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基康技术
证券代码: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号院 号楼铭丰大厦 层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本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六年九月
声 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4
第二节 释义....6
第三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8
第四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33
第五节 主要财务数据....52
第六节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56
第七节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57
第八节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62
第九节 中介机构信息....66
第十节 有关声明....6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8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磊垚北交所点石成金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锦绣65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薛小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萍、江苏启宁汇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启宁汇一岚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8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量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量资产北交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艾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艾叶进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子午动量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姜红军、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4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得桂(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六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三、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0.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四、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8,924,476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低于 1 亿元且低于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079,991.2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 1 | 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143.00 | 7,143.00 |
| 2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升级项目 | 2,665.00 | 2,665.00 |
| 合计 | 9,808.00 | 9,808.00 | |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六、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做市商为取得做市库存股参与发行认购的除外,但做市商应当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申请退出为上市公司做市。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七、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 普通名词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基康技术 | 指 |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行为 |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蒋小钢 |
| 新华基康 | 指 | 北京新华基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汇康智感 | 指 | 四川汇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股东会 | 指 |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指 |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 《公司章程》 | 指 |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 募投项目 | 指 | 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 |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报告期各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1-6月 |
| 报告期末 | 指 | 2026年6月30日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6月30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专业名词释义 | ||
| 智能感知 | 指 | 采用高性能传感器、采集仪及应用软件的集合,实现不受时间、地域限制,自行采集仪器相关数据、视频、图片等信息,并实现存储、远程传输、处理及预警信息发送等功能。 |
| 物联网 | 指 | 通过各种信息传感设备,实时采集任何需要监控、连接、互动的物体或过程等各种需要的信息,与互联网相结合而形成的一个面向人与物体之间、物体与物体之间的智能网络。 |
| 振弦式传感器 | 指 | 通过测量金属弦固有频率变化来测量外界受力、位移变化情况的传感器。 |
| 差阻式传感器 | 指 | 以一对差动变化的金属丝作为敏感元件测量应变量的应变计。 |
| 光纤光栅 | 指 | 一种通过特定方法使光纤纤芯的折射率发生轴向周期性调制而形成的特种功能结构,是一种无源光学滤波器件。 |
| 光纤光栅传感器 | 指 | 属于光纤传感器的一种,基于光纤光栅的传感过程是通过外界物理参量对光纤布拉格波长的调制来获取传感信息,是一种波长调制型光纤传感器。 |
| MEMS式传感器 | 指 | 采用微电子机械系统(MEMS)作为技术核心,测量监测对象的压力、加速度、角速度、流量以及温度等指标的这一系列传感器。 |
| 应变计 | 指 | 用于测量被测结构物内部应变量的传感器。 |
| 钢筋计 | 指 | 用于长期埋设在水工结构物或其它混凝土结构物内,测量结构物内部的钢筋应力的传感器。 |
| 锚索测力计 | 指 | 用于长期监测水工结构物及其它混凝土结构物、岩石边坡、桥梁等预应力的锚固状态的传感器。 |
| 土压力计 | 指 | 是监测被测结构物内部土压力变化量的传感器。 |
| 位移计 | 指 | 用于长期测量水工结构物或其它混凝土结构物伸缩缝的开合度(变形),亦可用于测量土坝、土堤、边坡等结构物的位移、沉陷、应变、滑移的传感器。 |
| 渗压计 | 指 | 用于测量构筑物内部孔隙水压力或渗透压力的传感器。 |
| 静力水准仪 | 指 | 测量高差及其变化的精密传感器。主要用于管廊、大坝、核电站、高层建筑、基坑、隧道、桥梁、地铁等垂直位移和倾斜的监测。 |
| 物联网智能采集仪 | 指 | 高度集成智能化数据采集装置、供电电源以及通讯系统,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根据用户设置的指令,可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对监控主体进行实时的传感器数据、视频图像、图片等多类型信息进行智能远程采集,并实现设备的远程管理的仪器。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三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证券简称 | 基康技术 |
| 证券代码 | 920879 |
|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 (C40)仪器仪表制造业 |
| 主营业务 | 智能感知终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 发行前总股本(股) | 200,868,814 |
| 保荐机构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 吴玉琼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滨河西街3号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2号楼铭丰大厦22层 |
| 联系方式 | 010-62698899-8118 |
| 董事会表决日 | 2026年6月4日 |
| 上市日 | 2022年12月20日 |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2026年 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00,868,814股,股本结构为:
| 股份类别 | 数量(股) | 占比 |
| 无限售条件股 | 149,773,821 | 74.56% |
| 有限售条件股 | 51,094,993 | 25.44% |
| 合计 | 200,868,814 | 100.00% |
截至2026年 6月30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蒋小钢先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蒋小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801.04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28.88%,为公司控股股东,通过新华基康间接控制公司 5.77%的股份,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蒋丹棘间接控制公司 1.17%的股份,蒋小钢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 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股份性质 | 限售情况 |
| 1 | 蒋小钢 | 5,801.04 | 28.88% | 境内自然人 | 0.00 |
| 2 | 新华基康 | 1,158.48 | 5.77%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00 |
| 3 | 尤为 | 748.80 | 3.73% | 境内自然人 | 748.80 |
| 4 | 蒋小放 | 735.84 | 3.66% | 境内自然人 | 735.84 |
| 5 | 沈省三 | 666.29 | 3.32% | 境内自然人 | 666.29 |
| 6 | 邹勇军 | 644.43 | 3.21% | 境内自然人 | 644.43 |
| 7 | 蒋丹棘 | 635.47 | 3.16% | 境内自然人 | 0.00 |
| 8 | 李贯军 | 512.35 | 2.55% | 境内自然人 | 512.35 |
| 9 | 马红线 | 471.35 | 2.35% | 境内自然人 | 0.00 |
| 10 | 赵初林 | 454.97 | 2.27% | 境内自然人 | 355.61 |
| 合计 | 11,829.02 | 58.89% | - | - | |
注:蒋丹棘于 2026 年 7月 1 日至 2026年 9月 2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0.33 万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蒋丹棘持有公司股份 235.14 万股,持股比例为1.17%。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竞争情况
(一)行业特点
1、公司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感知终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提供智能感知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致力于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智能感知技术产业平台。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所属行业为“CI40 仪器仪表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代码:)大类之“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水利部、国家能源局等。各部门职责如下表所示:
①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是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仪器仪表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和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③水利部
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④国家能源局
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是仪器仪表制造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职能为: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开展行业、地区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
| 编号 | 政策名称 | 颁布单位 | 颁布时间 | 相关内容 |
| 1 |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2026年7月 | 要求应用智能识别、自动化巡检、故障智能诊断等技术,提升新能源智慧运维水平。新建项目加大构网型、高精度功率预测、一体化调度应用。推动海上风电与海洋观测、生态监测、地震监测设施一体化建设。 |
| 2 |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2026年7月 | 要求建立各类电源运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大坝安全智能化监测检测。深化人工智能赋能,推动全环节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隐患排查、风险预警、智能调度提供技术支撑。 |
| 3 | 《“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 | 国务院 | 2026年7月 | 建立重要数据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建设国家碳排放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甲烷、氧化亚氮、含氟气体)监测评估。开展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估、计量核算,探索海洋碳汇核算。 |
| 4 | 《生态环境监测“十五五”规划》 |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 2026年7月 | 监测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取得突破,主流监测装备基本实现自主可控。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全面加强,部分地区率先建成现代化监测体系。展望2035年,与美丽中国建设进程相适应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综合实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署了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推进监测业务支撑提质增效、加强全过程穿透式质量管理、加速监测技术与装备数智化升级、不断提升依法监测水平等5方面重点任务,提出了国家网运行管理能力建设、新污染物协同监测能力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建设、国家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建设、自行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国家网数智化升级工程等6项重大工程。 |
| 5 |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2026年6月 | 到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加强灾害监测研判和防范应对,建设智能化调度体系、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建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电网电压失稳、振荡风险监测与管控,推进全系统智能煤矿、智慧电厂、数字油气田,推动电网、油气管网数智化发展。 |
| 6 | 《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 | 国务院 | 2026年6月 | 2030年目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取得新的重大进展。要求健全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监测现代化水平,推进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建设全域感知、智慧高效的新一代监测网络,提升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预警能力。 |
| 7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全国人大 | 2026年3月 | 围绕支撑产业升级和数智化发展,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和集约高效利用;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数智化升级。 |
| 8 | 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 | 工信部等十二部门 | 2024年11月 | 构建5G-A产业链,持续推进上下行超宽带、通感一体、无源物联、高精度低功耗定位、网络智能等关键技术研发试验,加快推进基站、核心网、终端、芯片和仪器仪表等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
| 9 |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 中共中央 | 2024年7月 | 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抓紧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健全强化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 |
