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 10 月22 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形式发出,2026 年10 月 26 日下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 103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总裁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充分保障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舆情管理办法》(2026 年 10 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总裁工作细则》(2026 年10 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境内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5 时在公司13 号楼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将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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