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 年10 月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7年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PNCBANK, NATIONALASSOCIATION、BANCO BILBAO VIZCAYAARGENTARIAS.A.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0亿元。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与本次授信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署,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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