| 10 | 《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 | 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 | 2024年12月 | 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结合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加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为幸福河湖提供高水平科技支撑。 |
| 11 | 《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技术指南》 | 水利部 | 2023年11月 | 构建与防汛调度和国家水网匹配的现代化水文站网,加快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提升测报自动化与服务支撑能力。 |
| 12 | 《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先行先试工作方案》 | 水利部 | 2023年10月 | 加快构建由气象卫星和测雨雷达、雨量站、水文站组成的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延长预见期、提高精准度。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强化工程安全信息分析,及时研判大坝安全性。加快大中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更新改造,持续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实现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全覆盖、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应设尽设”;省级先行区域加快省级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平台建设,实现监测信息全面互联互通 |
| 13 | 《水利部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的指导意见》 | 水利部 | 2023年8月 | 构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全要素全天候动态监测感知体系,围绕大坝位移变形、渗流渗压、应力应变等核心安全要素,加强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及时分析研判大坝安全性态,加快部级、省级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平台建设,实现监测信息全面互联互通通。 |
| 14 | 《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 | 国家能源局 | 2023年6月 | 提高新能源感知与网络通信能力,强化新型电力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构建智慧物联体系、融合电力通信网;提高能源电力全环节全息感知能力。 |
| 15 | 《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2023年5月 | 到2035年,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未来10年将有一大批水利工程开工建设。重点布局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重大引调水,省、市、县级水网建设。 |
| 16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家能源局 | 2023年3月 | 要求发展电网灾害智能感知体系,推进基于数据驱动的电网暂态稳定智能评估与预警,推动煤矿建立基于全时空信息感知的灾害监测预警与智能综合防治系统。推进能源行业大数据监测预警和综合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支撑行业发展动态监测、需求布局分析研判。 |
| 17 | 《蓄滞洪区建设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 水利部 | 2025年4月 | 加快蓄洪工程建设,明确近三年消除存量工程安全隐患、推动安全设施建设,加快蓄滞洪区达标。 |
| 18 | 《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数字孪生的指导意见》 | 水利部 | 2024年4月 | 到2028年,各类新建水利工程全面开展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数字孪生平台和业务应用体系建设。 |
| 19 | 《综合运输服务发展“十五五”规划》 | 交通运输部四部联发 | 2026年7月 | 推动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安全化提升、数智化升级和绿色化转型; |
| 20 | 《关于完善现代化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指导意见》 |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 | 2026年6月 | 文件提出全域道路、铁路、港口部署智能感知,明确将加密多路径冗余路网、提升防灾抗灾标准作为重点任务; |
| 21 |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2025年版)》 | 交通运输部 | 2025年2月 | 包括20个左右重大工程包、40个左右单体重大项目,2025年开始陆续启动或者有序推进实施。 |
| 22 | 《进一步推进公路桥梁隧道结构监测系统工作实施方案(2024—2030年)》 | 交通运输部 | 2024年4月 | 到2025年底,完成大跨高墩、缆索承重等长大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到2030年底,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桥梁隧道结构监测体系全面建立。 |
| 23 | 《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 |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 2024年4月 | 自2024年起,通过3年左右时间,支持30个左右的示范区域,力争推动85%左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公路、25%左右的繁忙普通国道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 |
| 24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住建部 | 2026年7月 | 要求城市桥梁主管部门要结合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分类完善智慧监测设施。推动城市桥梁监测系统建设; |
| 25 | 《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 | 国务院 | 2026年5月 | 强化对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桥梁、隧道、热力、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风险的实时监测、动态预警。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
| 26 |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 | 住建部、财政部 | 2026年4月 | 通过中央资金引导城市更新,推动城市体检监测建设; |
| 27 |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行动方案(2025-2027年)》 | 住建部等 | 2025年8月 | 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在市政设施布设物联感知设备、实现实时监测预警。 |
| 28 | 《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的指导意见》 | 住建部 | 2023年10月 | 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
| 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防治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 应急管理部 | 2026年8月 | 要求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自然灾害种类和特点,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低洼易涝点等重点区域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体系。 |
| 30 |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实施方案》 | 自然资源部 | 2026年7月 | 方案提出要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优化自动化监测网,大量新建泥石流、滑坡、崩塌监测台站,持续开展19个省(区、市)地面沉降重点地区立体监测。 |
| 31 |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2026年6月 | 要求露天矿山及排土场边坡现状高度超100米的应当逐年进行稳定性分析,超150米的应当建立边坡监测预警系统,实现自动实时在线监测并联网。 |
| 32 | 《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2025年8月 | 加强和规范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并要求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完善监测预警系统。 |
3、行业发展情况及特点
(1)传感器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稳步发展,国家持续加大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持续向基础设施领域倾斜,其中水利、能源、交通、自然资源等领域新建与改造投资保持较大体量,为安全监测行业奠定坚实的需求基础。
传感器持续向低功耗、无线化、集成化升级,光纤光栅、机器视觉类传感产品在安全监测领域应用深化,监测需求从静态数据采集转向动态智能预警,数字孪生、物联网与智能感知技术的融合成为核心趋势,全链条监测解决方案成市场主流。
公司下游行业政策持续加码,能源领域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抽水蓄能、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加速落地,核电装机目标明确且安全监测要求提升;水利领域落实国家水网建设,水库除险加固、雨水情测报等安全监测设施全覆盖推进;交通领域深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公路桥梁、轨道交通结构健康监测成硬性要求;自然资源领域加码地质灾害监测站网建设,提升灾害预警能力,多领域政策形成合力,为公司发展带来了更广阔的增量空间。
(2)行业发展特点
1)智能感知技术深度赋能
智能感知技术是串联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的核心纽带,在智能感知技术深度赋能下,传感器从单一数据采集器件向高集成、高精准、高适配的智能感知终端升级,系统化、微型化、智能化、集成化、网络化发展趋势持续深化。
2)行业升级与市场扩容并进
当前,我国基础设施安全监测、灾害预警及工业设施运维领域正处于升级关键阶段,核心特征体现为从“点式局部监测”向“分布式全面覆盖”演进、从“被动防御”向“主动预警”升级、从“人工巡检”向“全域感知”跨越,行业发展迎来历史性机遇。随着国内基建持续建设、存量设施逐步老化,叠加极端天气引发安全防控需求上升,结构健康监测、灾害预警、工业安全运维等领域智能监测需求持续增长,推动行业市场规模持续稳步扩容。
3)技术突破与场景化应用成为核心竞争力
智能感知技术创新催生新需求、新应用场景,产品升级换代进程加快,掌握核心技术的本土企业迎来发展新机遇;单纯的技术领先难以构筑持久壁垒,技术突破与场景化应用,已成为传感器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体现,只有将技术深度嵌入桥梁监测、地灾预警、工业运维等具体场景、切实解决现场痛点,才能构筑持久壁垒。
(二)竞争情况
1、公司产品的行业地位及竞争格局
公司所在的安全监测传感器及智能仪器仪表行业,产品主要应用于工程安全监测领域,这一细分行业领域,同行业公司绝大部分不属于公众公司,也缺乏相关行业协会分会的行业研究报告,无法获得同行业公司数量和竞争情况等市场统计数据。
根据公开资料,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理工光科,300557.SZ)、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华测试,300354.SZ)、长沙金码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码测控,872288.NQ)、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汉威科技,300007.SZ)。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主要业务领域 | 主要客户群体 | 竞争定位与特点 |
| 1 | 理工光科 | 300557.SZ | 公司以光纤传感技术为核心,结合物联网、大数据,全面布局智慧结构、智慧消防、智慧安防三大主营业务板块,为石油石化/公路隧道火灾监测、大型桥梁和城市综合管廊健康状态监测、重点区域周界安全监控、重大基础设施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等多种不同应用场景提供完整、先进的综合解决方案。 | 石油石化、公路交通、能源电力、油气管线、消防应急、综合管廊等行业领域。 | 国内光纤传感领域龙头企业,在油库、隧道消防监测领域市场份额较高,拥有从光纤敏感材料到传感网络系统的全栈核心技术能力,国外主要对标美国Luna公司。 |
| 2 | 东华测试 | 300354.SZ | 结构力学性能测试分析系统、结构安全在线监测及防务装备PHM系统、基于PHM的数字孪生系统平台、电化学工作站四大产品线,包含传感器、数据采集与控制分析系统、控制与分析软件平台等。 | 国内航空航天、船舶工业、桥梁建筑、轨道交通、汽车工业、能源化工等行业。 | 公司产品线完整、品类齐全,可提供大规模专业化测试系统的交钥匙工程,在国内同行中技术水平与经营规模均处于领先地位 |
| 3 | 金码测控 | 872288.NQ | 工程质量与工程结构健康监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并为大型工程和项目提供监测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各类智能型传感器、远程物联网自动化监测系统、工程智慧监测云平台、工程安装服务等。 | 桥梁、铁路、公路、水利、建筑及矿山等工程领域,已在国家一级重点工程上广泛应用,同时扩及海外市场 | 是国内领先的工程检测、施工监控与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解决方案及所需产品的专业化提供商,属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 4 | 汉威科技 | 300007.SZ | 探测器、报警控制器、便携式检测仪、家用检测仪及酒精检测仪、环保监测仪器等 | 工业安全、市政监测、环境监测、燃气安全、智能家居与健康等领域,在石油、化工、燃气、冶金、电力行业客户基础广泛 | 在石油、化工、燃气、冶金、电力行业客户基础广泛,市场竞争力突出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1 | 理工光科 | 300557.SZ | 33,422.07 | 72,364.49 | 64,643.87 |
| 2 | 东华测试 | 300354.SZ | 22,323.06 | 53,096.90 | 50,221.89 |
| 3 | 金码测控 | 872288.NQ | 2,959.70 | 7,719.13 | 7,583.04 |
| 4 | 汉威科技 | 300007.SZ | 106,629.55 | 241,367.24 | 222,761.62 |
| 5 | 公司 | 920879.BJ | 17,283.97 | 40,789.71 | 35,680.05 |
2、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通过研究国家政策,分析物联网和传感器市场趋势,调研前沿技术,把握市场需求和竞争格局,建立了“转产一代、研发一代、预研一代”的研发策略, 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是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公司聚集了一批具有电子工程、机械工程、自动化工程、计算机科学、工业设计等专业学历背景的研发人才,研发团队在监测传感器及仪器仪表领域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与开发经验,汇集了振弦式传感技术、光纤光栅传感技术、光电传感技术、MEMS 传感技术、物联网集成应用技术、云服务平台应用技术等多个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公司自研的产品质量可靠、性能优异;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不断创新,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得到了广泛应用并长年可靠运行。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主要用于引进人才及购置相关设备,以保持公司的创新能力。
(2)品牌优势
公司依托在水利水电、引水调水、抽水蓄能等重大工程中长期稳定的应用业绩,将高可靠传感器、物联网监测终端和系统解决方案的质量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机会,同时通过获取和维护质量体系认证、系统集成资质以及各类荣誉资质,增强在重大项目招投标中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在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及地质灾害等行业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国内外重大工程中,包括南水北调、滇中引水、大藤峡等水利工程,三峡、白鹤滩、乌东德等水电站,沂蒙、哈密、宁海等抽水蓄能电站,红沿河、防城港、漳州等核电站,如东、兴安等风电场,西气东输、中俄、中缅等油气管道,港珠澳大桥、京沪高铁、国家级铁路、深中通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合肥、重庆、成都等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贵州、云南、四川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
(3)营销网络布局完整
公司在全国形成了以省区为单位划分的区域营销网络,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供产品销售、技术咨询等服务。依靠多年的诚信经营与品牌创建,公司在业内拥有了一大批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公司不断创新,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努力实现与客户的合作共赢。
(4)专业的技术服务
公司拥有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迄今为止,为客户提供了上千个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和安装服务,帮助用户获取了海量的工程监测数据。为了提高服务的及时性,公司成立了多个工程服务网点,并设有客服热线,可为国内用户提供 24 小时现场服务及咨询,具备现场服务和非现场技术支持的综合服务能力,可在第一时间解决客户产品使用方面的问题。
