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收购威领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威领股份控制权及向威领股份股东发起部分要约收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2)。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要约收购、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一种或多种方式收购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领股份”)控制权。
前期,山南锑金通过部分要约收购方式取得威领股份15,936,390 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6.12% ,收购价款为286,855,020 元(不含税费),相关资金结算及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0 月10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要约收购威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84)。
现将后续进展公告如下:
二、本次进展情况
(一)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至2026 年10 月 22 日,山南锑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威领股份5,961,000 股股份,占威领股份总股本的 2,29% 。通过前述要约收购及集中竞价交易,山南锑金合计取得威领股份21,897,390 股股份,占威领股份总股本的 8,40% 。
(二)司法拍卖股份取得法院裁定及完成过户登记
2026 年 10 月 22 日,山南锑金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号为【(2026)粤03 执736之二】。山南锑金于2026 年10 月 10 日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持有的威领股份 2,850,000 股股份,成交价款合计73,490,800 元。裁定确认上述股份强制过户至山南锑金名下,股份所有权自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2、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号为【(2026)湘10 执635号之一】。山南锑金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上海领亿持有的威领股份10,000,000 股股份,成交价款为 260,820,000 元。裁定确认上述股份所有权归山南锑金所有,所有权自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目前,山南锑金已付清上述两次司法拍卖的全部价款,合计 334,310,800 元。两次司法拍卖涉及威领股份合计12,850,000 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4.93% 。2026 年10 月 26 日,上述司法拍卖股份中 10,000,000 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至山南锑金名下,剩余 2,850,000 股股份过户登记正在办理中。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综合前述要约收购、集中竞价增持及司法拍卖股份过户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南锑金合计持有威领股份31,897,390 股,占威领股份总股本的 12.24% ,为威领股份第一大股东。
上述通过司法拍卖竞得的威领股份 2,850,000 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将持有威领股份34,747,390 股股份,占威领股份总股本 13.33% 。
山南锑金已就上述权益变动事项编制《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威领股份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南锑金尚未取得威领股份控制权。山南锑金拟于2026 年11月4日召开的威领股份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改选威领股份董事会成员为山南锑金提名人员。若该次股东会顺利通过改选董事会成员相关议案,山南锑金将取得威领股份控制权。后续,山南锑金将按照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及相关安排,依法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参与司法拍卖等方式继续增持威领股份股份,推进取得威领股份控制权的相关工作。能否最终取得威领股份控制权仍存在不确定性。
山南锑金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履行股份锁定、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等相关义务,继续履行已公开披露的承诺。
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推进上述事项,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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