务。将于2026年5月29日开庭审理,暂未开庭审理。不适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邵鉴棠、杨娜、梁龙飞金融借款纠纷3,037.06是审理中2024年4月,兴业银行与国立运动签署两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业银行向国立运动出借4000完借款,借款到期未归还。兴业银行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国立运动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利息复利、律师费等款项暂合计为30370560.89元。泉为科技等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拍卖/变卖折价泉为科技、肇庆汇展、邵鉴棠及杨娜提供的抵押物以及国立运动质押的应收账款用以偿还上述债务。将于2026年5月29日开庭审理,暂未开庭审理。不适用
东莞市道滘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梁龙飞、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褚一凡及孙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40.56否已调解(广东泉为无支付义务)申请人向东莞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国立运动公司支付合同押金、2024年8月10日至2025年5月9日的租金及物业费、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和保全担保费,暂合计为人民币405554元,泉为科技等其它被申请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6年2月14日,经仲裁委调解,国立运动公司及案外人已与资产公司达成调解,由国立运动及案外人共同向道滘资产公司偿还相关债务。不适用
东莞市道滘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梁龙飞、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褚一凡及孙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48.57否已调解(广东泉为无支付义务)申请人向东莞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国立运动公司支付合同押金、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的租金及物业费、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和保全担保费,暂合计为人民币2485722.25元,泉为科技等其它被申请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6年2月14日,经仲裁委调解,国立运动公司及案外人已与资产公司达成和解,由国立运动及案外人共同向道滘资产公司偿还相关债务。不适用
东莞市道滘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褚一凡及雷心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20.68否已调解(广东泉为无支付义务)申请人向东莞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国立高分子公司支付合同押金、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租金、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物业管理费、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与保全担保费,暂合计为人民币2206824.17元,泉为科技等其它被申请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6年2月14日,经仲裁委调解,国立高分子公司及案外人已与资产公司达成和解,由国立运动及案外人共同向道滘资产公司偿还相关债务。不适用
东莞市道滘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褚一凡及雷心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47.86是审理中申请人向东莞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泉为科技支付合同押金、2024年7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租金、2024年11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物业管理费、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与保全担保费,暂合计为人民币478635.36元,褚一凡等其他被申请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适用
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624.72否已判决2025年12月8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402民初8365号民事判决书: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4772000元及利息(以4772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28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执行中
之日止。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55530元,减半收取计27765元,由原告负担3924元,被告负担23841元
蚌埠市世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04否已调解2025年11月13日,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11284号调解书:2026年年3月30日前支付货款60433.75及708案件受理费,逾期按照1pr计算逾期利息。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上海盛普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07.51否已判决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921750元及利息(以2921750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10日起,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加计50%计算利息至款清时止);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15000元。案件受理费15760.30元,由被告承担。执行中
安徽焓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08.5否已调解2025年12月8日宿州仲裁委作出(2025)宿仲字第447号调解书:1.确认欠款1085000元:首期于2026年5月31日前付300000元,第二期于2026年6月30日前付300000元,第三期于2026年7月31日前付485000元。二、本案仲裁费20873元,各自承担10436.5元。被申请人在2026年7月31日前将仲裁费10436.5元支付给申请人。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泗县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褚一凡民间借贷纠纷3,276.16否已判决2026年1月7日,宿州泗县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12089号:一、安徽泉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泗县工业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2025年7月15日之前的利息2238904.11元;二、安徽泉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泗县工业投资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以未偿本金3000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7月16日起按照年利率13.8%计算至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三、驳回泗县工业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2804.11元,由安徽泉为负担。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9.38是审理中2017年5月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光伏发电节能服务协议>>,原告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要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2023年7月至2025年1月期间的光伏电费本金人民币680384.35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313374.25元;3、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以上1、2项暂共计993758.6元不适用
上海中巍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44.19否已调解25年12月18日,宿州泗县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12434号民事调解书:欠款金额441882元,于2026年2月14日支付10000,2026年4月30日付150000,2026年5月31日付150000元,2026年6月30日付131882元,案件受理费3964元于2026年6月30日支付。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南京宇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1.38否已上诉2026年3月11日,宿州泗县法院作出(2025)皖1324民初12913号判决书:安徽泉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服务费77554.28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自2024年8月6日起以欠付款为基数按1pr计算至履行完毕时止)。案件受理费1345.15元,由安徽泉为负担872.89元,南京宇然负担472.26元。南京宇然不服一审判决,向宿州中级法院上诉。不适用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其他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并出具《整改报告》。2025年12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5-108)。
褚一凡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其他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并出具《整改报告》。2025年12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5-108)。
雷心跃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其他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并出具《整改报告》。2025年12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5-108)。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2026年03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6-029)。
褚一凡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2026年03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6-029)。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2025-112)。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持有公司股份 960 万股为质押物,于 2024 年 4月 1日向江西新莲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借款 3000 万元,质权人江西新莲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手续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办理完毕,占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 6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因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枣庄朴凡建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5年 5月 29日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2025 年 10 月 11 日被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案件涉及的质押标的物暨泉为绿能(海南)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83万股股票、500万股股票已被司法拍卖且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是否超过获批额度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黄山朴蔓民宿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销售办公家具销售办公家具双方协商定价按合同约定1.441.44否按合同约定1.44
山东中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实控人之母曾担任高管的企业的下属公司销售商品销售商品双方协商定价按合同约定77.0277.02否按合同约定77.02
上海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控人之母间接投资控制的企业EPC业务EPC业务双方协商定价按合同约定211.99211.99否按合同约定211.99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杨勇、杨锋亲属邵鉴棠曾任职的企业设备租赁设备租赁双方协商定价按合同约定35.8335.83否按合同约定35.83
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采购商品采购商品双方协商定价按合同约定51.2551.25否按合同约定51.25
黄山朴蔓民宿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采购商品/服务费采购商品/服务费双方协商定价按合同约定29.5229.52否按合同约定29.52
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采购商品采购商品双方协商定价按合同约定8.528.52否按合同约定8.52
山东孟弗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车辆租赁车辆租赁双方协商定价按合同约定7.967.96否按合同约定7.96
合计----423.53--423.53----------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无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雅博股份及其旗下子(孙)公司发生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上海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产生的交易总额为289.01万元。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转让价格(万元)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交易损益(万元)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枣庄向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资产出售安徽泉为100%股权出售事宜,因股权出让方之枣庄向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出让方之东莞市利宝亚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杨勇担任执行董事及经理的企业,出售标的资产安徽泉为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评估值及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孰高原则。--27,000按合同约定02026年04月1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4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不适用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不适用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02月28日1,0002023年06月30日437.422022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1日否是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09月14日3,0002024年09月30日3,000公司将名下位于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村创业园5路8号的房产、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将名下位于肇庆市广宁县五和镇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园的房产及邵鉴棠、杨娜个人物业提供质押担保;国立高分子、国立运动器材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并由邵鉴棠和杨娜夫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4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否是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2024年09月14日4,0002024年09月30日2,982.06公司将名下位于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村创业园5路8号的房产、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将名下位于肇庆市广宁县五和镇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园的房产及邵鉴棠、杨娜个人物业提供质押担保;国立高分子、国立运动器材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并由邵鉴棠和杨娜夫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4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否是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8,00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6,419.48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02月09日10,0002023年03月30日7,990由位于枣庄市市中区西安路西侧、清泉鲁北侧、长江七路东侧山东泉为1号楼、2号楼、3号楼房产提供抵押,1条正在安装的设备生产线。京北(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戎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供反担保2023年3月3至2026年3月29日否是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07月14日12,0002023年07月14日0主债权履行期间及自主债权履行期限最迟日届满之日起两年否是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08月01日5,0002023年07月20日0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否是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7日10,0002023年10月26日10,000信用担保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否是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5日2,0002023年11月22日0抵押山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条生产线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否是
枣庄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02月05日2,028.992024年02月07日1,614.13枣庄皓缘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枣庄皓缘以其名下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并以应收账款及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否是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02月02日4,5002024年02月22日1,107.76广东泉为连带担保、安徽顺景抵押担保、安徽顺景股权质押担保、安徽顺景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主合同(如果存在多份主合同的,以债务履行期最迟届满的主合同为准)约定的债务人最后的履约期限届满后叁年之日止否是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03月22日7,0002024年03月22日3,508.4抵押山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条生产线主合同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否是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05月08日2,0002024年05月14日370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否是
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开发(安徽)有限公司9502024年05月08日950枣庄科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带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否是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03月07日1,5000否是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56,978.99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25,540.29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64,978.99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31,959.77
全部担保余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95.59%
其中: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31,959.77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23,789.59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31,959.77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评估机构名称(如有)评估基准日(如有)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万元)是否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普定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电站EPC总承包2025年08月25日不适用招投标37,500.02否无土地收储阶段2025年08月25日公告编号:2025-068
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普定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电站EPC总承包2025年08月25日不适用招投标37,500否无土地收储阶段2025年08月25日公告编号:2025-068
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普定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电站EPC总承包2025年08月25日不适用招投标37,500.01否无土地收储阶段2025年08月25日公告编号:2025-068

十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
1、国家持股00.0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00.00%0000000.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00%
4、外资持股00.00%0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60,020,000100.00%00000160,020,000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160,020,000100.00%00000160,020,000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160,020,000100.00%00000160,020,00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203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73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00%19,202,4000019,202,400冻结9,332,400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06%16,102,000100,000016,102,000冻结11,900,000
东莞市盛和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37%5,394,299005,394,299不适用0
倪受勇境内自然人1.16%1,860,9001,125,90001,860,900不适用0
秦张明境内自然人1.05%1,685,0001,379,40001,685,000不适用0
黄凯凯境内自然人1.00%1,597,700-79,30001,597,700不适用0
顾萍境内自然人0.88%1,410,600822,00001,410,600不适用0
盛悦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盛悦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7%1,398,000-219,40001,398,000不适用0
李青境内自然人0.78%1,241,5001,241,50001,241,500不适用0
宋明其境内自然人0.63%1,008,6001,008,60001,008,600不适用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与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以外,公司无法判断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9,202,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行使,除此以外,公司无法判断上述股东之间是否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无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9,202,400人民币普通股19,202,400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16,102,000人民币普通股16,102,000
东莞市盛和伟业投资有限公司5,394,299人民币普通股5,394,299
倪受勇1,860,900人民币普通股1,860,900
秦张明1,685,000人民币普通股1,685,000
黄凯凯1,597,700人民币普通股1,597,700
顾萍1,410,600人民币普通股1,410,600
盛悦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盛悦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98,000人民币普通股1,398,000
李青1,241,500人民币普通股1,241,500
宋明其1,008,600人民币普通股1,008,6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与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以外,公司无法判断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账户持有9,332,400股,信用账户持有9,870,000股,合计持有19,202,400股;黄凯凯通过普通账户持有196,700.00股,信用账户持有1,401,000.00股,合计持有1,597,700.00股;顾萍通过普通账户持有834,600.00股,信用账户持有576,000.00股,合计持有1,410,600.00股;盛悦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盛悦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账户持有1,018,000.00股,信用账户持有380,000.00股,合计持有1,398,000.00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前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前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外商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褚一凡2022年10月14日91460000MAC2AB7W1E一般经营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外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褚一凡本人中国澳门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褚一凡女士:中国澳门籍,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14年7月至2019年11月,历任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蓝鲸财经记者、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年2月至2021年10月,任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创新事业部副部长;2021年10月至今,任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2023年1月至今,任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2月至今,先后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图1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

适用 □不适用

名称股东类别股票质押融资总额(万元)具体用途偿还期限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自有资金是否
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自有资金是否

5、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邵志能2011年03月24日5000万元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木材收购;木材加工;木材销售;竹制品销售;藤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6年04月28日
审计机构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姓名谌秀梅、詹胜军

审计报告正文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泉为科技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6年 3月 2日,泉为科技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褚一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调查尚未有结论。

2、与安顺光伏电站相关的预付款项、预收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 4、5、20 所述,2025年 8 月至 10 月,泉为科技公司子公司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电力公司”)向发包方普定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定联鑫能源公司”)支付保证金 4,500.00万元;2025 年 9 月至 12 月,普定联鑫能源公司向泉为电力公司预付设备款、建设用地费等总计71,830,568.35 元。2025 年 9 月 13 日,泉为电力公司向发包方普定联鑫能源公司母公司安顺现代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启动资金4,000.00 万元。