(5)规范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把尊重人才、重视人才、激励人才放在非常突出的地位。公司对主要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实施股权激励;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人才内部培养和选拔机制;建立了分别针对技术研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工程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奖励机制。公司为每个员工提供了专业路线和管理路线两条上升和晋级通道,明确了晋升途径和职位等级要求,建立人员素质模型,为员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积极、有效、灵活的机制,稳定了人才队伍,激发了员工的能动性,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未来发展趋势
基康技术所处的智能安全监测行业,下游覆盖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及自然资源等国民经济基础设施核心领域。公司下游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如下:
(1)能源行业
抽水蓄能:据国家能源局《2025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25年全国抽水蓄能新增装机 748 万千瓦,截至 2025 年末总装机达 6,594 万千瓦,超额完成《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 年)》 年 万千瓦投产目标。 年上半年,全国抽水蓄能总装机达6,900万千瓦,新增装机 300万千瓦。2026年国家电网计划完成抽蓄投资 310亿元,全国共有 10余座抽水蓄能电站相继获核准、开工或投产,其中核准 7 座、开工 5 座、投产4座。上半年全国水电新增装机约 6.0GW,其中抽水蓄能贡献了主要增量;国家电网在运在建(含已核准)抽水蓄能电站达 76 座,管理装机容量超 9,500 万千瓦,持续领跑全球。根据《“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到 2030 年全国抽水蓄能装机目标为 1.6 亿千瓦左右,行业正加速从“成本加成”向“市场参与”转型。
常规水电:据国家能源局《2025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25年全国新增常规水电装机467万千瓦,年末累计装机 3.8亿千瓦,如期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我国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装机 6.87 亿千瓦,当前开发率近 56%,开发潜力充足,水电仍是清洁能源主力电源;截至“十四五”末,国家能源局注册大坝704 座,甲级注册占比提升至 97%以上。2026 年上半年,全国常规水电累计并网装机达到 3.85 亿千瓦,稳居我国清洁能源体系核心支撑地位。上半年新增并网装机容量 303万千瓦,新增产能主要集中于西南清洁能源核心基地大中型水电项目集中投产、机组扩容及并网投运。发电生产层面,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水电发电量达5,886亿千瓦时,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 1,452小时。根据《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国家将科学推进常规水电开发。重点推动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雅砻江中游、大渡河等重点流域水电建设投产。安全有序推进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到 2030 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 4.1 亿千瓦左右。同时,随着存量老旧水电改造升级、新建巨型水电项目稳步推进,常规水电逐步形成“增量提质、存量增效”的高质量发展格局,持续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提供坚实的电源保障。
核电:2026 年上半年,全国核电装机容量达 6,614 万千瓦,同比增长 8.6%。中国核电控股在运机组27台,装机容量 2,621.20万千瓦;控股在建及核准待建机组 18台,装机容量2,067.50万千瓦。2026年上半年,中国核电机组发电量累计979.72亿千瓦时。2026年3 月,《202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培育发展未来能源、量子科技、具身智能、脑机接口、6G 等未来产业,未来能源系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核能被明确列为国家重点培育的未来产业。《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以三代压水堆技术为主保持核电平稳建设节奏,到2030年在运核电装机达到 1.1亿千瓦左右,较 2025年增长76.1%,是增速最快的电源品种。
风电与光伏发电:据国家能源局《2025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25年风电新增装机1.2亿千瓦、同比增长51%,年末累计并网6.4亿千瓦;光伏新增装机 3.17亿千瓦,年末累计装机12亿千瓦,年发电量 1.17万亿千瓦时、利用率 95%。风光发电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电力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提速。 年上半年,全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 亿千瓦,同比增长 15.8%;风电装机容量达 6.8 亿千瓦,同比增长 18.5%;上半年全国新增光伏装机万千瓦,新增风电装机 万千瓦,风光新增装机合计达 。 年 月日《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发布,首次将可靠替代能力纳入目标体系;《“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到 2030 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28 亿千瓦以上。2026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预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行业正从“规模扩张”进入“扩量提质、可靠替代”的新阶段。
火电: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5 年末火电装机容量 15.39 亿千瓦,增长 6.3%;火电持续发挥保供兜底、弥补新能源间歇性短板的核心作用。2026年上半年,全国火电累计装机容量达15.7亿千瓦,同比增长6.4%;
上半年全国新增火电装机3,836万千瓦(约38.4GW),较2025年同期的25.8GW大幅增长。《“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预计“十五五”期间火电装机增长将明显放缓,煤电正加速从主体电源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型。
油气储运:2025 年,我国油气管网“全国一张网”建设稳步推进,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全线投运,川气东送二线首段建成投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相关政策,推动省级管网融入国家管网,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效率。 2026年上半年,全国油气储运行业累计完成投资 2,890 亿元,同比增长 22.5%,新开工重大项目 32 项,重大在建项目总投资规模达 5,460 亿元,投资强度与落地节奏显著高于往年同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新增天然气管道里程 1.2 万公里,新增原油储备能力 5,000 万立方米,天然气储备能力600亿立方米。“全国一张网”新增2万公里管道,2030年天然气管网一次管输能力达5,000亿立方米/年。最终建成管网互联、储备充沛、智能高效、绿色安全、抗风险能力更强的现代化油气储运体系,全方位支撑国家能源安全与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新型储能:依据《“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2025年压气储能实现从兆瓦级示范到百兆瓦级规模化应用突破,技术路线趋于成熟。截至 2025 年末,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 136GW;压气储能作为长时储能核心技术路线,成为能源转型关键支撑。
(2)水利行业
2025 年为“十四五”收官之年,水利部数据显示全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 1.28 万亿元,实施各类项目 万个、新开工 万个;“十四五”期间累计投资 万亿元,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 181 项。全年新开工淮河干流行洪区调整等 27 项重大工程,完成 9,420 处农村供水工程,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 96%。2026 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水利行业投资保持高位运行,截至 2026 年 6 月底,全国完成水利建设投资 5,151 亿元,为确保全年完成投资超过1万亿元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国实施水利项目约 3.3万个;新开工三峡水运新通道、太浦河后续一期等 25项重大水利工程,比去年同期多11项,总投资规模达2,646亿元。水利部明确力争2026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持续保持大规模、高水平态势,“十五五”期间将基本建成南水北调中线引江补汉工程,推进一批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排水工程规划建设。
(3)交通行业
2025年全国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超 3.6万亿元,其中铁路9,015亿元、公路水路超 2.6万亿元、民航1,200亿元,投资规模维持高位。
公路领域:长江干线建成过江通道 180 座(《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自2024年起我国已启动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三年行动并公布两批专项试点,重点提升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特殊桥梁、长大隧道结构监测系统加快建设,中小跨径桥梁轻量化监测试点有序推进。
水运领域:交通运输部联合多部门印发内河水运联通工程、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文件,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民航领域:中国民航局发布《民用机场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等两项标准,为机场工程监测体系建设提供官方技术支撑。
2026年上半年全国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约 1.5万亿元,投资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其中公路完成投资约1万亿元、水运完成投资约 1,099亿元,铁路、民航上半年投资纳入整体大盘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开工放量,为“十五五”综合立体交通网夯实开局基础。
(4)智慧城市
2025 年中办国办、国务院先后印发城市更新、城市高质量发展相关意见,明确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2035 年基本建成现代化人民城市。住建部出台《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2025-2027年)》,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在市政设施布设物联感知设备、实现实时监测预警;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要求在城市风险高发区域统一部署智能感知终端,智慧城市向安全化、智能化深度升级。
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明确要求强化燃气、供水、排水、城市桥梁、隧道、热力管网等生命线工程实时监测预警,对隐患桥梁隧道实施更新改造,健全风险闭环处置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桥梁监测管理智慧化。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分类完善智慧监测设施,实现桥梁结构技术状况的动态感知和风险预警。
同时,中央财政继续通过城市更新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地级及以上城市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系统建设,落实《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2025-2027年)》三年行动方案,全面铺开市政设施物联感知设备布设、在线监测预警体系搭建。
(5)自然资源行业
地质灾害监测:2025 年自然资源部颁布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通信等系列行业标准,各省同步出台地方规范,推动行业形成全链条技术标准体系,“空-天-地-深”一体化监测网络持续优化,行业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防控”转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自然资源部围绕新阶段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系统部署“十五五”时期和 2026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汛期防灾重点任务。加快推进风险隐患底数动态更新、提升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能力,夯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基础。
矿山安全:2025 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感知数据接入规范(试行)》,要求年末前矿山、尾矿库安全监测系统全部联网;制、修订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评价、安全监测等核心标准,明确了矿山监测技术方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先后发布专项管控文件:《做好2026年度矿山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强化矿山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尾矿库坝体、排洪构筑物、地下矿山强制安设在线监测设备,同时发布《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明确露天矿山及排土场边坡现状高度超 150 米的应当建立边坡监测预警系统,实现自动实时在线监测并联网,强化矿山行业监测感知能力。
地下水与地震监测:2025 年 10 月水利部颁布《地下水动态评价技术规范(SL/T850-2025)》,规范地下水动态评价全流程工作;安徽省出台《地下水管理条例》,强化地下水取水总量与水位双控。中国地震局发布《地震台站建设规范地下流体台站第 1部分》(DB/T20.1-2025),替代旧标并新增流量观测站建设规范,完善地震地下流体监测技术体系。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业务模式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感知终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提供智能感知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致力于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智能感知技术产业平台。公司以精密传感器和智能数据采集设备为基础,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技术为载体,以云服务平台为核心,构建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为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自然资源等行业客户在安全监测领域提供便捷、可靠、专业、智能的数字化服务。
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国内外重大工程中,包括南水北调、滇中引水、大藤峡等水利工程,三峡、白鹤滩、乌东德等水电站,沂蒙、哈密、宁海等抽水蓄能电站,红沿河、防城港、漳州等核电站,如东、兴安等风电场,西气东输、中俄、中缅等油气管道,港珠澳大桥、京沪高铁、国家级铁路、深中通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合肥、重庆、成都等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贵州、云南、四川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公司以卓越的产品质量和及时有效的技术服务赢得了广大用户的认可和信赖。
公司积极参与国家骨干水网建设,公司参与的已建成和在建的区域性水资源配置工程包括:引绰济辽工程、引汉济渭工程、引江济淮工程、滇中引水工程、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 云南滇中引水工程、深圳罗田水库-铁岗水库输水隧洞工程、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拉萨旁多引水工程、四川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工程、浙江镜岭水库工程等。另外,公司积极探索智慧水利业务,先后参与了黄河宁夏段防洪减灾、北戴河数字孪生流域与智慧河湖管理、汾河流域大中型水库联合防洪调度、邯郸市跃峰灌区信息化、邯郸幸福河湖、 富春江洪水预报预警与智慧调度、海南州共和县哇洪水库大坝面板防护工程及数字孪生工程等项目。
公司在国内重大交通工程中不断贡献力量,近年来参与了天峨龙滩特大桥、苏通大桥、北盘江第一桥、伶仃洋大桥、天山胜利隧道监测项目、深城交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平台、重庆高速集团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广州地铁上涌公园地铁站监测、甬舟铁路金塘海底隧道、青岛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大连湾海底隧道、湛江湾海底隧道、京沪高铁、兰新高铁、沿江高铁、上海浦东机场、大兴国际机场、天府国际机场、洋山港、梅山港、太仓港等一大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于 2025 年凭借自主研发的“公路隧道结构服役性能空间覆盖式感知技术”,获得“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2、主要业务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构建了以自主研发为主,委托研发、联合研发和技术引进于一体的创新机制和体系,保持研发工作的连续性和前瞻性。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机构,优秀的研发团队,通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精密传感器、智能采集设备、云平台软件的核心技术开发平台。公司通过研究国家政策,分析物联网和传感器市场趋势,调研前沿技术,把握市场需求和竞争格局,建立了“转产一代、研发一代、预研一代”的研发策略,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每年设立新的研发项目,同时根据客户需求以及现有工艺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价值,设立产品迭代升级项目。继 2024 年获批“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后,2025年公司作为核心参与单位之一参与建设的“重庆市交通基础设施灾害应急及安全运维技术创新中心”获认定为重庆市技术创新中心。
