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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