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655
股票简称:迅捷兴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Xunjiexing Technology Corp. Ltd.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南环路 446 号星展广场1栋 A座24 楼)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GUOLIAN MINSHENG INVESTMENT BANKING COMPANY LIMITE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六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3,456,527 股
(二)发行价格:37.61 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9,999,980.47 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6,596,202.63 元
二、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6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录
特别提示....1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1
二、新增股份上市安排....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1
释义....4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5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6
一、发行类型....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三、发行方式....11
四、发行数量....11
五、发行价格....11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1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12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2
九、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13
十、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3
十一、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8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9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1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1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21
三、新增股份上市安排....21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21
第四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22
二、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23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23
四、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24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5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5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6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8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28
二、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28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8
第七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29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29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29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31
第九节 备查文件……32
一、备查文件……32
二、查阅地点……32
三、查阅时间……32
释义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迅捷兴 | 指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 |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
| 公司章程或章程 | 指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股东会 | 指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承销管理办法》 | 指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审核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
| 《承销细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 《发行方案》 | 指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 |
|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申报会计师 | 指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报告期/三年及一期、最近三年 | 指 | 报告期/三年及一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1-6月;最近三年指2023年、2024年和2025年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上市公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则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发行人中文名称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英文名称 | Shenzhen Xunjiaexing Technology Corp. Ltd.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3,339.00万元 |
| 股票代码 | 688655 |
| 股票简称 | 迅捷兴 |
| 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 法定代表人 | 马卓 |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5年8月19日 |
| 上市日期 | 2021年5月11日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A座24楼 |
| 邮编 | 518100 |
| 联系方式 | 0755-33653366 |
| 传真 | 0755-33653366-8822 |
| 公司网址 | www.jxpcb.com |
| 电子邮箱 | zqb@jxpcb.com |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满足客户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的需求,提供从样板生产到批量板生产的一站式服务,满足客户从新产品开发至最终定型量产的PCB 需求。
公司主要产品为多品种的印制电路板,产品按导电图形层数可分为单面板、双面板和多层板。公司工艺技术全面,产品种类丰富,通过长期的产品研发和工艺技术积累,形成了多种特殊工艺和特殊基材的产品体系,可根据客户终端产品需求提供定制化的产品,产品类型覆盖刚性板、HDI 板、高频板、高速板、厚铜板、金属基板、挠性板、刚挠结合板等。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1、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就本次发行证券种类、数量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等发行相关事宜予以审议决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2、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5 月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
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8 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2026 年9月17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214 号),上交所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于2026 年9月21 日获上交所审核通过。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69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6年8月14日(T-3日)至2026年8月19日(T日)申购报价前,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截至2026年8月10日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前20名股东(剔除关联关系)、66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8家证券公司、26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提交认购意向书的39家投资者,合计189名投资者发送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2026 年8月19 日 9:00-12:00,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27 名申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单》,所有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其中4 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须缴纳保证金,其余 23 名申购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保证金,保证金合计人民币2,300.00 万元。上述27 名申购对象均已向主承销商提供了无关联关系承诺。
申购对象的各档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 | 发行对象类别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是否有效申购 |