(2)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合理备货”的模式进行采购。公司设立采购部,建立了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和供应商管理体系,通过对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能力、品质保证能力、成本控制能力、供货周期等综合评估,建立供应商准入、考核、奖惩和淘汰机制,编制《合格供方目录》,原材料采购时优先选择现有合格供应商合作,同时建立并随时更新供应商档案,加强供应商资格的动态管理。
(3)生产模式
1)智能感知终端产品生产模式
公司智能感知终端的市场需求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的特点,不同订单或项目具有不同的技术参数需求,公司从组织架构、设备资源、生产流程、人员分工、供应链协调、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在生产中仅保留了设计开发、整机装配和调试检测等关键环节。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2)智能感知物联网解决方案和服务模式
公司持续关注并研究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及自然资源行业重大项目规划性文件,项目启动后,由市场与解决方案部或各行业 BU 与项目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出具技术方案,由营销中心与客户签订合同,工程中心项目经理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和应用环境现场考察的情况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预算,经批准后进行项目实施。公司的项目团队将陆续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接销售,主要通过参与招投标、商务谈判等方式实现。签订合同/获取销售订单后,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和业务特点进行设备供货(主要为传感器及采集系统)、软件系统的开发设计及项目实施。
(二)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1、智能感知终端
| 智能感知终端分类 | 仪器类型/技术类别 | 终端产品 | 图示 | 功能用途 | 使用场景 | 下游行业领域 |
| 精密传感器 | 振弦式/光纤光栅式/差阻式 | 渗压计 | ![]() | 用于渗透压力及水压监测 | 水库水位监测;大坝坝基和坝体渗压监测;地下水水位及水压力监测等 | 能源/水利/交通/地灾 |
| 钢筋计 | ![]() | 用于混凝土构筑物、隧洞桥梁结构的钢筋应力测量 | 钢筋混凝土构筑物中钢筋受力监测 | 能源/水利/交通 | ||
| 应变计土压力计 | ![]() ![]() | 用于混凝土构筑物的应力应变测量用于监测岩石体、土体、混凝土建筑物的压应力(切向/径向) | 混凝土结构内部及外部的应力应变监测;管道拼接缝应力应变监测等大坝主体、路(地)基土体压力;隧洞压力监测;抗滑桩挡土墙压力;混凝土构筑物压力等 | 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能源/水利/交通/地灾 | ||
| 锚索测力计 | ![]() | 用于监测岩石、混凝土构筑物锚索、锚栓、锚杆的预应力变化 | 边坡预应力支护监测;隧洞预应力锚栓、锚杆监测;桥梁桥墩预应力支撑锚索监测等 | 能源/水利/交通 | ||
| 单点/多点位移计 | ![]() | 用于监测大坝坝基沉降、边坡稳定变形以及地下洞室围岩稳定变形 | 边坡位移、隧洞围岩分层变形、坝体沉降和路基的分层沉降等 | 能源/水利/交通/地灾 | ||
| 测缝计 | ![]() | 用于监测混凝土、岩石等结构的结合缝开合度 | 混凝土建筑物、隧洞桥梁内部、混凝土坝体内部及面板坝边界缝隙变化的监测 | 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 | ||
| 静力水准仪 | ![]() | 用于构筑物的不均匀沉降或垂直位移的精确测量 | 大坝沉降监测;桥梁沉降监测;路(地)基沉降监测;构筑物沉降监测等 | 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 | ||
| 光纤光栅应变计 | ![]() | 用于对各种金属或其他固体结构表面进行静态和动态大范围应变监测 | 专为大型混凝土结构如基础、桩体、桥梁、大坝、密闭壳体及隧道衬砌等的长期应变监测而设计 | 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 | ||
| 光纤光栅土压力计 | ![]() | 用于测量填土、堤坝等软基的土体压力 | 挡土墙表面的界面接触压力以及混凝土管片与围岩间的接触压力 | 能源/水利/交通/地灾 | ||
| 差阻式应变计 | ![]() | 大型混凝土结构的长期应变监测 | 包括桥梁、隧洞、基坑支撑、立柱、钢板桩等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表面应变测量 | 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 | ||
| 差阻式位移传感器 | ![]() | 用于堆石面板坝的周边缝开合度、剪切位移及面板沉降的观测 | 土坝、土堤内部或边坡及土体连接处测量两点间相对位移 | 能源/水利/交通 | ||
| 差阻式钢筋计 | ![]() | 用于监测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应力 | 包括大坝、桥梁、预制和现浇混凝土桩基、防渗墙、大中型建筑等所有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应力和环境温度。钢筋计还用于测量锚杆的应力 | 能源/水利/交通 | ||
| 光电式 | 垂线坐标仪 | ![]() | 用于正、倒垂测量装置的自动化,测量混凝土坝、船闸、高层构筑物等的水平向微小变形 | 混凝土坝坝体、船闸、核安全壳等的两向水平变形 | 能源/水利 | |
| 静力水准仪 | ![]() | 用于构筑物的不均匀沉降或垂直位移的精确测量 | 大坝沉降监测;桥梁沉降监测;路(地)基沉降监测;构筑物沉降监测等 | 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 | ||
| 引张线仪 | ![]() | 用于高层建筑物、隧洞、混凝土大坝等结构建筑物轴向沿程的水平位移的精确测量 | 大坝、船闸、地铁、高层建筑等轴向沿程的水平位移监测 | 能源/水利/交通 | ||
| 机器视觉变形监测系统测斜仪 | ![]() ![]() | 用于结构非接触式位移、沉降、挠度、变形自动化监测用于监测大坝、边坡、滑坡体、堤坝、公路、防渗墙等结构的倾斜、挠度、水平位移或沉降变形 | 桥梁挠度、大坝坝体变形监测大坝主体、公路路基、桥梁、自然边坡、岩体、文物古建及构筑物等的变形监测 | 水利/交通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地灾 | ||
| MEMS类 | ||||||
| 无线测振一体化边缘终端 | ![]() | 用于倾斜、振动等多个参数的动静态结合监测 | 桥梁/隧道振动、边坡倾斜、基坑支护振动、设备基础振动监测等 | 交通/市政 | ||
| 多维度变形测量系统 | ![]() | 用于土体水平位移及剖面分层沉降监测,以及堆石坝和混凝土面板挠度、路基沉降等的监测 | 土石坝内部变形、面板坝挠度变形;公路路基、桥梁、自然边坡、岩体、文物古建及建构筑物等变形监测 | 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地灾 | ||
| 其它类 | 智能分布式土体位移计 | ![]() | 用于土石坝、填筑体的内部分层沉降监测 | 土石坝、填筑体及路基的分层沉降监测 | 能源/水利/交通 | |
| 电磁式静力水准系统 | ![]() | 用于构筑物的不均匀沉降或垂直位移的精确测量 | 大坝沉降监测;桥梁沉降监测;路(地)基沉降监测;构筑物沉降监测等 | 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 | ||
| 多点压差沉降监测系统 | ![]() | 用于存在较大高差的建筑物的沉降测量 | 桥梁、隧洞、路基、油气管道、港口码头等各种结构的沉降监测 | 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 | ||
| GNSS一体机雷达水位计 | ![]() ![]() | 用于建筑物、结构体或地表变形的监测是一款采用频率调制连续波(FMCW)技术实现水位无接触式测量的设备 | 地质灾害体变形监测;长大桥梁变形监测;水库大坝表面变形监测等用于河流水位、明渠、水库、排污管网等的水位测量 | 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地灾能源/水利/交通 | ||
| 智能数据采集设备 | 物联网应用集成技术 | GL云终端数据采集仪 | ![]() | 采用LoRa无线传输及微功耗技术,用于区域性较分散的监测仪器自动化采集 | 中小水库数据采集;灌区数据采集;文物古建数据采集;长大桥梁数据采集;边坡及滑坡体监测数据采集等 | 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地灾 |
| MICRO-40数据采集仪 | ![]() | 采用低功耗技术,多通道多功能,用于区域性较密集的监测仪器自动化采集 | 中型及以上水库大坝数据采集;水电站数据采集;核电站数据采集;智慧城市构筑物数据采集等 | 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 | ||
| 水下数据采集仪 | ![]() | 采用耐高水压设计,支持超远距离供电、数据传输,用于水下各类型传感器自动化采集 | 适用于水下岩土工程,尤其适合长输水隧洞各监测断面传感器的自动化采集等 | 能源/水利/交通 | ||
| 光纤光栅解调仪人工读数仪 | ![]() | 采用全光谱运算法、数字滤波等技术,集成激光光源、数据采集与分析模块,及通讯接口,实现对光纤光栅仪器的测量为公司自产仪器配套生产的各类便携式人工测读设备 | 要求超长距离信号传输、高频动态采集、对有源信号敏感需要采用光纤光栅仪器的场合对监测仪器采用人工测量所需要配置的仪表 | 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地灾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地灾 | ||
| 其他 |
报告期内,公司振弦式混凝土应力计、收敛计、点焊式应变计、耐高温高压等系列产品实现国产产品替代,综合数据采集仪和 G 云平台实现全面国产化,并成功推出安全监测物联网全链路国产化解决方案。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出一系列新产品,并掌握了光纤光栅传感器无机材料焊接工艺技术,使得光纤光栅传感器在精度和长期稳定性等方面取得了较重要的技术提升。子公司汇康智感成功完成差阻式系列产品转产,有效拓展了公司在水利能源行业的产品线,持续完善业务布局。
(2)智能感知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
公司深耕智能感知传感行业 20 余年,拥有高质量的安全监测产品,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以精密传感器和智能数据采集设备为基础,依托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及云计算技术,以监测与预警云服务平台为核心,构建面向基础设施与环境安全监测的物联网监测预警系统,为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及自然资源等行业客户提供数字化安全监测解决方案,如下所示:
另外,基于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针对工程需求,公司还提供包括公有云服务-G云、私有云服务、BGKlogger数据采集管理系统软件等一系列数据应用及服务。
(三)其他披露内容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及时间间隔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二)分红的具体条件和形式
1、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在利润分配中,优先于股票权利的现金分红不得低于利润分配总价值的 10%。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②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③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法律法规。
(五)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6年 6月30日,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名称 | 权益分派方案概览 | 履行的审议程序 |
| 2025年度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每10股转增2股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 2024年度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每10股转增2股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 2023年度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截至2026年 6月30日,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的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 |
| 2025年度 | 4,983.03 | 8,261.17 | 60.32% |
| 2024年度 | 5,461.39 | 7,701.79 | 70.91% |
| 2023年度 | 3,379.69 | 7,266.44 | 46.51% |
|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含税) | 13,824.11 | ||
| 公司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 7,743.13 |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178.53% | ||
第四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定向发行的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基础设施安全监测服务是国家重大战略,契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
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公司提供的智能感知终端及智能感知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是实现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运维的关键支撑。安全监测行业不仅是保障国家水网、新型能源体系、综合立体交通网等重大战略落地的技术基础,其自身在智能感知、边缘计算、云平台等领域的创新应用,亦是新质生产力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的重要体现。因此,安全监测行业已成为国家战略布局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符合我国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要。
2、下游行业政策持续加码与存量改造需求释放,为行业带来广阔发展机遇
近年来,国家在水利、能源、交通等领域持续加大投资力度。水利方面,《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到 2035年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 年)》将实施数百座大中型及数千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能源方面,《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明确到 2030 年投产总规模 1.2 亿千瓦左右,核电装机目标明确且安全监测要求提升。交通方面,《进一步推进公路桥梁隧道结构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24—2030 年)》要求到 2030 年底全面建立监测体系。与此同时,我国水利、交通领域部分基础设施存量已进入运维改造周期,智能化监测升级改造需求持续释放,为公司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市场机遇。
3、前沿技术迭代赋能,研发升级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基础设施安全监测、地质灾害预警及工业设施运维领域正处于升级关键阶段,核心特征是从 “点式局部监测”向“分布式全面覆盖”、从“被动防御”向“主动预警”升级、从“人工巡检” 向“全域感知”跨越,行业发展迎来历史性机遇。技术升级的同时,行业对监测设备的精度、稳定性、耐久性、智能化要求也持续提升,通过技术研发升级持续满足下游客户对一体化、智能化监测解决方案的需求,已成为行业发展的核心共识。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推动基础设施数智化升级
本次募投项目旨在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通过智能感知设备的高端化、智能化和自主化,最终推动基础设施完成数智化升级。基康技术作为行业深耕多年的骨干企业,已实现核心技术与产品自主可控,形成完备的业务布局与产业配套体系。启动本次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升级项目,既是积极响应国家产业及科技创新政策导向,也是公司持续夯实技术创新能力、稳固行业竞争优势、实现稳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2、适配客户一体化智能感知需求,丰富公司产品矩阵
近年来,市场对高精度、智能化、一体化综合监测解决方案的需求持续释放,应用场景广泛覆盖能源、水利、交通、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本次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高度契合下游行业实际应用刚需,具备良好的场景适配性与成果转化前景。通过项目实施可加快前沿技术落地应用,推出适配市场升级需求的新一代产品与解决方案,持续拓宽公司业务覆盖范围、优化业务结构,为企业稳健经营与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推进经营发展提质增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总部原办公场地难以充分匹配未来团队稳步扩容、业务有序拓展的发展诉求;随着公司智能监测主业持续深耕,各类项目监测数据、日常经营业务数据体量持续增加,企业对于独立、稳定、高效的数字基础设施需求也愈发迫切。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得以进一步理顺企业整体运营布局,确保信息化基础设施与公司战略发展节奏、业务发展需求同步,为公司中长期稳健成长拓宽发展空间、为公司内生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为公司未来外延发展筑牢基础。