2026 年 1 月 22 日,由于安顺光伏电站项目尚处于土地流转阶段,联合体牵头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已向普定联鑫能源公司提议协商解除 EPC 总承包合同,安顺光伏电站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我们对泉为电力公司预付普定联鑫能源公司保证金 4,500.00 万元,及预付安顺联鑫能源公司启动资金 4,000.00万元,以及预收普定联鑫能源公司 71,830,568.35元款项实施了函证程序,检查了相关合同、付款单据以及安顺光伏电站项目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仍对上述预付款项、预收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持续经营能力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泉为科技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亏损 22,142.08 万元,2022年至2025年连续四年扣非净利润为负。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泉为科技公司(含子公司)由于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多个账户被冻结;多处房产、厂房及土地等资产被查封,其中:被查封、冻结货币资金金额 576.23 万元;被查封房产、厂房及土地等资产账面价值 41,337.28 万元。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货币资金余额 590.65 万元,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9万元,公司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货币资金短缺。且部分生产线停工停产,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2026年 1月 29日,债权人青岛泰上青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泉为科技公司进行重整,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泉为科技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泉为科技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书,泉为科技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或情形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泉为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泉为科技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惑的主要事项和部分应对措施,但化解债务和复工复产的进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泉为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未能充分披露消除上述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泉为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5)所述:2023 年 2 月至 2024 年5 月,山东中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雅”)与泉为科技公司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签订了 17份《组件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535,261,722.70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山东泉为向山东中雅供应组件73,353,694.58 元,尚有 461,908,028.12 元组件尚未供货,预收货款余额为 21,517,615.62 元。2025 年 7 月 11 日,山东中雅向山东泉为发出关于解除《组件销售合同》的函:提出解除协议并退还预付款项 21,517,615.62元;2025年 7月14 日,山东泉为回复山东中雅关于解除《组件销售合同》的函:因山东中雅未及时履行提货义务已构成违约,并造成山东泉为直接损失逾 6,028.00万元。

根据《民法典》及《组件销售合同》约定,山东泉为有权向山东中雅追偿上述全部损失,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山东泉为仍未提起诉讼、仲裁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该等追偿权利的实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减值
(1)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7、18、21和附注五10、11、1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泉为科技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余额677,973,643.19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45,658,777.91元,无形资产账面余额104,033,108.73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26,454,242.36元,在建工程账面余额29,597,220.57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11,317,155.82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高,本期共计提减值金额145,836,071.08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金额重大,确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入账时点和折旧政策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同时由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且在确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时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2)审计应对我们针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确认相关的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2)通过检查工程决算报告及工程项目工程量确认单,评价在建工程与工程进度是否匹配,在建工程是否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3)实地检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并实施监盘程序,检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是否账实相符,了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状态及在建工程进度,资产的实际运行情况等;4)获取相关行业政策,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相关机器设备是否存在闲置的情形;检查管理层评估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可能性的判断是否与行业发展及经济环境形势相一致;5)利用评估专家的工作,获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评估报告,复核资产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关键假设、关键参数的恰当性。
2、或有事项
(1)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5和附注五、29。公司作为被告涉及多起供应商及债权人诉讼案件,在案件判决前,管理层对每起诉讼的可能结果及潜在财务影响做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2)审计应对:1)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与诉讼事项的识别、评估及会计处理相关的内部控制;2)识别与获取完整的诉讼清单,要求管理层提供所有未决诉讼、索赔和调查的完整清单,包括案件名称、对方当事人、案由、目前进展、管理层对结果和财务影响的评估;3)查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相关管理层的会议纪要,寻找关于诉讼、纠纷和借款事由事项的讨论和决议;4)对管理费用-诉讼费等科目进行详细核查,追查大额或异常的法律服务费支出至具体诉讼案件,确认是否存在管理层未披露的诉讼;5)了解管理层和内部法律顾问对每起重大诉讼案件的可能结果和财务影响的看法;6)复核管理层对于已确认的预计负债。检查其计算过程、评估管理层是否遵循会计准则;7)将管理层的估计与从律师处获取的证据、类似案件的历史结果、行业惯例等进行核对,判断合理性;8)检查公司是否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未决诉讼进行了充分、清晰的披露,包括未决诉讼性质、形成原因、时点和目前进展、产生的财务影响;9)关注公司重大诉讼案件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并在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10)针对非金融机构借款,查验借款合同原件,重点关注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担保抵押情况、违约条款等;11)重新计算借款利息费用,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验证借款利息计算的准确性;12)检查银行流水、往来款项等查验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借款或者担保责任,合理评估借款的完整性;13)就未决诉讼与管理层进行讨论、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报告日前的案件进展、并结合获取的其他证据,评价管理层对未决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所作出的判断及估计是否合理。14)通过查询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检查公司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

五、其他信息

泉为科技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对该部分所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泉为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泉为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泉为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泉为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泉为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泉为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泉为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906,512.9510,991,051.0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354,031.5217,548,311.20
应收账款30,206,934.9138,343,811.9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40,860,676.3017,959,045.8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64,166,041.4428,308,597.7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450,623.9019,847,921.62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8,959,516.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6,299,974.8830,615,202.01
流动资产合计165,244,795.90172,573,458.1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21,919,695.66558,310,429.64
在建工程11,684,866.3419,582,744.0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838,000.1516,323,860.49
无形资产68,273,931.6496,887,881.87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67,665.2567,665.25
长期待摊费用3,607,495.516,351,987.01
递延所得税资产1,764,502.01
其他非流动资产1,026,548.68
非流动资产合计506,391,654.55700,315,619.01
资产总计671,636,450.45872,889,077.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9,500,000.00109,514,368.75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42,229,830.44148,430,998.3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86,517,430.7120,343,150.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1,513,883.049,178,292.72
应交税费17,236,228.658,428,686.39
其他应付款424,973,479.13363,753,969.49
其中:应付利息21,916,052.809,782,013.88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5,273,540.5135,777,414.76
其他流动负债13,176,047.5722,692,951.76
流动负债合计890,420,440.05718,119,832.2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49,9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2,493,376.06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76,190,199.0731,140,879.33
递延收益48,312,424.7753,234,208.06
递延所得税负债1,544,071.1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4,502,623.84148,312,534.59
负债合计1,014,923,063.89866,432,366.79
所有者权益:
股本160,020,000.00160,02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85,943,435.21455,943,435.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9,846,242.4029,846,242.4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839,213,282.27-617,792,438.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3,403,604.6628,017,239.42
少数股东权益-179,883,008.78-21,560,529.04
所有者权益合计-343,286,613.446,456,710.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71,636,450.45872,889,077.17

法定代表人:雷心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东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东营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63,902.8788,098.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5,181,196.6212,041,304.5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99.71
其他应收款50,326,944.0350,223,943.7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8,959,516.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87,335.3198,701.43
流动资产合计56,159,778.5471,411,565.0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89,829,453.74189,829,453.7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999,855.3810,737,506.27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838,000.153,639,390.55
无形资产863,744.75916,914.73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644,637.472,504,345.13
递延所得税资产1,120,273.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00,175,691.49208,747,883.77
资产总计256,335,470.03280,159,448.8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2,559,585.6315,127,478.7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72,100.87272,100.87
应付职工薪酬5,288,371.733,480,884.79
应交税费5,785,429.454,491,072.12
其他应付款62,207,563.9985,017,986.95
其中:应付利息77,045.16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91,180.243,848,812.99
其他流动负债35,373.11675,881.56
流动负债合计88,339,605.02112,914,218.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873,780.4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67,152,398.991,263,728.30
递延收益3,488.37
递延所得税负债909,847.6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7,152,398.993,050,844.72
负债合计155,492,004.01115,965,062.76
所有者权益:
股本160,020,000.00160,02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85,683,435.21455,683,435.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9,846,242.4029,846,242.40
未分配利润-574,706,211.59-481,355,291.54
所有者权益合计100,843,466.02164,194,386.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56,335,470.03280,159,448.83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8,085,303.05222,355,237.83
其中:营业收入48,085,303.05222,355,237.8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75,276,244.09395,748,662.74
其中:营业成本75,264,734.54257,774,045.1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5,277,786.184,859,132.70
销售费用4,694,570.0312,940,392.83
管理费用59,882,991.8181,341,927.13
研发费用3,694,037.1113,724,291.98
财务费用26,462,124.4225,108,872.97
其中:利息费用23,178,020.4123,913,737.30
利息收入-6,001.31-17,839.08
加:其他收益5,112,328.465,779,850.1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5.519,465,186.6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0,125,607.42590,553.6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4,862,967.19-69,610,969.8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90,903.22345,833.3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96,176,068.46-226,822,971.05
加:营业外收入565,754.962,733,642.88
减:营业外支出83,912,579.4536,494,523.5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79,522,892.95-260,583,851.75
减:所得税费用220,430.879,978,573.8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9,743,323.82-270,562,425.5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9,753,571.37-264,884,011.5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247.55-5,678,414.04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420,844.08-118,638,916.49
2.少数股东损益-158,322,479.74-151,923,509.0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79,743,323.82-270,562,425.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21,420,844.08-118,638,916.4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58,322,479.74-151,923,509.0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3837-0.7414
(二)稀释每股收益-1.3837-0.741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雷心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东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东营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一、营业收入411,252.921,720,656.69
减:营业成本401,274.542,036,541.68
税金及附加311,247.40845,700.23
销售费用866,559.431,660,848.98
管理费用19,197,668.9425,588,866.2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01,499.98233,409.17
其中:利息费用77,245.166,855.26
利息收入-767.07-583.56
加:其他收益28,381.07591,477.8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5,239.02-56,693,660.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332,974.6410,388,049.3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919,780.66-31,477,741.8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93,694.92345,710.7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5,942,915.70-105,490,873.65
加:营业外收入544,181.021,100,781.18
减:营业外支出67,741,759.662,246,181.2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3,140,494.34-106,636,273.74
减:所得税费用210,425.7118,290,685.0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3,350,920.05-124,926,958.7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3,350,920.05-124,926,958.7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93,350,920.05-124,926,958.7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9,726,290.79188,708,121.7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95,597.6528,503,033.9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6,846,548.82178,824,132.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6,668,437.26396,035,287.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0,236,290.55140,124,843.7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3,513,046.9561,045,527.89
支付的各项税费1,325,905.178,330,029.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3,277,384.96201,175,890.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8,352,627.63410,676,291.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684,190.37-14,641,003.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35,931.65563,425.8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840,000.001,932,018.1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91,970,925.1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375,931.6594,466,369.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22,400.0068,291,012.15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2,400.0068,291,012.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53,531.6526,175,356.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800,000.0089,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50,000.003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850,000.00119,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000,000.00108,184,660.1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58,702.2213,254,451.3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99,235.3713,028,508.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757,937.59134,467,620.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92,062.41-14,967,620.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1,811.96364,778.2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606,784.35-3,068,488.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27,733.769,796,222.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0,949.416,727,733.76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00,000.008,899,871.9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666,645.4063,714,383.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66,645.4072,614,255.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22,385.155,565,219.3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606,204.7213,724,227.14
支付的各项税费240,606.211,399,014.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036,960.73140,384,526.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406,156.81161,072,987.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39,511.41-88,458,732.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35,931.65563,425.8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200,000.001,92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92,413,487.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735,931.6594,896,912.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500.004,073,476.99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500.004,073,476.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24,431.6590,823,435.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10,631.002,455,426.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0,631.002,455,426.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9,369.00-2,455,426.2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2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5,710.76-90,719.2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979.06117,698.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68.3026,979.06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60,020,000.00455,943,435.2129,846,242.40-617,792,438.1928,017,239.42-21,560,529.046,456,710.38
加:会计政策变更
期差错更正
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60,020,000.00455,943,435.2129,846,242.40-617,792,438.1928,017,239.42-21,560,529.04-6,456,710.3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0,000,000.00-221,420,844.08-191,420,844.08-158,322,479.74-349,743,323.82
(一)综合收益总额-221,420,844.08-221,420,844.08-158,322,479.74-379,743,323.8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3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60,020,000.00485,943,435.2129,846,242.40-839,213,282.27-163,403,604.66-179,883,008.78-343,286,613.4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60,020,000.00455,943,435.2129,846,242.40-499,153,521.69146,656,155.92122,985,680.40269,641,836.32
加:会计政策变更
期差错更正
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60,020,000.00455,943,435.2129,846,242.40-499,153,521.69146,656,155.92122,985,680.4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8,638,916.50-118,638,916.50-144,546,209.44-263,185,125.94
(一)综合收益总额-118,638,916.50-118,638,916.50-151,923,509.06-270,562,425.5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7,377,299.627,377,299.6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7,377,299.627,377,299.62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60,020,000.00455,943,435.2129,846,242.40-617,792,438.1928,017,239.42-21,560,529.046,456,710.38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60,020,000.00455,683,435.2129,846,242.40-481,355,291.54164,194,386.07
加:会计政策变更
期差错更正
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60,020,000.00455,683,435.2129,846,242.40-481,355,291.54164,194,386.0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0,000,000.00-93,350,920.05-63,350,920.05
(一)综合收益总额-93,350,920.05-93,350,920.0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0,000,000.0030,000,000.00
1.所有者
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3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60,020,000.00485,683,435.2129,846,242.40-574,706,211.59100,843,466.02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160,020,000.00455,683,435.2129,846,242.40-356,428,332.77289,121,344.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期差错更正
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60,020,000.00455,683,435.2129,846,242.40-356,428,332.77289,121,344.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24,926,958.77-124,926,958.77
(一)综合收益总额-124,926,958.77-124,926,958.7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 其他
(五)专项储备
1. 本期提取
2. 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60,020,000.00455,683,435.2129,846,242.40-481,355,291.54164,194,386.07

