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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10 月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部分固定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6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报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7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醋酸乙烯废催化剂湿剂处置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拟与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签署《醋酸乙烯废催化剂湿剂处置合同》,鉴于盛虹炼化持有贵金属、产生废催化剂、换剂周期性等现状,双方针对醋酸乙烯废催化剂的处置相关事宜达成合作。

《关于子公司签署醋酸乙烯废催化剂湿剂处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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