4、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发展提供保障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以及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磊垚北交所点石成金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和锦绣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薛小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萍、江苏启宁汇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启宁汇一岚滕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 82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量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量资产北交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艾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艾叶进取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子午动量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姜红军、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4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得桂(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六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 12 个月内,本次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交易。
(三)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
发行对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四、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0.99元/股。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6年9月 8日)。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年 月 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99元/股。
五、发行股票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拟发行股票 8,924,476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8,079,991.24 元。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8,924,476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情况
| 序号 | 名称 | 认购数量(股) | 限售数量(股) | 法定限售数量(股) | 自愿锁定数量(股) |
| 1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82,893 | 1,182,893 | 1,182,893 | 0 |
| 2 | 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磊垚北交所点石成金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919,017 | 919,017 | 919,017 | 0 |
| 3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锦绣65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36,942 | 636,942 | 636,942 | 0 |
| 4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36,942 | 636,942 | 636,942 | 0 |
| 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5,950 | 0 | 0 | 0 |
| 6 | 薛小华 | 545,950 | 545,950 | 545,950 | 0 |
| 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8,562 | 0 | 0 | 0 |
| 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3,967 | 0 | 0 | 0 |
| 9 | 王萍 | 354,868 | 354,868 | 354,868 | 0 |
| 10 | 江苏启宁汇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启宁汇一岚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54,868 | 354,868 | 354,868 | 0 |
| 11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8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18,471 | 318,471 | 318,471 | 0 |
| 1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2,074 | 282,074 | 282,074 | 0 |
| 13 | 广州量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量资产北交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72,975 | 272,975 | 272,975 | 0 |
| 14 | 上海艾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艾叶进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72,975 | 272,975 | 272,975 | 0 |
| 15 |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72,975 | 272,975 | 272,975 | 0 |
| 16 | 深圳市子午动量投资有限公司 | 272,975 | 272,975 | 272,975 | 0 |
| 17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2,975 | 272,975 | 272,975 | 0 |
| 18 | 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72,975 | 272,975 | 272,975 | 0 |
| 19 | 姜红军 | 272,975 | 272,975 | 272,975 | 0 |
| 20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4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72,975 | 272,975 | 272,975 | 0 |
| 21 | 得桂(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六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180,172 | 180,172 | 180,172 | 0 |
| 合计 | - | 8,924,476 | 7,595,997 | 7,595,997 | 0 |
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为做市库存股,已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申请退出为上市公司做市。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做市商为取得做市库存股参与发行认购的除外,但做市商应当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申请退出为上市公司做市。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9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5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22.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27.24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2)00174 号]。
2、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 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 | 662009961 | 35,716,400.00 | - | 2023/8/18 已注销 |
| 中国银行北京拱辰支行 | 345472969941 | 42,226,996.21 | - | 2024/12/25 已注销 |
| 合计 | 77,943,396.21 | -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6,927.24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6,988.5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6,988.58 | |||||||
| 其中:2023年度 | 5,533.5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4年度 | 1,454.99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智能监测终端产能扩大项目 | 智能监测终端产能扩大项目 | 4,220.20 | 4,041.70 | 4,041.70 | 4,220.20 | 4,041.70 | 4,041.70 | - | 2023年3月31日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235.22 | 2,885.54 | 2,946.88 | 4,235.22 | 2,885.54 | 2,946.88 | 61.34 | 2024年12月31日 |
| 合计: | 8,455.42 | 6,927.24 | 6,988.58 | 8,455.42 | 6,927.24 | 6,988.58 | 61.34 | |||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更。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鉴于公司前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前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前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2023年3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智能监测终端产能扩大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由4,220.20万元变更为4,041.70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由 4,235.22万元变更为2,885.54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3年 1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年12月 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 4,292.77万元。
2023 年 1 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292.7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的明确意见,并于2023 年1月 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予以公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事项自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前期购买的定制收益凭证产品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到期结息,理财收益共计 7.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年化收益率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定制收益凭证产品 | 收益凭证产品 | 1,000.00 | 2023年12月12日 | 2024年3月18日 | 保本型浮动收益 | 2.64% |
截至2026年 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 6月30日,前次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 1 | 智能监测终端产能扩大项目 | 不适用 | 4,666.59 | 5,846.89 | 5,853.30 | 5,663.16 | 7,306.02 | 7,731.68 | 20,700.86 | 是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主要用于提升研发能力、优化技术平台,效益间接体现在公司整体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不存在结余的情形。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6年 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八、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投入资金总额(万元) | 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万元) |
| 1 | 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143.00 | 7,143.00 |
| 2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升级项目 | 2,665.00 | 2,665.00 |
| 合计 | 9,808.00 | 9,808.00 |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079,991.2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上项目。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适用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适用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98,079,991.24 元拟用于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总部运营管理中心项目建设。
1、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办公场地租赁装修、研发软硬件购置、信息安全保障三大板块,聚焦光纤传感系统研究、雷达变形监测系统研究、数字孪生物联网平台研究、智能视觉感知系统研究四大核心课题,与公司现有业务、行业发展趋势高度协同,同时严格符合监管要求,为公司战略升级提供支撑。
(2)项目建设内容及周期
本项目主要建设流程包括:前期策划、设备调研及采购、设备安装、试运行等,项目建设期拟定为3年。
(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拟投资 7,143.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项目资金 | 占比 | ||||
| 一 | 建设投资 | 1,803.00 | 25.24% | ||||
| 1 | 场地租赁费用 | 690.00 | 9.66% | ||||
| 2 | 装修费用 | 156.00 | 2.18% | ||||
| 3 | 研发设备购置费 | 796.00 | 11.14% | ||||
| 4 | 软件工具购置费 | 30.00 | 0.42% | ||||
| 5 | 研发防泄密系统 | 96.00 | 1.34% | ||||
| 6 | 设备安装调试费 | 35.00 | 0.49% | ||||
| 二 | 预备费 | 90.00 | 1.26% | ||||
| 三 | 研发费用投入 | 5,250.00 | 73.50% | ||||
| 1 | 研发材料费 | 900.00 | 12.60% | ||||
| 2 | 开模费用 | 100.00 | 1.40% | ||||
| 3 | 专利费用 | 50.00 | 0.70% | ||||
| 4 | 试验、检测费 | 200.00 | 2.80% | ||||
| 5 | 其他 | 400.00 | 5.60% | ||||
| 6 | 研发人员费用 | 3,600.00 | 50.40% |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7,143.00 | 100.00% | ||||
| (4)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进度安排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基康技术,实施地点为中国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铭丰大厦22层。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 |||||||
| 序号 | 项目 | T+1 | T+2 | T+3 | |||
| Q1-Q2 | Q3-Q4 | Q1-Q2 | Q3-Q4 | Q1-Q2 | Q3-Q4 | ||
| 一 | 场地建设进度安排 | ||||||
| 1 | 场地装修 | √ | √ | ||||
| 二 | 项目课题研发进度安排 | ||||||
| 1 | 仪器设备购置安装 | √ | √ | √ | √ | √ | √ |
| 2 | 新员工招聘及培训 | √ | √ | √ | √ | √ | √ |
| 3 | 项目课题研发实施、测试认证、鉴定验收 | √ | √ | √ | √ | √ | |
| (5)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等事项进展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物业租赁,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取得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606-110106-07-04-231896)。根据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关于确认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的函>的复函》,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22年本)》中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类别,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升级项目(1)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升级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办公场地建设、信息系统购置及实施、数据中心建设与信息安全建设四大板块。(2)项目建设内容及周期 | |||||||
