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丹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刘丹女士、董事刘佳燊先生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L8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L9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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