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住所由“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91号景兴海上大厦2101”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天二路20号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D座801”。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91号景兴海上 大厦2101。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 街道海天二路20号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 4栋D座801。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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