| 序号 | 项目 | T+1 | T+2 | T+3 | |||
| Q1-Q2 | Q3-Q4 | Q1-Q2 | Q3-Q4 | Q1-Q2 | Q3-Q4 | ||
| 1 | 项目选址 | √ | |||||
| 2 | 场地装修 | √ | √ | ||||
| 3 | 办公设备购置 | √ | √ | √ | √ | √ | √ |
| 4 | 人员招募及培训 | √ | √ | √ | √ | √ | √ |
| 5 | 试运行 | √ | √ | ||||
| 6 | 正式运行 | √ | √ | √ | √ | ||
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22年本)》中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类别,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四)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六节、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适用 √不适用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1、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完善研发体系,促进主营业务高质量发展
目前公司现有研发资源布局较为分散、核心研发人才储备与研发效率仍有提升空间,已难以完全满足公司技术迭代与市场拓展的发展需求。本次项目通过建设专业化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引进并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核心研发团队,显著提升研发效率与创新能力,破解研发瓶颈,为公司核心技术持续迭代、产品不断升级提供坚实支撑,是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也契合北交所简易程序支持中小企业聚焦核心业务、强化研发投入的政策导向。
2)强化差异化竞争优势、精准匹配市场核心需求
当前智能监测行业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内外同行纷纷加大研发投入、加速技术迭代,行业技术壁垒持续提升,若公司未能及时匹配市场核心需求,将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的风险。另外,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存量基础设施运维需求持续增加,市场对高精度、智能化、一体化智能感知设备的需求日益旺盛,应用场景不断延伸。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振弦式传感技术研究的企业之一,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振弦式传感技术已经成为公司最具竞争优势的技术。随着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变革加快,越来越多的智能感知技术在公司下游行业中得到了应用,公司有必要在巩固振弦式传感技术竞争优势的同时,大力发展更多的智能感知技术,持续实现“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的突破。本次项目通过建设高标准专业化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聚焦光纤、雷达、视觉、数字孪生相关的四大核心课题开展系统性研发,着力突破公司现有技术瓶颈,精准匹配市场核心需求,持续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与附加值,丰富智能感知产品矩阵,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保障公司市
场竞争力与行业话语权。
3)改善研发办公条件,吸引更多高素质研发人才
2025年末,公司研发人员人数较 2023年初的58 人已增至88人,原办公空间明显不足,且楼宇投入使用已近二十年,基础设施老化,冬季供暖不稳定、夏季制冷效率低,楼宇内办公区域分散,已无法适配未来公司研发团队扩张与业务发展需求,也不利于公司吸引高素质研发人才。因此,公司租赁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铭丰大厦 22 层办公场地,规划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办公面积约 1,500平方米,打造现代化、智能化的研发办公环境。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企业技术积淀雄厚,研发实施具备坚实基础
公司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耕智能监测领域二十余年,技术积累深厚、研发体系扎实,已建立一支结构完整、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公司长期主导或参与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编制,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在传感器研发、监测系统集成、多源数据融合等核心环节形成成熟、可复用的技术体系。同时,当前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精度光学与射频等配套技术已进入成熟期,产业链协同成熟度高,可为本项目提供充分的技术借鉴与外部支撑,有效降低研发试错成本与技术路线风险,确保项目技术路线可行、成果可落地、性能可对标国际先进水平。
2)精准匹配行业核心痛点,成果转化具备广阔市场
本项目聚焦的四大研发方向,精准匹配行业核心痛点与主流需求,覆盖能源、水利、交通、自然资源、智慧城市等多领域,应用场景丰富、市场适配性强。同时,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已建立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与稳定的核心客户群体,具备成熟的技术成果转化、试点验证与规模化推广能力,可快速将研发成果转化为标准化产品与解决方案,保障项目市场落地可行、效益可实现。
3)具备高素质的稳定研发团队,研发建设具备核心支撑
高端研发人才是项目成功实施的核心支撑,经过多年沉淀,公司已打造一支稳定高素质研发团队,在光纤传感、机器视觉、雷达信号处理、 算法开发、数字孪生建模等领域具备直接匹配本次研发课题的经验与能力。同时,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选址于京津冀产业集群核心区域,公司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智能监测细分领域具备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与行业号召力,能够有效吸引行业内高端算法工程师、射频与光学工程师、数字孪生专家等复合型人才加入,快速补充研发团队力量。公司同步完善研发激励机制、项目跟投与成果转化奖励制度,强化人才留存与创新动力,确保项目在研发、测试、中试与产业化各
环节人才供给稳定、梯队完整。
2、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升级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公司业务规模扩张,信息系统架构继续升级
公司现有核心信息化系统已长期投入使用,伴随业务规模扩张与内部管理精细化持续推进,现有系统在以下方面已显现出适配性不足:在业务流程层面,现有信息系统在订单管控、仓储物流等环节的自动化协同能力仍有优化空间,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与财务等全业务环节尚未实现数据闭环贯通,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效率有待提升;在决策支持层面,现有系统缺乏统一的数据分析平台,关键经营指标的实时监测与预警能力不足,数据驱动的科学决策体系尚未建立。随着AI技术在企业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在智能化管理助手、呆滞料分析、合同审查、质量分析、财务分析等方面的数字化赋能能力亟需补充。
本次信息系统升级通过引入以云平台 ERP 为核心的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全面打通全业务环节数据壁垒,实现企业运营提质、流程提效与管理降本,是公司适配业务精细化管理需求、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的必要举措。
2)信息安全合规要求日趋严格,现有防护体系亟需完善
公司主营业务覆盖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及自然资源等关键基础设施领域,下游客户以大型央企、国企和政府部门为主。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继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2.0全面落地,企业信息安全与数据合规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客户准入层面,通过等保测评并获得备案证明,已成为参与央企、政府及关键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的重要资质条件。公司现有信息安全体系在服务器端纵深防护、数据备份与快速恢复等方面存在短板,难以充分满足能源、水利、交通等关键领域客户对数据安全、物理隔离、合规追溯的严苛要求。
在风险防控层面,信息安全投入具备明确的风险缓释价值,按照等保2.0标准构建完善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是公司保障合规安全运营、提升高端市场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必要投入。
3)原运营场地与设施已难以支撑业务持续扩张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稳步扩大,原总部运营载体已成为制约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一方面,公司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原办公场地位于中关村天创科技大厦,楼宇投入使用年限较长,供暖、供水、供电等基础配套设施老化,季节温控保障效果欠佳,既影响员工日常办公体验,也不利于 IT 设备持续平稳运行;另一方面,各部门分设不同楼层,跨部门沟通协作便捷性不足,内部业务协同效能有待进一步释放;原办公格局难以适配团队稳步发展壮大的实际需要,难以与生产基地统筹协同。因此,对办公载体进行升级搬迁,是公司支撑未来业务扩张的现实需要。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产业数字化层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明确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抢抓数智化变革机遇,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迭代演进和规模推广,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本项目聚焦企业内部运营效率提升与信息化体系建设,与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数字化转型、提质增效、强化智慧运营管理的政策导向高度契合,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与行业发展基础。
2)公司具备扎实的信息化建设基础与丰富的实施经验
公司深耕智能监测领域多年,具备成熟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与数字化运营经验,为本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公司 IT 团队对现有业务流程、系统痛点与优化方向具备清晰认知,能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精准定义需求、有效规避技术路线风险。公司已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 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在信息安全管理与IT服务规范方面已建立成熟的管理框架。
本次项目拟升级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中心与信息安全体系,均为行业成熟的商业化解决方案,相关技术与实施路径已被广泛验证。公司已与专业服务商建立沟通机制,可根据业务需求定制化开发与部署系统。同时,项目采用的 AI 智能体、数据分析云等技术路线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技术成熟度满足产业化要求,不存在重大技术风险。
3)项目场地已落实,建设条件成熟可靠
本次项目选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铭丰大厦 22 层,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丽泽金融商务区为成熟商务区,区位条件优越、办公布局集中规整,交通通达性好、商务配套设施完善,能够充分满足公司集中办公、业务协同、研发联动及高效运营的综合发展需求。新址租赁成本结构合理,整体费用增幅处于可控范围,综合运营性价比优势明显。场地整体规划与装修实施方案成熟,建设实施周期可控,可与公司业务拓展节奏、人才及研发团队扩容规划有效匹配。项目场地的提前落实,为项目按期竣工、顺利投用提供了坚实保障。
4)公司具备完善的组织保障与项目实施能力
在组织管理方面,公司将通过成立项目指导委员会、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和执行小组等方式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并通过制定详细项目实施计划、定期组织例会和项目进展报告等方式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在人才储备方面,公司拥有专业的信息化建设与运营团队,具备丰富的信息系统升级与项目实施经验。公司制定了系统性、分层次的培训计划,覆盖管理层决策岗位、各部门关键用户、全员最终用户及运维团队,确保新系统与新流程的平稳落地。
在资金保障方面,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保持稳健增长,经营状况稳健,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配套保障。本次通过简易程序小额快速再融资募集资金,进一步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支持。
3、可行性分析结论
经审慎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是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促进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顺利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
(七)募集资金置换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就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切实履行相关决策监督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十一、本次定向发行需要履行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情况
公司不属于国有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本次发行公司无需履行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十二、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在有效期内尽快实施。
(三)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四)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磊垚北交所点石成金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锦绣 65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薛小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萍、江苏启宁汇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启宁汇一岚滕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 82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量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量资产北交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艾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艾叶进取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子午动量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姜红军、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得桂(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六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蒋小钢先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蒋小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801.04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28.88%,为公司控股股东,通过新华基康间接控制公司 5.77%的股份,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蒋丹棘间接控制公司 1.17%的股份,蒋小钢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35.82%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其他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蒋小钢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控制的表决权将有所下降,但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第五节 主要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6 年 6 月 30 日 |
| 资产总计(元) | 721,352,406.88 | 806,089,326.89 | 791,173,938.72 |
| 其中:应收账款(元) | 298,118,384.70 | 379,689,577.48 | 422,614,371.76 |
| 预付账款(元) | 2,999,127.28 | 1,145,479.34 | 1,396,390.88 |
| 存货(元) | 94,139,134.62 | 111,426,870.68 | 102,490,266.99 |
| 负债总计(元) | 124,683,581.11 | 170,249,519.02 | 148,432,970.67 |
| 其中:应付账款(元) | 40,304,982.58 | 93,641,766.39 | 79,655,937.6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元) | 595,154,922.54 | 633,890,390.07 | 640,751,314.0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27 | 3.79 | 3.19 |
| 资产负债率(%) | 17.28% | 21.12% | 18.76% |