| 1 | 鼎泰四方(深圳)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鼎泰四方全新好1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 其他 | 29.80 | 500 | 100 | 是 |
| 2 | 杜景玉 | 自然人 | 32.88 | 1,000 | 100 | 是 |
| 31.88 | 2,500 | |||||
| 3 |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39.52 | 3,250 | 100 | 是 |
| 4 | 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星辰之艾方多策略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3.01 | 600 | 100 | 是 |
| 31.52 | 800 | |||||
| 30.33 | 1,200 | |||||
| 5 | 海南顺弘重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31.55 | 800 | 100 | 是 |
| 30.33 | 1,500 | |||||
| 6 | 张光伟 | 自然人 | 32.20 | 500 | 100 | 是 |
| 31.00 | 510 | |||||
| 29.80 | 520 | |||||
| 7 | 熊幼芽 | 自然人 | 30.99 | 500 | 100 | 是 |
| 8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 | 31.50 | 2,800 | 无需 | 是 |
| 9 | 薛小华 | 自然人 | 35.03 | 600 | 100 | 是 |
| 33.33 | 1,000 | |||||
| 30.63 | 1,600 | |||||
| 10 | 海南东钰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36.66 | 750 | 100 | 是 |
| 35.00 | 750 | |||||
| 11 | 吴铭杰 | 自然人 | 35.86 | 500 | 100 | 是 |
| 12 |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28.88 | 500 | 100 | 是 |
| 13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 | 32.25 | 1,370 | 无需 | 是 |
| 14 | 郭伟松 | 自然人 | 39.70 | 3,000 | 100 | 是 |
| 33.40 | 5,000 | |||||
| 26.34 | 7,000 | |||||
| 15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16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其他 | 43.0040.00 | 1,4801,490 | 100 | 是 |
| 38.00 | 1,500 | |||||
| 16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5.00 | 500 | 100 | 是 |
| 33.50 | 800 | |||||
| 17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证券 | 41.23 | 1,290 | 100 | 是 |
| 40.36 | 2,280 | |||||
| 35.58 | 2,970 | |||||
| 18 |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2.04 | 700 | 100 | 是 |
| 30.25 | 900 | |||||
| 28.47 | 1,100 | |||||
| 19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 | 50.01 | 2,360 | 无需 | 是 |
| 45.01 | 2,460 | |||||
| 36.01 | 5,410 | |||||
| 20 | 赵辉 | 自然人 | 31.95 | 500 | 100 | 是 |
| 31.60 | 1,000 | |||||
| 31.25 | 1,600 | |||||
| 21 | 金佩君 | 自然人 | 33.21 | 500 | 100 | 是 |
| 32.10 | 1,500 | |||||
| 22 | 卢春霖 | 自然人 | 32.69 | 1,000 | 100 | 是 |
| 30.36 | 2,000 | |||||
| 28.33 | 3,000 | |||||
| 23 |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3.05 | 500 | 100 | 是 |
| 24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基金 | 41.39 | 820 | 无需 | 是 |
| 40.09 | 1,370 | |||||
| 38.29 | 3,500 | |||||
| 25 |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中23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3.07 | 500 | 100 | 是 |
| 32.69 | 900 | |||||
| 32.32 | 1,300 | |||||
| 26 | 陈学赓 | 自然人 | 33.33 | 600 | 100 | 是 |
| 27 |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私募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2.18 | 500 | 100 | 是 |
| 30.78 | 700 | |||||
| 29.50 | 900 | |||||
| 合计 | 2,300 | - | ||||
3、发行对象及获配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7.61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3,456,527 股,获配总金额为 129,999,980.47 元,最终确定 6 名发行对象获得配售。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筹资额以及发行对象数量均符合股东会决议的要求,竞价结果已于2026 年8月2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的上限,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6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月) |
| 1 | 郭伟松 | 797,660 | 29,999,992.60 | 6 |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54,081 | 24,599,986.41 | 6 |
| 3 |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38,130 | 24,000,069.30 | 6 |
| 4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06,221 | 22,799,971.81 | 6 |
| 5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16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396,171 | 14,899,991.31 | 6 |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64,264 | 13,699,969.04 | 6 |
| 合计 | 3,456,527 | 129,999,980.47 | - | |
根据《认购邀请书》中的配售原则及申购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评定,根据“申购价格优先、申购价格相同则按申购金额优先、申购价格和申购金额均相同则按照申购时间优先”的配售原则及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3,000.00 万元的规定,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足额获配,申购金额 32,500,000.00 元,获配金额24,000,069.30 元。
4、最终配售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向上述6 名发行对象发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照规定时间缴纳认购资金。获配投资者均已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最终配售结果具体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月) |
| 1 | 郭伟松 | 797,660 | 29,999,992.60 | 6 |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54,081 | 24,599,986.41 | 6 |
| 3 |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38,130 | 24,000,069.30 | 6 |
| 4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06,221 | 22,799,971.81 | 6 |
| 5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16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396,171 | 14,899,991.31 | 6 |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64,264 | 13,699,969.04 | 6 |
| 合计 | 3,456,527 | 129,999,980.47 | - | |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6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456,527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4,937,333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8 月 17日,本次发行底价为26.33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26.33 元/股。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7.61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42.84%,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99,980.47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403,777.8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26,596,202.63 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6 名发行对象发出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6 年 10 月 19日,各获配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的指定账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6]2600629010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6 年10 月19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存的认购资金金额总计 129,999,980.47 元,认购股数合计 3,456,527 股,发行价格为 37.61 元/股。