三、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东莞市国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国立公司”),东莞国立公司原名东莞市国立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国立贸易有限公司系由邵树生、邵树芬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2 年 4 月 22 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441900200954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东莞国立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东莞国立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总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7385563203 的营业执照。公司股票已于 2017年 11月 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22年 11月9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邵鉴棠、杨娜与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绿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1,600.2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0%)转让给泉为绿能,并将其持有的公司 1,920.2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泉为绿能行使。2022年 11月 18日,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泉为绿能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泉为绿能协议转让的 1,600.20 万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时间为 2023年 1月 16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经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泉为绿能持有公司 22%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的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日完成名称、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由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3 日,泉为绿能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6%,本次增持后,泉为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3,530.44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2.06%。2026年 2月 4日,因债务违约泉为绿能持有公司股份 83 万股被司法拍卖完成并过户。本次减持后,泉为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3,447.4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54%。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因债务违约泉为绿能持有公司股份 500 万股被司法拍卖完成并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过户。本次减持后,泉为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2,947.44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42%,其中:泉为绿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42%。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6,002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注册资本为 16,002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1 号,总部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 1号。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及销售。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亏损 22,142.08万元,2022年至2025年连续四年扣非净利润为负。截止 202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含子公司)由于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多个账户被冻结;多处房产、厂房及土地、设备等资产被查封,其中:被查封、冻结货币资金金额 576.23 元;被查封房产、厂房及土地、设备等资产账面价值 41,337.28万元。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货币资金余额 590.65 万元,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9 万元,公司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货币资金短缺。且部分生产线停工停产,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对持续经营情况,公司已制定如下应对计划:

(1)通过推动预重整和重整程序,系统化解公司整体债务风险。公司已收到债权人对公司的预重整和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托司法程序对公司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帮助公司摆脱财务困境,并充分兼顾债权人、投资人、职工、中小股东等多方的利益,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妥善化解债务风险,依法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并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公司始终秉持以化解债务危机、保住核心经营能力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核心目标,在预重整程序中,公司将引入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并签署相关的重整投资协议。在重整程序的过渡期内,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将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向公司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保障公司运营稳定。

公司将积极推动预重整和重整程序,积极与广大债权人、重整投资人等进行充分沟通和征询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

(2)聚焦核心主业,培育利润新增长点。2026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异质结(HJT)太阳能光伏技术路线,深入探索银包铜、0BB 等降本增效路径。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加强市场分析与跟踪力度,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光伏组件收入规模,并向光下游光伏电站 EPC施工业务延伸。同时,借助产业投资人引入新的业务资源,为公司全年的经营业绩与营运资金提供有力支持。

(3)梳理公司资产状况,提供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将持续梳理现有存量资产,对盈利能力弱、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低的低效资产(如闲置房产、长期亏损子公司股权等)进行剥离处置,快速回笼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4)通过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公司积极做好与金融机构及债权人的沟通工作,争取更多的金融支持,并积极寻求多元化融资渠道,通过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共益债等方式,获得更多资金支持。与此同时,公司将合理控制债务规模,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优化债务结构,确保公司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防范和控制公司融资及经营风险。

(5)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及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将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和经营决策机制,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监管机构的监督职能,保障有关人员及机构在关键领域的决策和监督,强化其履职保障,进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1%以上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以上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单个项目余额占本集团期末总资产1%以上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1%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总资产占本集团期末总资产的10%以上,或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占本集团期末总资产5%以上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三、7(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6“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权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6“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16(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6(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1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 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2 并表关联方组合

1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并表关联方组合

16、合同资产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发出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7、(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104.50
房屋配套及装修年限平均法5-100-1020.00-9.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1018.00-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1022.50-18.00
模具等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0-1033.33-18.0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本公司在建工程指建设的厂房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3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己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三、19“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本公司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等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对所有内销客户均采用买断方式销售产品。产品经客户验收或对账确认后,即认为与产品相关的控制权已经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境外销售产品按离岸价(FOB)结算,公司取得出口报关单和提单后,即认为出口产品的控制权已经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8、合同成本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 50 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6.00/9.00/13.00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5.00/7.0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00/25.00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税收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12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 年第 13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延续执行至 2027年 12月 31日。

根据以上规定,子公司:枣庄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开发(安徽)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泉为米同壹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国立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国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泉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亿米新能源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2024年 12月7 日,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颁发编号为 GR20243700440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6年12月 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9,718.84
银行存款144,222.706,708,014.92
其他货币资金5,762,290.254,263,317.31
合计5,906,512.9510,991,051.07

其他说明: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其他货币资金5,762,290.25查封、冻结
银行存款23,273.29久悬户
合计5,785,563.54——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300,000.0017,548,311.20
商业承兑票据4,054,031.52
合计4,354,031.5217,548,311.2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4,567,401.60100.00%213,370.084.67%4,354,031.5217,548,311.20100.00%17,548,311.20
其中:
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4,267,401.6093.43%213,370.085.00%4,054,031.52
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300,000.006.57%300,000.0017,548,311.20100.00%17,548,311.20
合计4,567,401.60100.00%213,370.084.67%4,354,031.5217,548,311.20100.00%17,548,311.20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应收票据213,370.08213,370.08
合计213,370.08213,370.0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3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4,267,401.60
合计4,567,401.60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票据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3,824,335.7324,063,682.96
1至2年23,489,242.3317,157,264.57
2至3年11,149,948.75914,478.86
3年以上27,698,901.6526,970,445.87
3至4年2,103,685.8714,513,383.76
4至5年13,138,153.672,985,099.12
5年以上12,457,062.119,471,962.99
合计66,162,428.4669,105,872.26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944,007.0424.10%15,944,007.04100.00%0.0015,847,077.1222.93%15,847,077.12100.0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0,218,421.4275.90%20,011,486.5139.85%30,206,934.9153,258,795.1477.07%14,914,983.1728.00%38,343,811.97
其中:
合计66,162,428.46100.00%35,955,493.5554.34%30,206,934.9169,105,872.26100.00%30,762,060.2944.51%38,343,811.9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泗洪捍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227,208.7812,227,208.7812,174,089.6712,174,089.67100.00%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茵宝(天津)有限公司2,029,391.142,029,391.142,029,391.142,029,391.14100.00%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中山市迪迈打印科技有限公司617,928.75617,928.75617,928.75617,928.75100.00%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广东龙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13,000.00213,000.00213,000.00213,000.00100.00%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深圳市弘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73,098.53173,098.53173,098.53173,098.53100.00%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莆田市海蓝鞋业有限公司137,085.40137,085.40137,085.40137,085.40100.00%客户工厂倒闭,预计收回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东莞市信仓电子有限公司100,567.57100,567.57100.00%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江苏森洋巨星机械有限公司92,019.0292,019.0292,019.0292,019.02100.00%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厦门欣秀力实业有限公司89,010.0089,010.0089,010.0089,010.00100.00%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广州铭辉鞋材有限公司(已注销)67,097.5067,097.5067,097.5067,097.50100.00%客户工厂倒闭,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湖北易普乐工贸有限公司32,336.4032,336.40100.00%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21,154.7921,154.7921,154.7921,154.79100.00%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I.T Sourcing Limited25,861.9225,861.9225,861.9225,861.92100.00%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广州市利大鞋业有限公司(已注销)15,240.0015,240.0015,240.0015,240.00100.00%客户工厂倒闭,预计收回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广派商业(上海)有限公司6,077.326,077.326,077.326,077.32100.00%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深圳辉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252,953.00252,953.00100.00%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深圳市山水道成实验室系统有限公司30,000.0030,000.00100.00%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合计15,847,077.1215,847,077.1215,944,007.0415,944,007.0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824,335.73191,216.795.00%
1至2年23,489,242.332,348,924.2310.00%
2至3年10,866,995.755,433,497.8950.00%
3年以上12,037,847.6112,037,847.61100.00%
合计50,218,421.4220,011,486.5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0,762,060.295,705,213.82511,780.5635,955,493.55
合计30,762,060.295,705,213.82511,780.5635,955,493.5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300,731.58抵债抵债账龄组合计提
泗洪捍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3,119.11收回判决款银行转账单项计提准备
合计353,850.69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呼和浩特和林格尔新区华电能源有限公司23,489,242.330.0023,489,242.3335.50%2,348,924.23
泗洪捍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174,089.670.0012,174,089.6718.40%12,174,089.67
爱派客(东莞)科技有限公司8,320,550.750.008,320,550.7512.58%4,160,275.38
莆田新飞天鞋业有限公司5,091,249.850.005,091,249.857.70%5,091,249.85
佳泰(福建)实业有限公司2,078,886.400.002,078,886.403.14%2,078,886.40
合计51,154,019.000.0051,154,019.0077.32%25,853,425.53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0.000.000.000.000.000.00
合计0.000.000.000.00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其中: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收回或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其中: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其他说明: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核销说明: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64,166,041.4428,308,597.78
合计64,166,041.4428,308,597.78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46,219,910.872,060,471.87
员工备用金6,671.85106,000.00
社保公积金1,181.75516,746.82
租金水电费2,253,435.422,014,245.29
往来款46,217,621.7029,884,463.09
股权转让款1,262,474.581,262,474.58
设备处置款1,171,480.401,171,480.40
其他561,576.16568,482.94
合计97,694,352.7337,584,364.99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56,421,574.0720,248,638.91
1至2年15,460,615.1710,359,705.33
2至3年19,349,619.00373,435.89
3年以上6,462,544.496,602,584.86
3至4年323,435.891,982,584.86
4至5年1,519,108.604,620,000.00
5年以上4,620,000.00
合计97,694,352.7337,584,364.99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值
其中:
其中: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额103,023.591,723,711.277,449,032.359,275,767.21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三阶段-17,797.50-917,224.34935,021.840.00
本期计提2,258,904.759,686,041.5513,311,801.7625,256,748.06
本期转回50,932.80439,794.92513,476.261,004,203.98
2025年12月31日余额2,293,198.0410,052,733.5621,182,379.6933,528,311.29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款9,275,767.2125,256,748.061,004,203.9833,528,311.29
合计9,275,767.2125,256,748.061,004,203.9833,528,311.2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东莞市国立飞织制品有限公司331,384.63收回往来款银行收款、债权转让是
合计331,384.63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普定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45,000,000.001年以内46.06%2,250,000.00
宿州北控聚融新能源有限公司往来款25,006,032.431年以内/2-3年25.60%8,450,301.62
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往来款13,890,873.601年以内/1-2年14.22%13,890,873.60
江苏天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往来款4,620,000.003年以上4.73%4,620,000.00
深圳求鑫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往来款1,500,000.003年以上1.54%1,500,000.00
合计90,016,906.0392.14%30,711,175.22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40,189,104.9498.36%1,959,017.9510.91%
1至2年671,571.361.64%16,000,027.9289.09%
合计40,860,676.3017,959,045.87

账龄超过 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账龄未结算原因
安顺现代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非关联方40,000,000.0097.891年以内未完成服务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524,601.731.281-2年未完成服务
中国海洋大学非关联方133,983.250.331-2年未完成服务
安徽光势能低碳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95,748.680.231年以内未完成服务
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控制的企业48,034.080.121年以内未完成服务
合计——40,802,367.7499.85————

其他说明:

2025 年 7 月 31 日,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子公司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电力工程”)组成联合体,就共同参加普定县坪上镇石板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合同、普定县白岩镇兴农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普定县猫洞乡和谐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三项 EPC 总承包合同的总金额为 11.25亿元。

2025 年 9 月 4 日,泉为电力工程与安顺现代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联鑫”)、普定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定联鑫”)签订三份框架协议(QWDL-2025-CGHT-ZS-003、QWDL-2025-CGHT-ZS-004、QWDL-2025-CGHT-ZS-005),根据协议约定,普定联鑫作为业主发包方,泉为电力工程经普定联鑫同意,将承担的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征收、青苗补偿、道路建设及电站运维等工作转包给安顺联鑫实施,协议签订 3 日内,泉为电力工程合计支付安顺联鑫启动资金 4000.00万元。

