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 月20 日以电子通信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6年10 月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岭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计划以总股本335,348,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6,767,437.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于2026年11 月11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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