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 4月1日(星期三)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 4 月 2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8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宗柳先生、刘中庆先生、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邓琴女士。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稳定发展以及管理层经营能力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经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同意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20,000 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4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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