联合体公司与发包方签订 EPC 总承包合同约定的项目工期均为 125 日历天,计划工期为 2025 年 8月 20日至 2025年12月 22日。截至2025年 12月31日,三个 EPC项目仍处于前期土地流转阶段。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877,944.841,042,468.462,835,476.388,190,982.443,890,242.444,300,740.00
库存商品611,833.37372,954.73238,878.6428,206,362.9713,623,492.3014,582,870.67
合同履约成本772,409.20772,409.20
低值易耗品376,268.88376,268.88191,901.75191,901.75
合计4,866,047.091,415,423.193,450,623.9037,361,656.3617,513,734.7419,847,921.62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项目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合计

(3)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3,890,242.4483,187.342,930,961.321,042,468.46
库存商品13,623,492.301,253,587.3314,504,124.90372,954.73
合计17,513,734.741,336,774.6717,435,086.221,415,423.19
项目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用于出售的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估计售价减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销售及产品销售
库存商品存在合同的按合同单价减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确定产品可变现净值,无合同的按最终产品的市场售价减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确定可变现净值。产品销售
发出商品合同单价减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产品销售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期末期初
期末余额跌价准备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期初余额跌价准备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持有待售的非0.000.000.000.000.00
流动资产-固定资产
合计0.000.000.000.000.00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税金9,344,828.3615,458,478.16
预缴税金102,791.86
待认证进项税5,836,955.981,163,058.39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083,599.3513,890,873.60
其他34,591.19
合计16,299,974.8830,615,202.01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逾期本金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逾期本金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应计利息利息调整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期末余额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备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逾期本金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逾期本金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终止确认的原因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其中: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967,839.15621,082.76621,082.764,588,921.91
小计3,967,839.15621,082.76621,082.764,588,921.91
合计3,967,839.15621,082.76621,082.764,588,921.91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转换前核算科目金额转换理由审批程序对损益的影响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421,919,695.66558,310,429.64
合计421,919,695.66558,310,429.64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房屋配套及装修机器设备运输工具模具等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21,027,822.0244,750,557.49170,063,062.672,731,817.2526,644,470.20665,217,729.63
2.本期增加金额80,188.6813,585,287.0723,000.0064,543.4313,753,019.18
(1)购置42,068.3123,000.0064,543.43129,611.74
(2)在建工程转入80,188.682,481,053.132,561,241.81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11,062,165.6311,062,165.63
3.本期减少金额730,374.7020,169.47246,561.45997,105.62
(1)处置或报废730,374.7020,169.47246,561.45997,105.62
其他减少
4.期末余额421,108,010.7044,750,557.49182,917,975.042,734,647.7826,462,452.18677,973,643.1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5,180,874.206,472,765.9922,827,488.611,498,082.457,044,452.2073,023,663.45
2.本期增加金额18,852,895.652,290,854.9611,979,715.22376,630.514,325,817.7537,825,914.09
(1)计提18,852,895.652,290,854.9611,979,715.22376,630.514,325,817.7537,825,914.09
3.本期减少金额274,273.1818,130.59162,004.15454,407.92
(1)处置或报废274,273.1818,130.59162,004.15454,407.92
4.期末余额54,033,769.858,763,620.9534,532,930.651,856,582.3711,208,265.80110,395,169.6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33,541,099.4722,042.63320,494.4433,883,636.54
2.本期增加金额69,139,134.7443,094,497.743,040.013,113.52112,239,786.01
(1)计提69,139,134.7443,085,438.253,040.013,113.52112,230,726.52
(2)企业合并增加9,059.499,059.49
3.本期减少金额422,589.601,591.0940,463.95464,644.64
(1)处置或报废439,877.2321.9324,745.48464,644.64
(3)其他-17,293.161,569.1615,724.00
4.期末余额69,139,134.7476,213,013.1423,491.55283,138.48145,658,777.91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97,935,106.1135,986,936.5472,172,031.25854,573.8614,971,047.90421,919,695.66
2.期初账面价值385,846,947.8238,277,791.50113,694,474.591,211,692.1719,279,523.56558,310,429.64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机器设备7,103,469.263,394,511.762,969,973.49738,984.01
运输设备15,725.5013,758.00394.941,572.56
模具及其他设备1,554,773.801,140,960.84262,063.91151,749.05
合计8,673,968.564,549,230.603,232,432.34892,305.62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本公司委托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根据出具的中锋评报字(2026)第 30002 号、中锋评报字(2026)第 30008号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确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公司本期确认了 112,230,726.52 元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1,317,155.8218,034,693.18
工程物资367,710.521,548,050.88
合计11,684,866.3419,582,744.06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泉为未来研究院设备5,121,443.162,471,100.202,650,342.965,121,443.161,024,288.634,097,154.53
安徽泉为1期项目7,811,044.171,665,967.886,145,076.297,964,318.507,964,318.50
安徽泉为3期项目943,396.22943,396.22
山东泉为车间改造10,352,811.399,286,829.031,065,982.3610,635,997.235,511,833.685,124,163.55
山东泉为智能化系统及设备5,368,525.634,856,167.64512,357.995,368,525.634,519,469.03849,056.60
合计29,597,220.5718,280,064.7511,317,155.8229,090,284.5211,055,591.3418,034,693.18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安徽厂房空调安装6,848,780.026,848,780.0291.00%91.00其他
山东泉为车间改造10,635,997.232,066,924.182,101,823.37248,286.6510,352,811.3989.00%89.00其他
合计17,484,777.252,066,924.182,101,823.37248,286.6517,201,591.41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计提原因
泉为未来研究院设备1,024,288.631,446,811.572,471,100.20
山东泉为车间改造5,511,833.683,774,995.359,286,829.03
山东泉为智能化系统及设备4,519,469.03336,698.614,856,167.64
安徽泉为1期项目1,665,967.881,665,967.88
合计11,055,591.347,224,473.410.0018,280,064.75--

其他说明: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材料9,225.009,225.009,225.009,225.00
尚未安装设备448,106.90448,106.901,631,929.911,631,929.91
减:工程物资减值准备-89,621.38-89,621.38-93,104.03-93,104.03
合计367,710.52367,710.521,548,050.881,548,050.88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262,570.8214,159,292.0419,421,862.86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0.0014,159,292.0414,159,292.04
其他减少0.0014,159,292.0414,159,292.04
4.期末余额5,262,570.820.005,262,570.8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623,180.271,474,822.103,098,002.37
2.本期增加金额2,801,390.401,622,304.314,423,694.71
(1)计提2,801,390.401,622,304.314,423,694.71
3.本期减少金额0.003,097,126.413,097,126.41
(1)处置
其他减少0.003,097,126.413,097,126.41
4.期末余额4,424,570.670.004,424,570.6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38,000.15838,000.15
2.期初账面价值3,639,390.5512,684,469.9416,323,860.49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办公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0,697,069.2649,801.963,244,633.74103,991,504.96
2.本期增加金额41,603.7741,603.77
(1)购置41,603.7741,603.77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00,697,069.2649,801.963,286,237.51104,033,108.73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660,413.2615,558.272,348,703.517,024,675.04
2.本期增加金额2,149,299.609,245.04121,715.052,280,259.69
(1)计提2,149,299.609,245.04121,715.052,280,259.6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6,809,712.8624,803.312,470,418.569,304,934.7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78,948.0578,948.05
2.本期增加金额26,373,989.281,305.0326,375,294.31
(1)计提26,373,989.281,305.0326,375,294.3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6,373,989.2880,253.0826,454,242.36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7,513,367.1224,998.65735,565.8768,273,931.64
2.期初账面价值96,036,656.0034,243.69816,982.1896,887,881.87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枣庄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7,665.2567,665.25
合计67,665.2567,665.25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合计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变化前的构成变化后的构成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其他说明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2,304,967.91153,274.331,736,914.650.00721,327.59
环保工程61,224.780.0061,224.780.000.00
服务费34,591.1934,591.1934,591.1934,591.190.00
其他工程3,951,203.13206,362.471,271,397.680.002,886,167.92
合计6,351,987.01394,227.993,104,128.3034,591.193,607,495.51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租赁负债17,365,666.691,764,502.01
合计17,365,666.691,764,502.01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使用权资产16,323,860.491,544,071.14
合计16,323,860.491,544,071.14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764,502.01
递延所得税负债1,544,071.14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66,184,226.42106,630,681.35
可抵扣亏损798,779,868.88911,278,668.84
合计1,064,964,095.301,017,909,350.19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5 年度91,327,672.48
2026 年度149,312,426.65215,841,165.11
2027 年度22,064,424.6236,506,277.87
2028 年度292,441,778.18291,386,471.05
2029 年度209,143,068.52276,217,082.33
2030 年度125,818,170.91
合计798,779,868.88911,278,668.84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1,026,548.681,026,548.68
合计1,026,548.681,026,548.68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期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5,785,563.545,785,563.54查封、冻结、久悬查封、冻结、久悬4,263,317.314,263,317.31冻结冻结
应收票据4,567,401.604,354,031.52已背书未到期已背书未到期
固定资产530,057,088.14339,804,336.84担保、保全、查封、抵押、冻结担保、保全、查封、抵押、冻结487,802,337.03413,199,221.39借款抵押、查封借款抵押、查封
无形资产100,697,069.2667,513,367.12担保、抵押、冻结担保、抵押、冻结100,697,069.3096,036,656.00借款抵押、查封借款抵押、查封
应收账款8,401,906.144,237,563.00冻结、质押冻结、质押158,235.46156,191.22融资租赁质押融资租赁质押
长期股权投资11,000,000.0011,000,000.00冻结、质押冻结、质押
在建工程17,025,771.266,055,113.02担保、冻结担保、冻结
持有待售资产13,618,203.388,959,516.64借款抵押借款抵押
使用权资产14,159,292.0412,684,469.94融资租赁抵押融资租赁抵押
合计677,534,799.94438,749,975.04620,698,454.52535,299,372.50

其他说明:

注: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对枣庄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0万及上海泉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600万的股份。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109,500,000.00109,500,000.00
银行借款利息14,368.75
合计109,500,000.00109,514,368.75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109,500,00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山东信创应急转贷服务有限公司100,000,000.0010.00%2025年07月31日13.80%
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00,000.004.95%2025年05月07日7.43%
合计109,500,000.00------

其他说明:

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山东信创应急转贷服务有限公司借款 1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借款利率为 10%,由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之子公司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开发(安徽)有限公司向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9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4年 5月 9日至 2025年 5月 7日,借款利率为 4.95%,由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泗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枣庄科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112,737,356.90126,864,223.50
应付长期资产款13,080,583.476,626,202.34
应付加工费及其他16,411,890.0714,940,572.46
合计142,229,830.44148,430,998.30

(2)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利星行机械(上海)有限公司35,084,019.04应付材料款
宏润泰阳(宣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34,039,553.10应付材料款
浙江赛伍应用技术有限公司8,663,802.80应付材料款
秦皇岛博冠科技有限公司460,000.00应付长期资产款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101,838.17应付材料款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699,999.87应付材料款
衡阳弘湘融信实业有限公司3,148,505.70应付材料款
江阴市烨佳铝业有限公司2,766,874.63应付材料款
宁波世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10,003.22应付材料款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00,000.00应付加工费及其他
斯罗德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1,942,648.00应付材料款
上海和基律师事务所1,807,124.14应付加工费及其他
上海胜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44,036.69应付长期资产款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27,400.00应付材料款
合计102,195,805.36

其他说明:

(3) 是否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是否属于大型企业

□是 否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21,916,052.809,782,013.88
其他应付款403,057,426.33353,971,955.61
合计424,973,479.13363,753,969.49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20,828,899.759,782,013.88
往来款资金拆借1,087,153.05
合计21,916,052.809,782,013.88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山东信创应急转贷服务有限公司20,362,623.61资金紧张
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6,276.14资金紧张
合计20,828,899.75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设备工程款179,516,641.01145,925,986.26
借款106,136,943.7699,725,251.17
应付往来款82,305,077.6498,142,922.63
应付水电费630,816.89956,855.36
押金保证金20,054,952.00102,000.00
其他14,412,995.039,118,940.19
合计403,057,426.33353,971,955.61

2)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深圳市三义建筑系统有限公司73,839,165.45设备工程款
泗县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1,295,000.00借款
上海鸿吉新材料有限公司20,435,871.45设备工程款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17,699,270.44应付往来款
南通佳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4,876,316.52借款
厦门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1,734,661.02应付往来款
上海赢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押金保证金、借款
褚一凡7,610,103.93其他
山东泰开送变电有限公司6,618,222.91设备工程款、其他
宏润泰阳(宣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1,414,725.79应付往来款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5,714,700.00应付往来款、借款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6,119,916.20设备工程款
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600,000.00设备工程款
陕西攀顺元实业有限公司5,289,146.99设备工程款
上海厚耀试验设备有限公司4,167,079.67设备工程款
合计212,464,180.37

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单位:元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预收制造产品销售款86,517,430.7120,343,150.03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负债的部分
合计86,517,430.7120,343,150.03

账龄超过 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普定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5,899,603.99贵州 EPC 项目预收款
合计65,899,603.99——

