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控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汇通控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汇通控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50.770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6,185.63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7,856.04 万元,募集资金于2025年2月 27日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22 号)。
拟将募投项目“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 20,217.51 万元调整至 12,217.51 万元,调减的 8,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芜湖金美年产 90万套高端新能源汽车造型部件及声学产品项目”。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总额 | 76,185.63 |
| 募集资金净额 | 67,856.04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5年2月27日 |
|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 | 8,000.00 |
|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 | 11.79% |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类型 |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改变募集资金金额 □取消或者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实施新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其他: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变更前募投项目 | 变更后募投项目 | ||||||||||||||
| 募集资金发行名称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止公告日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投入金额 | 是否已变更募投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发行名称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项目拟投入总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 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汽车 | 汇通控股 | 安徽省合市经济技术发区 | 28,717.51 | 20,217.51 | 20,217.51 | 5,104.05 | 是 | 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 | 汇通控股 | 安徽省合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28,717.51 | 12,217.51 | 否 |
| 是 | 年产90万套高端新能源汽车造型部件及声学产品项目 | 芜湖金无限公司 | 安徽省经济技术开发区 | 100,000.00 | 8,000.00 | 否 | |||||||||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原投资项目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资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预定可使用状态 |
| 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 | 汇通控股 | 20,217.51 | 5,104.05 | 15,113.46 | 2027年2月 |
本次拟变更的原项目为“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后期拟投入的设备采购、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于2022年8月立项,立项之初系为匹配本地核心客户的产品需求、缩短供应链响应半径而规划建设,项目主要围绕造型部件产品进行产能布局。项目开始建设后,下游需求结构发生变化:部分产品(如格栅等)因客户改为自制,需求量有所下降,进而带动公司格栅等造型部件的需求收缩。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仍然稳固,且客户数量众多、合作品类丰富,公司仍将持续积极争取其他项目的配套机会;但基于现有产品需求的实际变化,原项目主要围绕造型部件产品建设,公司将对后续投资节奏予以控制。
与此同时,公司保险杠等造型部件及声学产品的订单快速增加,整体业务量与营业收入稳步提升。公司新获取的项目定点同样涵盖造型部件与声学产品,预计将分别于2027年及2028年实现量产。其中,2027年量产的项目拟由公司芜湖现有工厂承接,2026年4月,公司调减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芜湖现有工厂的技术改造扩充产能;但现有厂区已无进一步扩产空间,2028年量产项目须由新建工厂承接,因此本次调减原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新工厂项目建设。
本次变更后新项目的实施地点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北片区,可有效覆盖公司核心客户的业务配套需求。近年来,核心客户的产品出口量大幅增长,对公司的订单需求持续攀升,公司现有厂房及产能已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交付需要,产能不足已成为制约双方深化合作的瓶颈。为抓住市场机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亟需新增厂房建设投入以及时形成配套产能。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需求变化调整的客观情况,结合自身经营实际作出的审慎决策。调整后,公司既可避免产能浪费,又能及时满足核心客户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有利于盘活募集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项目“年产 90 万套高端新能源汽车造型部件及声学产品项目”拟由全资子公司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北片区建设。项目将新建生产车间、仓库等配套设施,购置先进产品生产线,打造专业化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线。新项目选址区位优势突出,可实现对核心客户工厂的有效覆盖。新项目将进一步提升产线智能化水平,匹配主机厂对产品质量的严苛要求。新项目已纳入《安徽省 2026 年重点项目清单》,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 90 万套高端新能源汽车造型部件及声学产品的生产能力,预计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能够持续增强公司核心市场竞争力。
(二)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持续利好,为项目建设提供明确导向与制度保障
近年来,国家层面密集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汽车产业发展。2024年国务院推动汽车以旧换新,2025年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明确扩大国内汽车消费、推动智能网联技术产业化,2026年“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上述政策从消费端、供给端及产业链安全层面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创造了长期稳定的政策环境。本项目建设高端新能源汽车造型部件及声学产品生产线,直接契合国家产业导向。政策的持续赋能有助于降低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保障投资回报的长期稳定性。
(2)核心客户高增长与细分市场结构性机遇,为产能消化提供双重保障
尽管国内汽车零部件市场竞争白热化,但公司核心客户仍处于高速增长期。同时,高端智能电动汽车对产品复杂度、表面质量及静谧性要求严苛,具备相应制造能力的一级供应商有限,新进入者认证周期长、壁垒高。公司长期深耕该细分领域,已形成工艺技术、质量控制及同步开发等综合能力。项目建成后聚焦高端产品线,具备良好的市场可行性。
(3)公司扎实的技术储备与人才团队保障产品竞争力
公司长期深耕汽车造型部件及声学产品领域,是国内规模较大、产品品类齐全的一级供应商。在工艺技术方面,公司积累了涵盖注塑、电镀、涂装、烫印、发泡、模压等多种工艺的成熟经验,具备同步开发能力和柔性化生产能力,能够满足主机厂对产品质量、交付周期的严格要求。在人才方面,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一线员工队伍和工程技术团队,并通过定期轮岗、专业培训等方式持续培养多技能人才。上述技术积淀和人才梯队为项目的高效建设和稳定运营提供了核心支撑,确保产品在设计、工艺及质量控制上具备竞争优势,满足高端新能源汽车客户的严苛标准。同时,本项目聚焦高端产品线,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复杂工艺领域的技术壁垒。
(4)区域产业集群优势与深度客户关系构筑竞争壁垒
安徽省将汽车产业定位为“首位产业”,芜湖市作为核心集聚区,已形成从整车制造到关键零部件的完整产业链。本项目选址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北片区,可有效覆盖核心客户工厂。公司已在合肥、福州、大连、开封、广东等多地布局生产基地,具备跨区域项目管理和运营经验,本项目依托区域产业生态和公司已有的基地建设管理能力,在土地、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及配套协作方面将获得有力保障。此外,在芜湖本地为核心客户进行高端配套的能力,构成了独有的客户壁垒和区位先发优势,相比外地或新进入的竞争者,公司在响应速度、物流成本和协同研发等方面优势显著。
(三)新项目的投资计划及审批情况
新项目“年产 90 万套高端新能源汽车造型部件及声学产品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 10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80,225.6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19,774.37万元,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为 2028 年 12 月,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8,000 万元。
本项目已完成投资备案手续并获取环评批复。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新项目的实施是公司顺应产业发展趋势、优化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本次项目实施将优化公司的战略布局,提高公司对汽车出口、智能网联汽车等优质赛道的覆盖力,优质赛道代表着行业发展的方向和更大的市场潜力,可以为公司提供持续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智能网联汽车等下游客户对产品性能的极致要求,促使公司必须持续加大对新材料、新工艺、新设计的研发投入,进而使公司进一步完善研发创新机制,继续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紧跟行业潮流;此外,本次项目的建设也将扩大公司的规模,对核心客户的保供能力更上新台阶,有效降低产品成本,从而综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慎研究。但在新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下游客户扩产或公司客户拓展不达预期、技术迭代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新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加强对新项目的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后期投入的募集资金暂时尚未使用,通过调剂部分未使用资金支援更为迫切的项目建设,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权衡各项目轻重缓急等因素对投资节奏所做的必要调整。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求相符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无异议。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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