2026 年 10 月 20 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10 月2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6006290118 号),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999,980.47 元,减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403,777.84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596,202.63 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 3,456,527.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23,139,675.63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已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 3,456,527 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郭伟松
姓名:郭伟松
国籍:中国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
身份证号码:3505241974\*\*\*\*\*\*\*\*
认购数量:797,660 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 号5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45 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54,081 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96 号3 层B303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大家保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7693819XU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38,130 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 栋基金
大厦 A 座 506 号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198 号
法定代表人:唐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经营范围: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认购数量:606,221 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 16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名称: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星路8号星河WORLD 生态大厦12 层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星路8号星河WORLD 生态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蒋国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12.625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3145469N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及与创业投资相关的咨询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认购数量:396,171 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64,264 股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前述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时代伯乐定增 16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认购,上述发行对象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其管理人登记。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获配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保险机构投资者,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以其管理的保险资金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养老金产品等参与认购,前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郭伟松为自然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四)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情况
本次发行获配的 6 名投资者均已在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其中:郭伟松、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专业投资者。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相关制度,本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 级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上述 6名投资者均符合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经核查,上述 6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五)认购对象的出资来源情况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申购保证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补缴的认购款项的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一、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定价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认购合同的签署及缴款通知的发出、缴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4、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35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迅捷兴
证券代码:688655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6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6 年6月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份数量(股) |
| 1 | 马卓 | 51,573,100 | 38.66% | - |
| 2 | 杨春光 | 3,807,200 | 2.85% | - |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03,250 | 2.70% | - |
| 4 | 李雪梅 | 3,040,100 | 2.28% | - |
| 5 | 泰安市捷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43,699 | 1.91% | - |
| 6 | 马颖 | 1,903,600 | 1.43% | - |
| 7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景气行业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24,539 | 0.69% | - |
| 8 | 王玉良 | 890,000 | 0.67% | - |
| 9 | 郑波杰 | 865,183 | 0.65% | - |
| 10 | 泰安市迅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6,646 | 0.60% | - |
| 合计 | 69,947,317 | 52.44% | - | |
注:泰安市捷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市迅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更名为瑞昌市捷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瑞昌市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 2026 年 10 月 26 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份数量(股) |
| 1 | 马卓 | 51,573,100 | 37.69% | - |
| 2 | 杨春光 | 3,807,200 | 2.78% | - |
| 3 | 李雪梅 | 3,035,100 | 2.22% | - |
| 4 | 瑞昌市捷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43,699 | 1.86% | - |
| 5 | 马颖 | 1,903,600 | 1.39% | - |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大成成长进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01,483 | 0.95% | - |
| 7 | UBS AG | 1,255,535 | 0.92% | - |
| 8 | MORGAN STANLEY & CO.INTERNATIONAL PLC. | 968,563 | 0.71% | - |
| 9 |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 905,503 | 0.66% | - |
| 10 | 王玉良 | 890,000 | 0.65% | - |
| 合计 | 68,183,783 | 49.83% | - | |
注:泰安市捷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更名为瑞昌市捷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3,456,527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数量:股
| 股份类型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3,456,527 | 2.53%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3,390,000 | 100.00% | 133,390,000 | 97.47% |
| 三、总股本 | 133,390,000 | 100.00% | 136,846,527 | 100.00%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2026年1-6月和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6年6月30 日和2025年12 月31 日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2025年/2025年末 | 2026年1-6月/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2025年末 | 2026年1-6月/2026年6月30日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17 | 0.11 | -0.16 | 0.10 |