40、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8,660,505.1928,335,716.3126,358,885.1910,637,336.3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65,063.402,372,025.242,100,320.67336,767.97
三、辞退福利452,724.13787,914.55700,859.92539,778.76
合计9,178,292.7231,495,656.1029,160,065.7811,513,883.04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8,527,416.1624,570,978.2423,171,502.949,926,891.46
2、职工福利费62,555.001,820,480.531,806,145.5376,890.00
3、社会保险费35,943.601,203,409.711,058,667.23180,686.08
其中:医疗保险费35,316.151,105,889.76966,475.93174,729.98
工伤保险费627.4595,251.5489,922.895,956.10
生育保险费2,268.412,268.410.00
4、住房公积金31,370.00508,857.35312,317.50227,909.85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220.43231,990.4810,251.99224,958.92
合计8,660,505.1928,335,716.3126,358,885.1910,637,336.31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63,085.102,280,706.552,017,604.61326,187.04
2、失业保险费1,978.3091,318.6982,716.0610,580.93
合计65,063.402,372,025.242,100,320.67336,767.97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6,165,692.483,332,618.37
企业所得税2,993,356.732,993,356.73
个人所得税892,733.6475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239,613.21185,779.63
教育费附加143,681.58111,467.78
地方教育附加95,787.7074,311.85
印花税484,344.6654,420.72
房产税4,228,997.111,249,514.48
城镇土地使用税1,984,636.58425,890.95
水利建设基金7,384.96575.88
合计17,236,228.658,428,686.39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3,082,360.2730,158,690.2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41,500.0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191,180.245,377,224.48
合计85,273,540.5135,777,414.76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8,608,645.975,152,054.96
未终止确认票据4,567,401.6017,540,896.80
合计13,176,047.5722,692,951.76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票面利率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是否违约
合计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79,900,000.0079,900,000.00
银行借款利息3,182,360.27158,690.2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3,082,360.27-30,158,690.28
合计49,9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借款 1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 3月 30日至2026年 3月 29日,借款利率为6.50%,由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位于枣庄市市中区西安路西侧、清泉鲁北侧、长江七路东侧年产 2GW 异质结(HJT)光伏组件及 1GWh 储能产品建设项目 1号楼、2号楼、3 号楼房产提供抵押。根据 2025 年枣银保字 104010515 第 0000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追加抵押了太阳能组件生产流水线等 51 台设备。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 年还款 10.00 万元,2024 年还款 2,000.00万元。目前剩余借款本金为 7,990.00 万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票面利率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是否违约
合计————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2,200,116.0421,835,308.73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8,935.80-3,964,708.19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191,180.24-5,377,224.48
合计12,493,376.06

其他说明:

注:2024年 2月,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子公司枣庄皓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皓缘”)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枣庄皓缘以融资租赁的方式承租租赁物,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同时将枣庄皓缘的股权,枣庄皓缘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储能设备、箱变设备、应收账款-收费权一并提供相应担保。根据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25)苏 0102民初 8791号民事裁决书,本报告期终止确认融资租赁合同。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融资租赁241,500.00
应付分期购入固定资产余额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241,500.00
合计0.00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65,524,547.72466,260.00
未决诉讼2,703,788.6828,947,537.33
产品质量保证1,968,003.011,727,082.00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5,993,859.66
合计76,190,199.0731,140,879.33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53,234,208.064,921,783.2948,312,424.77
合计53,234,208.064,921,783.2948,312,424.77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60,020,000.00160,020,000.00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55,943,435.21455,943,435.21
其他资本公积30,000,000.0030,000,000.00
合计455,943,435.2130,000,000.00485,943,435.2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控股股东泉为绿能为减轻本公司债务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泉为绿能决定豁免本公司3,000 万元的债务。

2025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9,846,242.4029,846,242.40
合计29,846,242.4029,846,242.4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617,792,438.19-499,153,521.69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617,792,438.19-499,153,521.6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1,420,844.08-118,638,916.5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8,762,873.86
期末未分配利润-839,213,282.27-617,792,438.1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使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详细情况说明: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4,928,858.1070,822,428.52216,255,900.99252,097,084.23
其他业务3,156,444.954,442,306.026,099,336.845,676,960.90
合计48,085,303.0575,264,734.54222,355,237.83257,774,045.13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单位:元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48,085,303.05营业收入扣除前222,355,237.83营业收入扣除前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3,156,444.95其他业务收入6,099,336.84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6.56%2.74%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3,156,444.95水电费收入/租金收入/废料收入/服务费收入/材料收入/其他6,099,336.84水电费收入/租金收入/废料收入/服务费收入/材料收入/其他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3,156,444.95水电费收入/租金收入/废料收入/服务费收入/材料收入/其他6,099,336.84水电费收入/租金收入/废料收入/服务费收入/材料收入/其他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0.00无0.00无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44,928,858.10营业收入扣除后216,255,900.99营业收入扣除后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业务类型
其中:
光伏组件37,694,399.0850,644,852.79
光伏加工4,423,844.0815,870,189.39
分布式电站电费690,759.69845,962.67
光伏电站EPC2,119,855.253,461,423.67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境内41,878,146.0567,856,108.80
境外3,050,712.052,966,319.72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是否为主要责任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会计处理方法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60,418.01275,770.59
教育费附加35,987.18162,664.50
房产税3,112,941.022,750,365.83
土地使用税1,584,457.741,426,023.06
印花税451,798.48113,855.79
地方教育附加23,991.43108,442.99
其他8,192.3222,009.94
合计5,277,786.184,859,132.70

其他说明: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员工薪酬及福利18,429,557.6131,246,932.92
折旧及摊销28,395,007.9422,642,286.04
办公费及租赁费4,257,147.635,457,350.07
中介费3,576,739.551,341,834.16
招待费531,611.351,737,995.45
水电费1,156,206.351,588,598.57
差旅费543,048.821,206,987.17
其他2,993,672.5616,119,942.75
合计59,882,991.8181,341,927.13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员工薪酬及福利2,983,201.205,519,210.29
服务费505,497.172,977,834.54
招待费39,066.00501,967.07
差旅费119,693.25497,865.47
广告展览费732,899.591,691,157.86
办公费124,833.53301,010.09
其他189,379.291,451,347.51
合计4,694,570.0312,940,392.83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直接投入249,039.44851,410.70
员工薪酬及福利2,065,440.836,815,843.77
折旧与摊销1,189,966.695,338,044.29
其他189,590.15718,993.22
合计3,694,037.1113,724,291.98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23,182,858.4423,913,737.30
减:利息收入6,001.3117,839.08
汇兑损益-23,008.25-431,196.06
手续费26,951.36145,533.97
现金折扣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3,195,995.791,069,501.56
其他费用85,328.39429,135.28
合计26,462,124.4225,108,872.97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5,074,783.295,743,991.04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37,545.1735,859.07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9,366,044.61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15.5199,142.00
合计215.519,465,186.61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13,370.0894,918.9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193,433.26-727,340.4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4,718,804.081,222,975.11
合计-30,125,607.42590,553.64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594,186.65-26,226,755.45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621,082.76-527,741.87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12,239,786.01-31,628,829.15
六、在建工程减值损失-7,220,990.76-11,148,695.37
九、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6,375,294.31-78,948.05
合计-144,862,967.19-69,610,969.89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890,903.22345,833.39
其中:使用权资产
固定资产890,903.22345,833.39
合计890,903.22345,833.39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盘盈利得80,000.00
债务豁免1,450,000.00
违约赔偿收入64,432.4364,432.43
其他501,322.531,203,642.88501,322.53
合计565,754.962,733,642.88565,754.96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4,000.00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67,078,655.1025,498,868.0867,078,655.10
违约金15,097,813.0810,167,110.6615,097,813.08
滞纳金2,241,480.91421,204.412,241,480.91
债务重组损失199,312.58
盘亏损失8,622.83101,138.518,622.83
罚款支出30,200.0080,000.0030,20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1,916.89
其他-544,192.47972.45-544,192.47
合计83,912,579.4536,494,523.5883,912,579.45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993,356.73
递延所得税费用220,430.876,985,217.07
合计220,430.879,978,573.80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379,522,892.9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94,880,723.2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2,233,998.6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8,692,318.38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63,974,874.47
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调整220,430.87
其他-20,468.24
所得税费用220,430.87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46,021,986.11172,865,939.85
政府补助192,772.99634,394.77
银行利息收入6,865.2239,248.02
其他收现营业外收入0.3811,478.46
受限货币资金解限33,791.6432,714.20
保证金及备用金10,591,132.485,240,356.91
合计56,846,548.82178,824,132.2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付现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4,224,823.4524,579,435.63
手续费17,728.40125,126.72
支付计入成本的租金0.00
支付保证金30,000,000.001,725,582.00
其他支付营业外支出73,098.62444,253.38
支付的各项往来款58,961,734.49174,301,492.49
合计93,277,384.96201,175,890.2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肇庆高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肇庆房产转让款10,740,000.00
转让重庆大江国立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款39,981,500.00
转让广东国立云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款7,435,000.00
转让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款2,602,187.00
转让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款5,774,800.00
转让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股权款18,120,000.00
转让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款18,500,000.00
合计10,740,000.0092,413,487.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安徽泉为工厂建设总包工程款
山东泉为工厂建设总包工程款426,000.002,185,117.50
合计426,000.002,185,117.5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保理融资
票据融资1,200,000.00
企业借款850,000.0030,000,000.00
合计2,050,000.003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借款利息754,720.00
支付租赁款3,393,943.095,411,706.46
企业借款4,000,000.00
融资租赁利息5,292.282,862,082.53
合计3,399,235.3713,028,508.9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相关事实情况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财务影响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379,743,323.82-270,562,425.55
加:资产减值准备174,988,574.6169,020,416.2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7,825,914.0939,644,805.51
使用权资产折旧4,423,694.717,322,866.57
无形资产摊销2,280,259.692,475,860.6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104,128.302,222,372.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90,903.22-244,694.8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82.8317,808.0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707,618.4824,983,238.8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15.51-9,465,186.6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64,502.018,530,919.9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544,071.14-1,545,702.8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754,379.1974,043,362.7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7,563,221.2824,036,355.9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49,682,210.8319,036,277.30
其他437,337.58-4,157,277.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684,190.37-14,641,003.3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20,949.416,727,733.7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6,727,733.769,796,222.3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606,784.35-3,068,488.59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20,949.416,727,733.76
其中:库存现金19,718.8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20,949.416,708,014.92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0,949.416,727,733.76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其他说明: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9,110.707.028864,037.29
欧元777.568.23556,403.60
港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合同负债
其中:美元
欧元2,462.008.235520,275.80
港币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项目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153,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3.195,995.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961,333.09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租赁收入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租赁收入358,328.04
合计358,328.04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84、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直接投入249,039.44851,410.70
员工薪酬及福利2,065,440.836,815,843.77
折旧与摊销1,189,966.695,338,044.29
其他189,590.15718,993.22
合计3,694,037.1113,724,291.98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3,694,037.1113,724,291.98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合计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研发进度预计完成时间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开始资本化的时点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减值测试情况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负债:
借款
应付款项
递延所得税负债
净资产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或有对价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上期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负债:
借款
应付款项
净资产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福建莆田国立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0.00100.00%注销2025年05月15日工商登记变更-45,454.530.00%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子公司福建莆田国立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 05月 15日注销。

(2)新设子公司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股权取得时点注册资本
贵州泉为科技有限公司设立2025年07月01日1000万元
泉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设立2025年10月17日HKD500万元
深圳市亿米新能源有限公司设立2025年08月05日1000万元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60,000,000.00安徽省泗县安徽省泗县制造业51.00%设立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36,000,000.00枣庄市枣庄市制造业35.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泉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0上海市上海市贸易35.00%设立
枣庄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枣庄市枣庄市电力供应35.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40,000,000.00枣庄市枣庄市工程建筑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东国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0东莞市东莞市贸易68.40%设立
东莞市国立实业有限公司30,950,000.00东莞市东莞市制造业100.00%设立
广东泉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00广东省珠海市广东省珠海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00%设立
上海泉为米同壹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00上海市上海市研究试验100.00%设立
泉为未来新能源技术开发(安徽)有限公司50,000,000.00安徽省泗县安徽省泗县制造业51.00%设立
贵州泉为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0贵州省安顺市贵州省安顺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0.00%设立
深圳市亿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000.00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批发零售业100.00%设立
泉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HKD5,000,000.00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贸易100.00%设立

