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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1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11 月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 年11 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 号楼融科望京中心 A 座11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 2026 年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 1 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议案2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10 月 2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textcircled 1 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11 日 9:00 至 11:30 及 14:00 至 16:00;textcircled 2 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11 日 16:0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pr@zznode.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 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 层。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 textcircled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textcircled 2 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 textcircled 1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textcircled 2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textcircled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 textcircled 4 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 textcircled 1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textcircled 2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 textcircled 3 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 textcircled 1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textcircled 2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textcircled 3 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6 年 11 月13 日(星期五)13:40 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 饶燕联系电话:010-62800055传 真:010-62800355电子邮件:pr@zznode.com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2.002.00关于2026 年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注:

1、关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关于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underline { { \underline { { \mathbf { \Pi } } } } } = \underline { { \underline { { \mathbf { \Pi } } }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times$ 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应选人数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6 年 11 月 11 日 16:00 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7,投票简称:直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textcircled 1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 varXi 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underline { { \underline { { \mathbf { \Pi } } } } } = \underline { { \underline { { \mathbf { \Pi } } }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times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textcircled 2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times 2

股东可以在 2 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11 月13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 年 11 月 13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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