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 10 月16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昌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40)。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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