单位:元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00%-69,427,167.62-2,564,650.13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00%-87,027,606.24-174,822,138.84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1,020,720.67232,527,824.16273,548,544.83218,717,574.0317,110,162.70235,827,736.7363,781,014.14333,090,987.64396,872,001.78199,293,075.6218,170,020.87217,463,096.49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9,135,123.66259,591,481.27388,726,604.93610,423,158.9140,240,062.15650,663,221.06178,611,351.92342,070,961.95520,682,313.87522,143,569.86126,586,735.15648,730,305.01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295,264.18-141,688,097.19-141,688,097.19-1,246,262.7838,218,486.52-38,858,896.54-38,858,896.5450,918,514.74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6,270,252.25-133,888,624.99-133,888,624.99-5,509,965.32186,979,521.82-198,834,345.16-198,834,345.1619,389,968.36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差额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其他说明: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95,336.88-808,337.18
--其他综合收益-95,336.88-808,337.18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53,234,208.064,921,783.2948,312,424.77与资产相关
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3,488.373,488.370.00与资产相关
安徽泉为固定资产投资补助17,088,799.07354,171.9616,734,627.11与资产相关
高效硅异质结电池和组件全自动产线项目基础建设扶持资金35,838,750.004,527,000.0031,311,750.00与资产相关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市级设备奖补303,170.6237,122.96266,047.66与资产相关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3,488.3741,860.47
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526,756.81
安徽泉为固定资产投资补助354,171.96354,171.96
2025年度山东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100,000.00
高效硅异质结电池和组件全自动产线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4,527,000.004,527,000.00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市级设备奖补37,122.9634,029.38
稳岗就业补贴12,706.50
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00
2024年境外展会项目补助资金181,363.00
2023年度“小升规”奖励资金50,000.0050,000.00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602.92
一次性吸纳促进就业奖励2,000.002,000.00
泗县国库发放的研发投入、技术合同及科技成果登记奖补(技术合同登记)1,000.00
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宿州赛区地方赛暨2024年宿州市创新创业大赛奖励10,000.00
合计5,074,783.295,743,991.04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一)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于中国境内的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海外业务包括美元、欧元等外币项目结算,因此海外业务的结算存在外汇风险。此外,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及非金融机构借款。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管理层会依据最新市场状况及时作出调整,未来利率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贷款等其他金融资产。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管理层对各类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合计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套期风险类型
套期类别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海口市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5,000.0010.06%22.06%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25 年 1 月 3 日,泉为绿能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6%,本次增持后,泉为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3,530.44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2.06%。

2026 年 2 月 4 日,因债务违约泉为绿能持有公司股份 83 万股被司法拍卖完成并过户。本次减持后,泉为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3,447.4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54%。

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因债务违约泉为绿能持有公司股份 500万股被司法拍卖完成并于 2026年 3月 11日过户。本次减持后,泉为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2,947.44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42%,其中:泉为绿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42%。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褚一凡。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0%的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褚一凡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邵鉴棠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自然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杨娜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自然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的监事
杨锋曾任监事,于2025年11月25日离职、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邵鉴棠之妻杨娜之兄
甄永泰董事
张慧曾任董事,于2025年5月29日离职
张庆峰曾任董事,于2025年11月25日离职
胡金霞董事
杨勇曾任董事,于2025年11月25日离职
卞水明曾任独立董事,于2025年11月25日离职
邹育飞曾任独立董事,于2025年6月20日离职
王秀峰曾任独立董事,于2025年6月20日离职
李会曾任监事,于2025年11月25日离职
吴姣艳曾任监事,于2025年11月25日离职
雷心跃总经理
关欣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2025年3月31日离职
徐珍英报告期内任财务总监
李森曾任董事、副总经理,于2024年10月25日离职
胡馨斓曾任董事、副总经理,于2024年7月2日离职
陈颂琛曾任董事,于2024年5月10日离职
施雁红曾任董事(2024-07-18至2024-09-02)
文碧曾任董事,于2024年03月18日离职
张贵明曾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2024年8月8日离职
CHIWNYETSEONG曾任副总经理,于2024年5月10日离职
张华曾任监事,于2024年4月15日离职
褚衍玲实控人之母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珠海唐一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任职的企业、杨锋担任执行董事并间接投资99%股权
重庆大江国立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杨锋担任董事长,邵鉴棠担任董事
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黄山朴蔓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三义建筑系统有限公司褚一凡亲属担任董事的企业
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褚一凡亲属曾担任高管的企业的下属公司
上海中巍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褚一凡亲属担任董事的企业
山东中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褚一凡亲属曾担任高管的企业的下属公司
宣城海螺建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控人之母担任董事的企业
上海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控人之母间接投资控制的企业
江苏佳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之父持股79.45%、之母担任董事的企业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杨勇、杨锋亲属邵鉴棠曾任职的企业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杨勇、杨锋亲属邵鉴棠曾任职的企业
深圳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杨勇、杨锋亲属杨娜担任曾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曾经任职的企业、杨锋担任曾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枣庄科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褚一凡持有99%出资额,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持有1%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为山东泉为主体的股东之一
安徽顺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蔡维灿独立董事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30.00%的企业
范智雄董事、副总经理
黄山朴蔓民宿服务有限公司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山东孟弗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上海蕴秦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石巧珺曾任独立董事,于2025年11月25日离职
唐人虎独立董事
吴志强独立董事
周永明曾任独立董事,于2025年11月25日离职
庄东营财务总监
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挂靠的公司
许海成董事、董事会秘书
曾红芳董事
韩鹏董事,已被任免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85,155.75否2,594,197.14
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512,516.00否
黄山朴蔓民宿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95,228.00否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海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EPC 业务2,119,855.25
山东中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770,207.5228,376,249.56
黄山朴蔓民宿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办公家具14,358.53
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办公家具82,779.0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设备358,328.0459,721.34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山东孟弗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车辆79,646.02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40,000,000.002023年10月24日2025年04月28日否
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3年10月24日2025年04月28日否
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960,000.002022年03月31日2025年03月31日否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褚一凡10,000,000.002024年04月16日2025年07月15日否
褚一凡10,000,000.002024年04月17日2025年07月15日否
褚一凡10,000,000.002024年04月18日2025年07月15日否
枣庄科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00,000.002024年05月08日2025年05月07日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说明 1: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以股权质押为本公司对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2025年 3月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归还借款 6,925,962.52 元,2025 年 6 月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归还借款3,253,479.49元,还款后本公司对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 29,820,557.99元。

说明 2:2022年 3月 28日,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立能源”)与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担保”)签订中盈最担授字第 016 号《最高额担保授信服务合同》,中盈担保为粤立能源与华夏银行东莞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陆百万元,提供担保服务期限为叁年零个月(不满 1 个月按 1 个月计算),自主债权人实际发放融资款项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期限以主债权人发放融资款项的借款借据或其他凭证为准。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曾用名)、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志良、戴晋飞为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151,261.632025年02月28日
褚一凡400,000.002025年06月05日
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2025年01月09日
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2025年02月13日
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80,000.002025年03月14日
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0,000.002025年03月31日
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30,000.002025年04月18日
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2025年04月27日
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2025年04月28日
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2025年04月29日
褚一凡23,000.002025年08月11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300,000.002025年09月02日
褚一凡100,000.002025年12月16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200,000.002025年12月05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100,000.002025年12月08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87,000.002025年12月12日
拆出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1,500,000.002025年01月03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10,000,000.002025年06月27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900,000.002025年06月28日
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2025年04月18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7,444,486.742025年07月03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2,000,000.002025年07月07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7,350,005.002025年07月30日
褚一凡50,000.002025年07月07日
褚一凡150,000.002025年08月15日
褚一凡100,000.002025年08月21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3,000,000.002025年09月03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1,095,508.262025年09月15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151,261.632025年09月15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785,300.002025年09月16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800,000.002025年09月22日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1,500,000.002025年09月28日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债务豁免30,000,000.00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5,114,036.506,741,100.00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3,007,315.82300,731.58
应收账款山东中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75,952.0043,797.60
应收账款上海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44,392.2237,219.61
应收账款黄山朴蔓民宿服务有限公司14,358.53717.93
预付款项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48,034.08
其他应收款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13,890,873.6013,890,873.6018,344,486.74917,224.34
其他应收款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63,476.26463,476.26
其他应收款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93,540.274,677.01
其他应收款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155,450.737,772.54
其他应收款甄永泰2,666.80133.34
其他应收款文碧10,590.16529.51
其他应收款张庆峰1,696.0084.80
其他应收款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466,260.0023,313.00
合计15,585,896.5913,973,223.0522,533,196.621,717,328.07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429,346.44
其他应付款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7,350,000.00
其他应付款褚一凡7,931,558.297,610,103.93
其他应付款李森597.27
其他应付款关欣9,552.81
其他应付款李会1,808.00
其他应付款吴姣艳1,821.832,801.15
其他应付款徐珍英87.0011,413.02
其他应付款张华490.00
其他应付款张慧2,813.48
其他应付款张庆峰902.00
其他应付款甄永泰17,768.36
其他应付款上海中巍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1,011,426.381,010,682.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三义建筑系统有限公司73,839,165.4573,885,348.95
其他应付款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931,223.175,600,000.00
其他应付款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4,270.00100,000.00
其他应付款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802,905.56390,964.00
其他应付款上海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3,000.00
其他应付款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365,172.602,365,172.60
其他应付款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17,999,270.4432,984,703.83
其他应付款深圳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670,646.991,670,646.99
其他应付款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6,401,700.0072,090,000.00
其他应付款上海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267,312.483,487,312.48
其他应付款文碧75,000.00
其他应付款卞水明115,975.03150,000.00
其他应付款胡金霞1,567.00
其他应付款王秀峰135,495.57225,000.00
其他应付款邹育飞135,495.57225,000.00
其他应付款安徽顺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939,103.64
其他应付款蔡维灿14,794.52
其他应付款范智雄1,744.77
其他应付款黄山朴蔓民宿服务有限公司117,296.00
其他应付款山东孟弗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9,646.02
其他应付款上海蕴秦贸易有限公司39,609.60
其他应付款石巧珺64,931.51
其他应付款唐人虎14,794.52
其他应付款吴志强14,794.52
其他应付款周永明64,931.51
其他应付款庄东营16,482.46
合同负债山东中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9,042,137.7219,037,166.48
合同负债上海皓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8,495.58
合计159,425,360.15221,546,089.37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项目期末余额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935,193.0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以后年度
合计935,193.00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2020 年 7 月 24 日,控告人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霞、曾永红、何煦、薛志文、邓子伏收到东莞市公安局道滘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受案回执,受理控告人报称的周松华涉嫌职务侵占一案。控告人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腾云公司”)、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控告事项:

请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周松华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周松华在担任东莞腾云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巨大的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初步估算犯罪金额至少人民币14,730,197.22 元。

事实与理由:

①恶意放弃债权,违规承担债务,将合资公司东莞腾云公司的财产权益窃取后输送到腾云智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腾云公司”)

a.隐瞒真相,与中科星微公司签订三方交易合同。

2019 年 8 月 1 日,周松华代表东莞腾云公司与中科星微公司,签订《国立腾云代理协议》(合同编号:2019zk0801),由中科星微公司作为公司部分产品的东莞、惠州区域总经销,8 月 15 日,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GL20190815001),中科星微公司向东莞腾云公司采购总价 2,575,800.00 元的产品。周松华指使何忠镇代表深圳腾云公司与陈灏,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2 日、9 月 21 日、9 月 23 日签订三份《购销合同》(合同编号:2019zk090201、2019zk092101、2019zk092301),深圳腾云公司向中科星微公司分别购买总价 3800 万元的超级宝宝、总价 1240万元的超声波驱虫器、总价 98.4 万元的超人一和慧读器。紧跟其后,周松华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6 日、9 月22日、9月 25日,与陈灏签订四份《购销合同》(合同编号:GL20190906001、GL20190906002、GL20190922001、GL20190925001),中科星微公司分别向东莞腾云公司购买总价 3,600.00 万元的超级宝宝、总价 1,200.00 万元的超声波驱虫器、总价 94.8万元的超人一和慧读器。周松华利用东莞腾云公司、中科星微公司、深圳腾云公司,达成三方交易,深圳腾云公司才是上述产品的最终买家,但其一直隐瞒此事实。

②系统外生产超级宝宝,只出货未收货款,在外私帐收取货款。

2019 年 8 月份,周松华开始安排生产线生产中科星微公司的订单,其他订单都录入公司的金蝶系统进行生产安排,唯独超级宝宝的订单,一直拒绝录入系统,都是通过口头向生产车间下达生产指令。此举令时任生产副总经理黄立钢十分的不解和反对,其在十月中下旬通知停止生产超级宝宝四天,直接导致其与周松华的矛盾激化,被迫在十月底离开东莞腾云公司。2019 年 11 月份,智慧时空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阮敏、惠听慧典公司的胡姓员工分别到公司寻找何忠镇要求提货,均称自己才是超级宝宝的实际买家。东莞腾云公司才知道中科星微公司并不是超级宝宝的真正货主。因二人未提供合同及付款记录,邓子伏拒绝让二人提货,但二人均称自己公司已经将货款转账到法定代表人周松华的私人账户。从 2019 年 8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东莞腾云公司向中科星微公司供货共计人民币5,997,035.00 元,其中双方已经对账的货款为 3,282,565.00 元、已回签送货单但未对账的货款为 1,730,614.00 元、未回签送货单且未对账的货款为 983,856.00 元。公司多次向中科星微公司催讨货款,而中科星微公司仅转账 37万元给东莞腾云公司,尚拖欠货款 5,627,035.00 元,东莞腾云公司 11 月底停止中科星微公司订单的生产和供货。

