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8543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4,646,184.1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882,406.48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089,738,940.10 元。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882, 406. 48 | -27,303, 694. 8 | -8,582,265.6 |
| 研发投入(元) | 0.00 | 0.00 | 0.00 |
| 营业收入(元) | 320,018,403.00 | 161,127, 858.56 | 368,402,027.39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 089, 738, 940. 10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 041, 480,297. 41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18, 351, 929.70 | ||
| (元)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0.00% |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香 |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母公司报表截至 2025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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