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泰和”“孙公司”)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泰和”)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14,280 万元,惠州泰和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 33,000 万元,前述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实际发生,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截至2026 年9月 30 日,珠海泰和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惠州泰和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泰和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期限不超过8 年,⽤于珠海泰和项目建设及设备购置。
惠州泰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惠州市弘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持有惠州泰和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追加项目贷款购置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14,280 万元,惠州泰和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28,000 万元,具体贷款及担保额度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惠州泰和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泰和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2年,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
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上述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额度为5,000 万元。具体贷款及担保额度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由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9月27 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七星大道 1088 号
法定代表人:易剑平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项目 | 2026年9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31,379.88 | 92,648.12 |
| 负债总额 | 106,623.40 | 73,162.53 |
| 净资产 | 24,756.49 | 19,485.59 |
| 项目 | 2026年1-9月 | 2025年度 |
| 营业收入 | 49,994.81 | 33,309.05 |
| 利润总额 | 7,027.86 | 603.99 |
| 净利润 | 5,270.90 | 618.04 |
经查询,珠海泰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担保方: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尚未就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珠海泰和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及授信额度,由公司、惠州泰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的融资额度由惠州泰和另一股东惠州市弘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同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担保合同金额)为100,09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0.33%。其中公司及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向光大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申请的 59,000 万元项目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合同金额)为89,090 万元。截止目前,实际负有担保义务的担保金额为69,131.47 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8.36%。以上担保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为47,280 万元,占公司202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4.6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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