| 流动比率 | 5.14 | 4.28 | 5.12 |
| 速动比率 | 4.38 | 3.63 | 4.37 |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1月—6月 |
| 营业收入(元) | 356,800,515.38 | 407,897,138.01 | 172,839,707.8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 77,017,926.46 | 82,611,652.07 | 32,484,783.14 |
| 毛利率(%) | 56.06% | 52.72% | 53.65% |
| 每股收益(元/股) | 0.55 | 0.50 | 0.1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 | 13.60% | 13.44% | 5.0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12.87% | 13.21% | 5.0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6,458,305.14 | 41,508,717.75 | -29,934,745.7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3 | 0.25 | -0.15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08 | 1.04 | 0.37 |
| 存货周转率 | 1.83 | 1.83 | 0.73 |
注:各项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当期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当期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当期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4、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净利润/加权平均股本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库存股数量)
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支出/营业收入
9、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期末总股本-库存股数量)
10、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1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1、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4,785.94 万元、44,034.29 万元和 48,817.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4,974.10 万元、6,065.33 万元和 6,555.57 万元, 计提比例分别为 14.30%、13.77%、13.43%。分账龄看,公司 80%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在两年以内,账龄结构良好,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充足。
2、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413.91 万元、11,142.69 万元和 10,249.03 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3.05%、13.82%和 12.95%。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和构成占比保持稳定。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665.33万元、3,737.28万元和3,552.7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85%、4.64%和 4.49%。2025 年度固定资产金额有所下降,主要为本期公司将闲置房产对外出租,由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运行良好,能够按照预定用途发挥经济效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各类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4,030.50万元、9,364.18万元和 7,965.5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33%、55.00%和 53.66%,占比有所上升,主要为采购量增加,公司在不影响信用的前提下适度延缓货款支付。
(二)利润表主要科目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35,680.05 万元、40,789.71 万元和 17,283.97 万元。公司营业收入以主营业务为主,其占比超过营业收入的 99%;按销售区域划分,主要集中于国内,国外销售主要为 Geokon,Inc 向公司的少量产品采购。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上升,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向好,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有所增加,进而带动全年营业收入的增长。2026年1-6 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微增长2.79%,营业收入规模相对稳定。
2、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分别为 56.06%、52.72%和 53.65%,毛利率水平整体保持稳定,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到收入结构影响,各产品中的细分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3、净利润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金额分别为 7,727.34万元、8,304.72万元和 3,252.50万元。随着公司营收规模的扩大,净利润水平呈稳定增长的态势。
(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645.83万元、4,150.87万元和-2,993.47万元。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494.96万元,下降 37.54%,主要为本期销售回款减少,为职工及各项税费支付的现金增加。2026 年 1-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的季节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完整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经营现金流情况较好。
(四)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7.28%、21.12%和18.76%,流动比率分别为5.14、4.28 和 5.12,速动比率分别为 4.38、3.63 和 4.37。
整体来看,公司负债率较低,资信良好。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较为稳健,财务风险较低,偿债能力较强。
2、盈利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 0.55 元/股、0.50 元/股和 0.16 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2.87%、13.21%和 5.04%。受销售季节性影响,公司 2026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低。整体来看,公司盈利能力稳步上升,盈利能力较强。
3、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08、1.04和0.37,基本保持稳定。公司采取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针对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较好的客户给予一定信用期,报告期内未发生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形,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83、1.83和0.73,基本保持稳定。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合理备货”的模式进行生产和采购,存货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
第六节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定向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升级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及现有主业紧密相关,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在巩固原有优势的前提下,完善研发体系,促进主营业务高质量发展,同时,强化差异化竞争优势、精准匹配市场核心需求,提升公司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将有所增加,整体资金实力有所上升,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公司的资本结构将更加稳健,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业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能感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升级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大,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会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所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增强研发实力和运营效率,提升整体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本次募集资金有效增强了公司的资金实力,充足的流动性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有助于增加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同业竞争、潜在同业竞争以及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形成同业竞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影响。
四、通过本次发行引入资产的,是否导致增加本公司债务或者或有负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五、本次定向发行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蒋小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类型 | 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认购数量(股) | 本次发行后(预计)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实际控制人 | 蒋小钢 | 71,946,605 | 35.82% | 0 | 71,946,605 | 34.29% |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蒋小钢先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蒋小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801.04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28.88%,为公司控股股东,通过新华基康间接控制公司 5.77%的股份,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蒋丹棘间接控制公司 1.17%的股份,蒋小钢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35.82%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其他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蒋小钢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控制的表决权将有所下降,但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六、本次定向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发展,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质量,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提升,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有积极影
响。
七、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一)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风险因素
1、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速放缓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监测终端及相关产品、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广泛应用于能源、水利、交通、自然资源及智慧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这些行业容易受到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的影响。如果未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速放缓,相关行业景气度下降,将会对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凭借已掌握的核心技术不断开发设计新产品,丰富产品系列,目前已成为在工程安全监测领域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及知名度的企业。未来公司若不能紧跟市场趋势,市场竞争导致公司盈利水平下降,或者公司产品研发未能适应市场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上游主要为金属类大宗商品、电子元器件等,存在一定价格波动。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或者波动加剧,而公司不能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将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4、信息安全风险
公司基于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并针对工程需求开发了服务于监测行业中小型客户的开放云平台和数据中心 云平台,以及服务于监测行业大型客户的私有云平台,在公司未来业务开展中,如发生信息泄露情况,将可能导致诉讼或仲裁等纠纷,进而对公司声誉、业务开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侵权的风险
公司在岩土工程与环境监测领域掌握了重要的核心技术,形成了比较突出的核心技术优势。公司高度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密措施,但是如果未来由于不正当竞争等因素,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被侵权,将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财务相关的风险因素
1、应收账款回款较慢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向主要原材料及服务供应商采购账期一般相对较短;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设计研究院、科研院所、施工局、高校等,内部付款审批环节多,程序严,流程较长,应收账款回款较慢,应收账款回款期与营运周期存在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回款速度较慢可能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净额较大风险
受市场经济及公司业务特性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净额较大。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主要是规模较大的央企、国企和政府部门,客户信誉良好,现金流充沛且与公司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出现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对公司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将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变化风险
2023年 10月公司取得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1002166),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未来国家的税收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条件,或202年到期复审不能顺利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时,公司的所得税率将会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三)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因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战略等因素得出,项目虽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若整体宏观经济、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环境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延期、投资超支等情况,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1、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结果将受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第八节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磊垚北交所点石成金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锦绣65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薛小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萍、江苏启宁汇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启宁汇一岚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和资本耕耘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量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量资产北交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艾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艾叶进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子午动量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姜红军、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4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得桂(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六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签订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和 2026 年 9 月 15 日