| 每股净资产 | 4.93 | 5.05 | 5.73 | 5.84 |
注:1、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期末总股本;
2、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当期期末总股本;
3、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4、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72,234.78 | 55,845.64 | 39,630.57 | 44,061.71 |
| 非流动资产 | 88,279.91 | 88,014.30 | 74,523.99 | 59,634.28 |
| 资产总计 | 160,514.70 | 143,859.94 | 114,154.56 | 103,695.99 |
| 流动负债 | 72,274.80 | 60,984.02 | 31,948.35 | 32,401.55 |
| 非流动负债 | 20,921.20 | 17,179.59 | 14,174.83 | 2,068.44 |
| 负债合计 | 93,196.00 | 78,163.61 | 46,123.18 | 34,469.9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7,318.70 | 65,696.33 | 68,031.38 | 69,226.0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7,318.70 | 65,696.33 | 68,031.38 | 69,226.00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 | 2024年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51,879.54 | 68,913.22 | 47,458.50 | 46,411.80 |
| 营业利润 | 1,217.84 | -2,329.70 | 614.13 | 1,068.79 |
| 利润总额 | 1,226.87 | -2,310.68 | 548.28 | 1,078.54 |
| 净利润 | 1,426.35 | -2,237.90 | -197.40 | 1,346.97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6.35 | -2,237.90 | -197.40 | 1,346.97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 | 2024年 | 2023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3.05 | -4,834.53 | 9,020.54 | 3,715.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46.33 | -5,989.39 | -9,393.17 | -16,645.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72.08 | 8,229.00 | 1,654.34 | 2,295.47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1.56 | -2,741.36 | 1,560.11 | -10,434.34 |
(四)主要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 | 2026 年6月30日 | 2025 年12月31日 | 2024 年12月31日 | 2023 年12月31日 |
| 流动比率(倍) | 1.00 | 0.92 | 1.24 | 1.36 |
| 速动比率(倍) | 0.78 | 0.76 | 1.09 | 1.23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5.55% | 36.03% | 29.57% | 18.37%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8.06% | 54.33% | 40.40% | 33.24% |
| 每股净资产(元) | 5.05 | 4.93 | 5.10 | 5.19 |
| 财务指标 | 2026年1-6月 | 2025年 | 2024年 | 2023年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3.81 | 3.63 | 3.17 | 3.23 |
| 存货周转率(次) | 6.42 | 7.48 | 8.07 | 8.67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5,293.43 | 4,578.01 | 5,898.37 | 6,080.36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4.36 | 7.08 | 10.87 | 27.8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11 | -0.36 | 0.68 | 0.28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01 | -0.21 | 0.12 | -0.78 |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4.30% | 5.65% | 6.77% | 7.00% |
注: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总股本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26 年 1-6 月指标已年化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26 年 1-6 月指标已年化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03,695.99 万元、114,154.56 万元、143,859.94 万元和 160,514.70 万元,资产规模整体呈上涨趋势。2024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增加 10,458.57 万元,较上期增长 10.09%,主要系公司非流动资产项下的在建工程较2023 年增加12,226.44 万元;202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增加29,705.38 万元,较上期增长26.02%,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的增长和固定资产的增加;2026 年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增加 16,654.76 万元,增幅 11.58%,主要受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增长所致。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36 倍、1.24 倍、0.92 倍和 1.00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23 倍、1.09 倍、0.76 倍和0.78 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3.24%、40.40%、54.33%和58.06%。报告期内,由于募投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逐步推进,投入不断增加,同时为满足营运资金需求短期借款有所增加,因而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6,411.80 万元、47,458.50 万元、68,913.22 万元和51,879.54 万元,收入规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346.97 万元、-197.40 万元、-2,237.90 万元和 1,426.35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公司仍然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人工、折旧等固定成本未被摊薄,叠加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毛利偏低;同时公司处于业务拓展期,各项期间费用不同程度增加,叠加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2026 年1-6 月,公司净利润为1,426.35 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徐春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
| 联系电话 | 020-88831255 |
| 传真 | 020-38927636 |
| 保荐代表人 | 蔡宇宁、张腾夫 |
| 项目协办人 | 薛熠凡 |
| 其他项目组成员 | 无 |
二、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李忠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
| 联系电话 | 0755-88265288 |
| 传真 | 0755-88265537 |
| 经办律师 | 曹平生、程兴、廖敏 |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童益恭 |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
| 联系电话 | 0591-87842376 |
| 传真 | 0591-87840354 |
| 经办会计师 | 徐继宏、郑晓鑫 |
第七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发行人与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签署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主承销协议书》。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已指定蔡宇宁和张腾夫作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蔡宇宁,现任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20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优优绿能IPO 项目、三孚新科IPO 项目、明阳电路可转债等项目,以及多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及前期辅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张腾夫,现任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迅捷兴IPO、三孚新科IPO、优优绿能 IPO、广东骏亚重大资产重组、金轮股份可转债、明阳电路可转债、兴森科技非公开发行等项目,以及多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及前期辅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人认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同意推荐迅捷兴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发行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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