③未经公司同意,恶意放弃债权,违规承担债务。

在中科星微公司严重拖欠货款的情况下,周松华未与其他董事协商及末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自己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私自与陈灏分别于 2019年 10月 8日、11月 25日,签订《合作备忘录》、《解除购销合同协议书》(周松华在二份文件签名、加盖合同专用章),免除中科星微公司因违约所应承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进一步解除双方签订的三份购销合同(合同编号:GL20190906001、GL20190922001、GL20190925001)。2019 年 12 月 11 日,周松华再次未与其他董事协商及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其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私自与陈灏签订二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该二份文件仅有周松华本人的签名、捺指印),承诺由东莞腾云公司承担深圳腾云公司拖欠中科星微公司有关购销合间(2019zk082301、2019zk090201、2019zk092301)已最终结算的货款,共计人民币 3,008,894.22 元。

④隐瞒设备财产性质,恶意抬高转让价格,侵吞东莞腾云公司巨额资金

a.隐瞒真相,高价转卖何煦用于实物出资的设备。

2018 年,何煦为了突破自身企业发展瓶颈,以设备入股东莞腾云公司。从 2018 年11 月份开始,何煦把自己工厂的设备分三批从东莞市塘厦镇搬运到东莞腾云公司的厂房,行政总监常运迪作为清点的总负责人,清点完毕后,将一份设备详细清单交给周松华。2019 年 1 月份,何煦正式到东莞腾云公司上班,担任负责技术管理的副总经理。2019年 3月15 日,何煦与周松华签订一份《代持股协议书》,约定由周松华为何煦代为认筹持有 368 万元股份。2019年九月份,何煦感觉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根本没有达到周松华事先允诺的效益,就向周松华提出拿钱或者搬走设备退股,但遭到周松华的拒绝,甚至将其辞退。何煦经过几个月的抗争后,在公司其他董事的多次协调后,于 2019 年 12月 6日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确认何煦的股东身份,占 6%股份,认缴 600 万元,实缴 360 万元。在协调此次股权代持纠纷过程中,公司其他股东、董事要求何煦确认用于出资入股的设备及其价格,何煦出具那份设备清单及折旧后的价格。众人才得知何煦用于出资入股的设备,折价后仅为人民币 3,642,174.24 元。但这些设备搬运到公司厂房后,周松华声称这些设备是深圳腾云公司出售给东莞腾云公司,分别在 2018 年 11 月 26 日、2019 年 1 月 22 日,签订三份《购销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20181119001SB、20181126001SB、20190121001SMT),双方签字代表是周松华和周波,由深圳腾云公司将何煦的设备参杂其他设备,分别以 7,610,412.00 元、4,467,630.96 元、1,118,184.32 元(总计 13,196,227.28 元),销售给东莞腾云公司,东莞腾云公司已支付全额货款。在此次交易中,周松华隐瞒案涉设备的真实来源(是何煦实物投资)及真实价格(实际价格仅为 364 万多元),利用自己东莞腾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未经董事会同意或股东会决议批准,擅自与自己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深圳腾云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进行关联交易,隐瞒的设备真正性质,恶意抬高设备价格,非法占有东莞腾云公司资金高达 9,554,053.04元。

b.隐瞒真相,高价转卖邹伟光用于实物出资的设备。

2019 年 5 月 6 日,周松华代表东莞腾云公司与深圳腾云公司(签名人为周波)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编号:20190425001SB),东莞腾云公司向深圳腾云公司购买包括二台 CNC 数控机床、一台精雕机、三台火花机等一批设备,总价 3,217,250.00 元。据罗聪介绍,该批设备是在 2019 年五月份,邹伟光从长安镇搬运到公司的一楼厂房。在安装调试好后,其与黄立钢、财务经理梁梅、模具主管王志荣以及邹伟光的员工一起清点设备情况。后来,邹伟光入职公司,担任模具部技术主管。2019 年 12 月 23 日,邹伟光承认自己是《购销合同》(合同编号:20190425001SB)所有设备的原所有权人,是其用设备资产形式入股东莞腾云公司,设备折价 105万元,以每股 3元的价格,由周松华代持 35万股公司股份在此次交易中,周松华隐瞒案涉设备的真实来源(是邹伟光实物投资)及真实价格(实际价格仅为 105万元),利用自己东莞腾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未经董事会同意或股东会决议批准,擅自与自己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深圳腾云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进行关联交易,恶意抬高设备价格,非法占有东莞腾云公司资金高达 2,167,250.00 元。

因国立腾云原股东周松华涉嫌利用作为国立腾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侵占国立腾云资产,国立腾云及其他股东向东莞市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以周松华涉嫌虚假出资罪立案。

截至本期末,尚处于刑侦阶段。

(2)2022 年 2 月 28 日,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收到东莞市公安局立案告知书,东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被合同诈骗一案。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控告请求:

①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黎财顺、东莞市顺添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深圳泰杰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②帮助控告人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回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9,422,569.12元。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能源公司”)是控告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事供应链管理及各类货物的销售贸易。

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3 月期间,黎财顺实控的深圳泰杰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客户”,以下简称为“深圳泰杰丰”)与国立能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购买食用玉米淀粉,并要求采用月结方式付款,要求国立能源公司给予 30天、45天、60 天不等的付款账期。与此同时,黎财顺又以其控制的另一家公司即东莞市顺添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商”,以下简称为“东莞顺添公司”)与国立能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国立能源公司供应同等数量的玉米淀粉,并要求国立能源公司先付款后发货,货物则由东莞顺添公司直接向深圳泰杰丰公司交付。在此期间,东莞顺添公司先向国立能源公司收取货款,然后伪造物流运输单据等货物交付证明,再由深圳泰杰丰公司谎称已经收到货物,东莞顺添公司和深圳泰杰丰公司并无任何实物交割,纯属虚假交付。后与国立能源公司对账,欺骗国立能源公司。2021年 3月,深圳泰杰丰公司累计欠国立能源公司货款达 1000 余万后,就以没钱支付为由,未再向国立能源公司支付货款。

截至本期末本案尚处于立案侦查阶段。

(3)2021 年 7 月 12 日,国立科技与深圳求鑫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求鑫”)签订商务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深圳求鑫向国立科技提供供应链管理应收金融咨询服务,服务期限为 2021 年 7月 12日至 2022年7 月11日,国立科技需在协议签订的 3日内预付商务服务费 1,500,000.00元。由于深圳求鑫提供的供应链管理应收金融咨询服务无法满足国立科技的需求,故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深圳求鑫应退还国立科技预付款项 1,500,000.00元,截至期末,国立科技尚未收到深圳求鑫退还款项,2021 年 8 月 19 日国立科技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1 年 10 月 11 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 0304 民初52430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后因深圳求鑫涉嫌犯罪国立科技决定转立刑事案件,故未在期限内缴费,法院按撤诉结案。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其控股母公司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深圳求鑫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及瑞泰斐天实业控股(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提起刑事控告,控告请求:一、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深圳求鑫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瑞泰斐天实业控股(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二、帮助控告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追回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300 万元。2021 年 11月5 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已立案侦查。

截至本期末本案尚处于立案侦查阶段。

(4)2023 年 9 月,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与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签订了组件委托加工销售合同,2024 年 7 月 3 日,中建材针对山东泉为未提货58,763,330瓦组件所有权及付款问题提起诉讼,要求山东泉为付款后并提货,案号为(2024)苏 02 民初 172 号。2024年8 月14日该案件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法庭召开了两次一审诉讼庭审。

本公司已授权中建材对该部分留置货物以不低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出售获取的款项,优先冲抵欠付的货款,本公司针对未付款未提货的 58,763,330瓦光伏组件,按照该部分组件合同价格与预计最新销售价格的差额进行计提赔偿金额,同时确认预计负债。

(5)2023 年 2 月至 2024 年 5 月,山东中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雅”)与泉为科技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签订了 17 份《组件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53,526.17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山东泉为向山东中雅供应组件 7,335.37万元,尚有 46,190.80万元组件尚未供货,预收货款余额为2,151.76 万元。

2025 年 7 月 11 日,山东中雅向山东泉为发出关于解除《组件销售合同》的函:提出解除协议并退还预付款项21,517,615.62 元;2025年 7月 14日,山东泉为回复山东中雅关于解除《组件销售合同》的函:因山东中雅未及时履行提货义务已构成违约,并造成山东泉为直接损失逾 6,028.00万元。

根据《民法典》及《组件销售合同》约定,山东泉为有权向山东中雅追偿上述全部损失,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山东泉为仍未提起诉讼、仲裁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6)2023 年 11 月 3 日(盘后),本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披露本公司 2019年、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本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据此,部分投资者以本公司等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2024年 5月,本公司收到彭晓玲的起诉材料,彭晓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请求本公司赔偿其损失金额 228,024.05 元。截至目前,该案尚未收到应诉通知书,亦没有组织正式开庭。

2024 年 5 月、10 月,本公司收到邵全臻等 10 名投资者的起诉材料及应诉通知书等材料(案号:(2024)粤 01民初1945号),邵全臻等 10名投资者向广州中院提起人数不确定的普通代表人诉讼,请求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赔偿其损失金额合计 295,194.85元。2025年 1月,广州中院裁定将该案移送至上海金融法院审理。截至目前,上海金融法院尚未组织开庭。

2025年 3月,本公司收到彭洁芳等 2名投资者的起诉材料及应诉通知书等材料,案号:(2024)粤 01民初766、767号,彭洁芳等 2名投资者向广州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请求本公司赔偿其损失金额 274,249.40元。截至目前,该案尚未组织正式开庭,本公司已经就该案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

上述股民诉讼案件本公司已委托代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代理,本公司将上述案件相关的预计赔偿金额确认预计负债。

(7)2024年 2月,利星行(上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星行”)与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签订了电池片、玻璃等采购合同。由于合同付款逾期,公司与客户协商债权债务背靠背转移,但是公司债务人单方面不认可。

公司 2025年 5月份收到了关于利星行连带起诉山东泉为的起诉立案的法院传票,2025年8 月18日,一审法院作出驳回利星行全部诉求的民事裁定书,利星行不符一审裁定提起上诉。2025年 11月25日,收到二审裁定书,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定于 2026年 4月 20日开庭,截至本期末,本案处于重审一审审理阶段。

(8)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金租”)与枣庄皓缘新能源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2024年 2月,苏银金租与枣庄皓缘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枣庄皓缘以融资租赁的方式承租租赁物,公司及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苏银金租向法院起诉要求:枣庄皓缘支付剩余租金 16,141,334.62元和名义货价1000 元;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 2025 年 5 月 8 日,按照日万分之五,合计逾期违约金为310.71元;以1,641,334.62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自 2025年5 月9 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为止);支付律师代理费265,800.00 元;公司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苏银金租有权就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苏银金租有权就质押的应收账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原告有权就山东泉为提供的质押股权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承担。2025 年12 月 31 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枣庄皓缘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2026 年 4 月 13 日,二审询问结束,截至本期末,本案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9)2025年 5月 15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邵鉴棠、杨娜、梁龙飞。

原告诉讼请求:

① 判令被告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清偿两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等:

编号“兴银粤借字(东莞)第 20240422YD01 号”合同:本金9,820,557.99 元及相应罚息(暂计至 2025年 5月 7日罚息 24,911.44元,此后按合同约定计至清偿日);

编号“兴银粤借字(东莞)第 20240422YD02 号”合同:本金 20,0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5 年 5 月 7 日利息 338,333.33 元、利息复利 618.13 元、罚息 36,540.00 元,此后按合同约定计至清偿日);

② 判令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149,600.00元;

③ 判令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鉴棠、杨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④ 判令梁龙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⑤ 判令原告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邵鉴棠、杨娜提供的 13项抵押物享有第一顺位抵押权,对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⑥ 判令原告对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提供的 2023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8 年10 月 17 日期间不少于4500万元的应收账款(登记证明编号:26588437003359879424)享有质押权,对其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⑦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24 年 4 月,原告与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签订两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分别发放贷款 2000万元,期限均为 1年,利率为固定年利率 4.872%,逾期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 50%。

2023年 10月,原告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鉴棠、杨娜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本金限额5400万元;与上述被告及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房产及土地提供抵押;与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并办理登记。

