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的议案》。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三条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年【】月【】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于【】年【】月【】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2026年8月24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31,287,300股,于2026年8月25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951,667元。 |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股,其中A股普通股483,664,367股,H股普通股【】股,不存在其他类别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514,951,667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14,951,667股,其中A股普通股 483,664,367股,H股普通股31,287,300 股,不存在其他类别股。 |
| 第二百〇九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 第二百〇九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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