(二)认购方式、支付方式、认购数量及价格
1、认购方式
乙方同意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2、支付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后,乙方收到《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后应按照《缴款通知书》所要求的期限将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全部足额支付至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所指定的账户。
3、认购数量及价格
本次发行的乙方具体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 序号 | 认购对象 | 认购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 1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82,893 | 12,999,994.07 |
| 2 | 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磊垚北交所点石成金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919,017 | 10,099,996.83 |
| 3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锦绣65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36,942 | 6,999,992.58 |
| 4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36,942 | 6,999,992.58 |
| 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5,950 | 5,999,990.50 |
| 6 | 薛小华 | 545,950 | 5,999,990.50 |
| 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8,562 | 4,599,996.38 |
| 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3,967 | 3,999,997.33 |
| 9 | 王萍 | 354,868 | 3,899,999.32 |
| 10 | 江苏启宁汇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启宁汇一岚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54,868 | 3,899,999.32 |
| 11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8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18,471 | 3,499,996.29 |
| 1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2,074 | 3,099,993.26 |
| 13 | 广州量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量资产北交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72,975 | 2,999,995.25 |
| 14 | 上海艾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艾叶进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72,975 | 2,999,995.25 |
| 15 |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72,975 | 2,999,995.25 |
| 16 | 深圳市子午动量投资有限公司 | 272,975 | 2,999,995.25 |
| 17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2,975 | 2,999,995.25 |
| 18 | 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72,975 | 2,999,995.25 |
| 19 | 姜红军 | 272,975 | 2,999,995.25 |
| 20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4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72,975 | 2,999,995.25 |
| 21 | 得桂(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得桂专精特新精选六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180,172 | 1,980,090.28 |
| 合计 | 8,924,476 | 98,079,991.24 | |
认购价格:10.99 元/股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若乙方为个人投资者,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乙方个人投资者签字,并加盖甲方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
| 1、本次发行已获得甲方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
| 2、本次发行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
上述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上述关于合同生效条件外,本合同未附带其他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五)相关股票限售安排
√适用 □不适用
1、乙方保证并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基康技术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做市商为取得做市库存股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除外。
2、如乙方为做市商,为取得做市库存股参与本次发行,则保证并承诺在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到账后,及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为甲方做市并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备案通知,且自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日)起 6个月内不得申请退出为甲方做市。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发行人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相符,则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六)违约责任条款及纠纷解决机制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履行足额缴付认购款项义务,则构成乙方违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有权取消乙方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乙方应根据《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按照其获配金额的20%缴纳违约金,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以直接冲抵前述违约金,冲抵后有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补足;如乙方未缴纳申购保证金的,则乙方需要按照其获配金额的 20%缴纳违约金。同时在此情形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对乙方的弃购行为如实公告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1、乙方保证并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基康技术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 的股票上市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做市商为取得做市库存股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除外。
2、在乙方按时足额缴付了认购款项的前提下,除非本合同另有其他明确约定外,若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向乙方交付所认购股票,则构成违约,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如因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关要求或发生可能影响甲方及甲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事件或法律情形时,甲方调整或取消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甲方无需就调整或取消本次发行事宜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将按本合同约定以及法律法规之规定承担由于违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5、如果因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而致使对方蒙受实际损失的,甲、乙双方中违约的一方应对守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次发行事项如未获得甲方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或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不生效,且均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亦无需承担任何缔约过失责任。
7、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因法律法规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事项导致本次发行被终止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8、本协议应于中国证监会同意甲方本次发行注册申请的批复有效期内履行完毕。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本协议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完毕的,其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
9、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补充协议的内容摘要
□适用 √不适用
三、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中介机构信息
一、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明希 |
| 保荐代表人 | 王志宽、周楠 |
| 项目组成员 | 李一鸣、张铭哲、赵国煜、常雅婷、毛雨 |
| 联系电话 | 010-88085998 |
| 传真 | 010-88085256 |
二、律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 住所 | 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层、8 层 |
| 单位负责人 | 张利国 |
| 经办律师 | 胡琪、许桓铭 |
| 联系电话 | 0571-88362156、010-88004488 |
| 传真 | 0571-88362156、010-66090016 |
三、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住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万达广场商务楼 B 座 19-20 楼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郭澳 |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阚忠生、陈冬梅、张文涛(已离职)和薛飞霞 |
| 联系电话 | 025-84711188 |
| 传真 | 025-84724882 |
四、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股票登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
| 法定代表人 | 黄英鹏 |
| 联系电话 | 4008058058 |
| 传真 | 010-50939716 |
六、其他机构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有关声明
一、申请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袁双红
张绍飞张绍飞
郜 卓 部 卓
审计委员会成员:
郜 卓 卓
赵初林赵初林
樊一笑
王志刚王志刚
苏 锋 苏锋
沈宇丰
沈宇丰
苏 锋锋
潘 超潘超
潘 超
潘超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节 有关声明
一、申请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袁双红
沈宇丰
赵初林
张绍飞
赞一笑
樊一笑
苏锋
郜卓
王志刚
潘超
审计委员会成员:
郜卓
苏锋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申请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
吴玉琼
二、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蒋小钢
基康技本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荐人声明
本公司已认直阅读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墓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保荐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李一鸣
王志宽
周楠周楠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四、保荐人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木人已认直阅读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经理:
王明希
王明希
保荐人董事长:
张翼飞张翼飞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28日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古其、 胡琪
许桓铭
六、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阚忠生
陈冬梅
负责人:
张文涛印郭 澳
薛飞霞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9月28日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注册会计师离职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对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5)00406号”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为张文涛和薛飞霞。
张文涛因个人原因已从本事务所离职,终止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9月28日
七、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沈宇丰
樊一笑
苏锋
郜 卓
王志刚
审计委员会成员:
郜 卓
苏锋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全体董事:
袁双红
赵初林
沈宇丰
张绍飞
樊一笑
苏锋
郜卓
王志刚
潘超
审计委员会成员:
郜 卓
苏锋
潘超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全体董事:
袁双红
赵初林
沈宇丰
张绍飞
樊一笑
樊一笑
苏 锋
郜卓
王志刚
潘超
审计委员会成员:
郜卓
苏锋
潘超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全体董事:
袁双红
赵初林
张绍飞
樊一笑
沈宇丰
苏锋
郜 卓
王志刚
潘超
审计委员会成员:
郜 卓 苏锋
潘 超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
七、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全体董事:
袁双红
张绍飞
郜卓 部卓
审计委员会成员:
赵初林
沈宇丰
樊一笑
苏锋
王志刚
潘超
苏锋
潘超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全体董事:
袁双红
赵初林
沈宇丰
张绍飞
樊一笑
苏 锋
郜 卓
五志刚王志刚
潘超
审计委员会成员:
郜卓
苏锋
潘超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不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
雷 霆
吴玉琼
张文涛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不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
雷霆
吴华兵
琚英帅
吴玉琼
张文涛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蒋小钢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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