因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未按约定还款,原告提起诉讼。

截至本期末,本公司不是债务人,作为资产抵押和信用担保方成为被告。本案处于诉讼审理阶段,尚未开庭。

(10)2025年5 月15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邵鉴棠、杨娜、梁龙飞。

原告诉讼请求:

① 判令被告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清偿两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等:

编号“兴银粤借字(东莞)第 20240422GF01 号”合同:本金 10,0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5 年 5 月 7 日,利息 169,166.67 元、利息复利 309.07 元、罚息 18,270.00 元,此后按合同约定计至清偿日);

编号“兴银粤借字(东莞)第 20240422GF02 号”合同:本金 20,0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5 年 5 月 7 日,利息 335,607.53 元、利息复利 681.28 元、罚息 40,600.00 元,此后按合同约定计至清偿日);

② 判令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149,600.00元;

③ 判令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鉴棠、杨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④ 判令梁龙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⑤ 判令原告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邵鉴棠、杨娜提供的 13 项抵押物享有第一顺位抵押权,对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⑥ 判令原告对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 2023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7 日期间不少于4500 万元的应收账款(登记证明编号:26576011003359869985)享有质押权,对其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⑦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24 年 4 月,原告与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两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分别发放贷款 1000 万元(期限 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2000 万元(期限 2024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日),利率为固定年利率 4.872%,逾期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 50%。

2023 年 10 月,原告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鉴棠、杨娜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本金限额5400 万元;与上述被告及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房产及土地提供抵押;与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并办理登记(登记证明编号:26576011003359869985)。

因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约定还款,原告提起诉讼。

截至本期末,本公司不是债务人,作为资产抵押和信用担保方成为被告。本案处于诉讼审理阶段,尚未开庭。

(11)2025 年 5 月 22 日,因担保服务合同纠纷,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佛山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被申请人为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原名: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永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国立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志良、戴晋飞、邵鉴棠、杨娜。

申请人仲裁请求:

①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广东粤立能源有限公司立即向申请人清偿代偿款本金人民币 3,814,220.17元;

②裁决第一被申请人按代偿款金额的 20%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762,844.03 元;

③裁决第一被申请人以代偿款 3,814,220.17元为基数,从 2025年 4月 29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六计付利息(暂计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为 52,636.23 元);

④裁决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享有的不少于 1000万元的应收销售货款(详见《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 初始登记编号:16512941002008336599);

⑤裁决第二至第九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⑥裁决本案仲裁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财产保全费等由各被申请人共同负担。

事实与理由:

2022 年 3 月 28 日,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签订《最高额担保授信服务合同》,约定授信期间2022年 2月 23日至2025 年 2 月 22 日,最高担保授信额度 1000 万元。同日,申请人与第二至第七被申请人、第八至第九被申请人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对上述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保证反担保;第一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将其应收销售货款质押给申请人并办理登记。

2022 年 3 月 30 日,第一被申请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800 万元,期限 3 年;申请人与该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第一被申请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申请人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代偿 38 万元、3,434,220.17 元,合计 3,814,220.17 元。

截至本期末,本案已进入仲裁阶段。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签订《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协议内容为:公司及安徽泉为其他股东拟向上海赢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合计持有的安徽泉为 100.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27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整),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评估结果由协议各方共同协商确定。202年 4月 18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履约保证金 500万元。2025年6 月25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履约保证金 300万元。2025年 7月 1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履约保证金 100万元。

2026年 4月 14日,因考虑到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2、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以下简称“枣庄银行”)与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褚一凡、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 年 3 月 30 日,枣庄银行与山东泉为于2023年 3月 30 日签订《基本额度授信合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枣庄银行向山东泉为公司提供借款壹亿元用于购买机器设备。枣庄银行向法院起诉:①依法判令山东泉为偿还枣庄银行借款本金 79,900,000.00 元以及截止 2025年 9月 21日所欠的利息、罚息 1,506,461.66 元,以上共计 81,406,461.66 元,并支付自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的罚息(以借款本金 79,900,000.0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9.1%从 2025 年 9 月 22 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②依法判令山东泉为支付枣庄银行律师代理费 43,492.00 元;③判令广东泉为、褚一凡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判令枣庄银行对编号为 2025 年枣银保字 104010515 第 0000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适用于额度授信业务)》项下被告山东泉为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抵押财产明细表)以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登记的受偿范围内优先受偿;⑤判令枣庄银行对山东泉为所有的位于枣庄市市中区西安路西侧、清泉鲁北侧、长江七路东侧年产 2GW 异质结(HJT)光优组件及1Gwh 储能产品建设项目 1-3 号楼[产权证号:鲁(2022)枣庄市不动产权第 1018673、第 1018674 号、第 1018675 号]以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登记的受偿范围内优先受偿;⑥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本案已于2026 年 4 月 11 日开庭。截至本期末,本案处于一审阶段。

3、山东信创应急转贷服务有限公司与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泉为”)借款合同纠纷。2023 年 10 月 25 日,三方签订《资金借款及担保协议》,约定山东信创向山东泉为出借人民币 1 亿,广东泉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山东信创应急转贷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仲裁:①要求山东泉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元);②支付借款期内利息 13,694,444.44 元;③支付自 2025 年 8月 1 日起的违约金 10,285,557.41 元;④裁决广东泉为对山东泉为的上述第①、②、③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裁决两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枣庄仲裁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8日出具答辩通知书(【2026】枣仲裁字第 86 号),本案处于仲裁审理阶段,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4、安徽特拉电融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拉电融”)与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电力”)等借款合同纠纷。特拉电融与泉为电力于 2025年 8月 25日签署《借款协议》,协议约定特拉电融向泉为电力提供 1500 万元借款。特拉电融向法院起诉:要求泉为电力偿还 1500 万元借款及支付借款利息 49 万,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截至本期末,本案处于一审阶段,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5、齐河双百数码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河双百”)与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等买卖合同纠纷,2023年 11月1 日,齐河双百与安徽泉为签订《设备买卖及安装合同》,约定安徽泉为向齐河双百采购太阳能组件自动生产线。齐河双百向法院起诉:判令安徽泉为支付货款 4,250,00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暂计 284,156.77 元,并要求安徽泉为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泉为未来承担连带清场责任。本案定于2026年 5月 20日开庭。截至本期末,本案处于一审阶段。

6、上海承华睿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华睿安”)与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电力”)、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泉为”)买卖合同纠纷。2025年 8月 27日,承华睿安与泉为电力签订《光伏固定支架采购框架合同》,约定承华睿安向泉为电力支付 600 万作为履约保证金。承华睿安向法院起诉:判令泉为电力立即返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600 万元及支付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资金占用利息。广东泉为对泉为电力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定于 2026 年 5 月 7日开庭。截至本期末,本案处于一审阶段。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福建莆田国立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10,247.5510,247.5510,247.5510,247.55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 5 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按照行业分部,本报告期主要为太阳能光伏产品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基础确定的。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太阳能光伏分部间抵销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48,085,303.0548,085,303.05
主营业务成本75,264,734.5475,264,734.54
资产总额671,636,450.45671,636,450.45
负债总额1,014,923,063.891,014,923,063.89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至2年13,362,393.25
2至3年10,362,393.25861,230.02
3年以上18,966,741.3418,291,534.40
3至4年861,230.028,036,961.96
4至5年7,202,699.67782,609.45
5年以上10,902,811.659,471,962.99
合计29,329,134.5932,515,157.6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357,309.5828.49%8,357,309.58100.00%0.008,543,332.6626.27%8,543,332.66100.0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971,825.0171.51%15,790,628.3975.29%5,181,196.6223,971,825.0173.73%11,930,520.4649.77%12,041,304.55
其中:
合计29,329,134.59100.00%24,147,937.9782.33%5,181,196.6232,515,157.67100.00%20,473,853.1262.97%12,041,304.5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泗洪捍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7,147,108.787,147,108.787,093,989.677,093,989.67100.00%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中山市迪迈打印科技有限公司617,928.75617,928.75617,928.75617,928.75100.00%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广东龙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13,000.00213,000.00213,000.00213,000.00100.00%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莆田市海蓝鞋业有限公司137,085.40137,085.40137,085.40137,085.40100.00%客户工厂倒闭,预计收回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东莞市信仓电子有限公司100,567.57100,567.57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江苏森洋巨星机械有限公司92,019.0292,019.0292,019.0292,019.02100.00%已诉讼,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厦门欣秀力实业有限公司89,010.0089,010.0089,010.0089,010.00100.00%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广州铭辉鞋材有限公司(已注销)67,097.5067,097.5067,097.5067,097.50100.00%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湖北易普乐工贸有限公司32,336.4032,336.40收回部分款项后,豁免尾款
I.T SourcingLimited25,861.9225,861.9225,861.9225,861.92100.00%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广州市利大鞋业有限公司(已注销)15,240.0015,240.0015,240.0015,240.00100.00%客户工厂倒闭,预计收回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广派商业(上海)有限公司6,077.326,077.326,077.326,077.32100.00%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合计8,543,332.668,543,332.668,357,309.588,357,309.58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473,853.123,860,107.93186,023.0824,147,937.97
合计20,473,853.123,860,107.93186,023.0824,147,937.9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泗洪捍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3,119.11收回判决款银行转账单项计提准备
合计53,119.11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爱派客(东莞)科技有限公司8,320,550.758,320,550.7528.37%4,160,275.38
泗洪捍福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7,093,989.677,093,989.6724.19%7,093,989.67
莆田新飞天鞋业有限公司5,091,249.855,091,249.8517.36%5,091,249.85
佳泰(福建)实业有限公司2,078,886.402,078,886.407.09%2,078,886.40
肇庆汇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1,639,525.001,639,525.005.59%819,762.50
合计24,224,201.6724,224,201.6782.60%19,244,163.80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50,326,944.0350,223,943.73
合计50,326,944.0350,223,943.73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年的应收股利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单位:元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子公司往来47,390,881.5642,729,061.13
股权转让款1,262,474.581,262,474.58
往来款2,146,434.125,435,557.06
设备处置款1,171,480.401,171,480.40
租金水电费1,431,085.592,006,445.29
押金保证金630,877.00464,262.00
社保及公积金143,096.72
其他40,590.16565,816.14
合计54,073,823.4153,778,193.32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3,710,548.2545,004,870.85
1至2年35,883,535.286,467,301.72
2至3年3,103,455.39323,435.89
3年以上1,842,544.491,982,584.86
3至4年323,435.891,982,584.86
4至5年1,519,108.60
合计54,540,083.4153,778,193.32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其中: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额23,213.10702,004.142,829,032.353,554,249.59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8,330.751,097,285.281,105,616.03
本期转回399,509.98513,476.26912,986.24
2025年12月31日余额31,543.851,399,779.442,315,556.093,746,879.38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3,554,249.591,105,616.03912,986.243,746,879.38
合计3,554,249.591,105,616.03912,986.243,746,879.3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东莞市国立飞织制品有限公司331,384.63收回往来款银行收款、债权转让账龄组合计提
合计331,384.63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上海泉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往来款24,150,736.641年以内/1-2年44.66%0.00
东莞市国立实业有限公司往来款13,542,703.591年以内/1-2年25.04%0.00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9,646,356.331年以内/1-2年17.84%0.00
深圳求鑫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往来款1,500,000.003年以上2.77%1,500,000.00
黄万明股权转让款1,262,474.582-3年2.33%631,237.29
合计50,102,271.1492.64%2,131,237.29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220,779,453.7430,950,000.00189,829,453.74282,333,077.8192,503,624.07189,829,453.74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4,588,921.914,588,921.910.003,967,839.153,967,839.150.00
合计225,368,375.6535,538,921.91189,829,453.74286,300,916.9696,471,463.22189,829,453.74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东莞市国立实业有限公司0.0030,950,000.000.0030,950,000.00
福建莆田国立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国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0.006,840,000.0061,553,624.0745,454.5361,599,078.6045,454.530.006,840,000.00
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35,810,000.00135,810,000.00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7,179,453.7447,179,453.74
合计189,829,453.7492,503,624.0745,454.5361,599,078.6045,454.53189,829,453.7430,950,000.00

单位:元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东莞市国立腾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967,839.15621,082.76621,082.764,588,921.91
小计3,967,839.15621,082.76621,082.764,588,921.91
合计0.003,967,839.15621,082.76621,082.760.004,588,921.91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64,496.31
其他业务411,252.92401,274.541,885,153.002,036,541.68
合计411,252.92401,274.541,720,656.692,036,541.68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业务类型
其中: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是否为主要责任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会计处理方法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45,454.53-56,792,802.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215.5199,142.00
合计-45,239.02-56,693,660.06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890,903.22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母公司房产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4,921,783.29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分摊至本期所致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99,499.34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回部分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所致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65,524,547.72主要系本报告期为剥离子公司借款担保事项违约所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7,822,276.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375,427.47
合计-70,459,211.1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适用-1.3837-1.38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适用-0.9434-0.9434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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