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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英飞:关于挂牌转让两家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简称:\*ST英飞

证券代码:002528

公告编号:2026-09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两家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英飞拓系统与新普互联合称“标的公司”)持续亏损,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于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以下简称“资产竞价平台”)公开挂牌转让英飞拓系统 100%股权和新普互联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英飞拓系统 100%股权和新普互联 100%股权合称“标的资产”),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价高者得的原则,最终根据资产竞价平台竞价结果确定。

2.本次交易挂牌底价拟以评估值为参考,确定标的资产的公开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 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 年6月30 日,标的公司新普互联和英飞拓系统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分别为-50,770.24 万元和-84,201.80 万元,新普互联和英飞拓系统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均为0.00 元。

3.本次交易拟根据确定的竞买条件,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若本次挂牌成交,公司将按重大资产出售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4.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及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系统、新普互联持续亏损,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于资产竞价平台公开挂牌转让英飞拓系统100%股权、新普互联100%股权,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价高者得的原则,最终根据资产竞价平台竞价结果确定。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评估公司”)出具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212 号)、《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211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 年6 月30 日,标的公司新普互联和英飞拓系统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分别为-50,770.24万元和-84,201.80万元,新普互联和英飞拓系统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均为 0.00 元。公司拟以评估值为参考,确定本次交易英飞拓系统 100%股权和新普互联 100%股权的公开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元。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及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两家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拟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根据本次交易的竞买条件,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若本次挂牌成交,公司将按重大资产出售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售股权将在资产竞价平台上公开挂牌转让,最终的交易对方以本次交易在资产竞价平台的最终竞买结果及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的竞买条件如下: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得继续使用公司的字号、商标、软件著作权等资产,不得继续以公司子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规定的公司关联人,意向受让方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后,标的公司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其中包括英飞拓系统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计应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含英飞拓系统及其子公司、新普互联及其子公司,下同)往来账款约为 95,099.84 万元及利息(此为截至目前的数据),新普互联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计应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往来账款约为 48,356.38 万元及利息(此为截至目前的数据),及公司可能因承担担保责任后形成对英飞拓系统的债权 1,360 万元(此为以截至目前的数据推测),其他或有负债、员工安置等事项,并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合同等;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交易完成后,积极督促标的公司按月向公司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及财务资金情况,积极督促标的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按约定偿还对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债务;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竞买成功后,受让方及其相关方须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配合履行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手续并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必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内档、财务报表及经有效签字及盖章的承诺函)、积极协助推进本次交易进程;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参与本次交易已履行其必要的前置程序;

7.意向受让方应知悉,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尚需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8.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应按挂牌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资产竞价平台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人民币200 万元;

9.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有效存续的主体,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公司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公司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11.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因标的公司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公司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逾期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公司、拖延或拒绝履行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或另行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12.意向受让方同意,若非公司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或另行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0 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公司损失:

(1)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或提交的文件资料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违反、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2)竞买成功后,不配合履行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手续或不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必要资料;

(3)竞买成功后,未在公司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

(4)竞买成功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13.就上述条件,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参与竞拍时向公司提供书面承诺文件。

14.意向受让方竞买成功后,可由其自身作为受让方与公司签署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也可以指定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某一子公司作为受让方与公司签署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前述被指定的子公司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在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前向公司提供该子公司之全部股东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的书面文件;

(2)符合上述全部竞买条件(第 13 条除外),并在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前向公司出具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具体以届时资产竞价平台发布的挂牌公告为准。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英飞拓系统

1.基本情况

名称: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5269446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 号莲花商务中心北楼5 楼

法定代表人:叶剑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4 月2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消防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路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信息系统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水处理工程、电子自动化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音响设备的安装(限现场),舞台艺术造型设计,灯光设备、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室内外装饰设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广播电视设备(除专控),音视频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教学设备,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三类),仪器仪表;组装、加工、生产: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英飞拓系统100%股权。

英飞拓系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英飞拓系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2,660.8562,715.3071,601.81
负债总额143,210.10145,690.37152,050.2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487.81-80,754.73-78,430.33
财务数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271.69314.342,096.13
营业利润-4,310.69-3,462.80-9,084.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30.06-2,221.36-10,034.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7.581,036.543,168.76

注1.以上数据为英飞拓系统合并数据。 注2.以上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20589号)。

3.权属状况说明

英飞拓系统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的情况。

4.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英飞拓系统股权,英飞拓系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英飞拓系统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计应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含英飞拓系统及其子公司、新普互联及其子公司,下同)往来账款约为95,099.84万元;公司为英飞拓系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1,360万元,目前该项担保已逾期。除前述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英飞拓系统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6.估值情况

根据国众联评估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212号评估报告,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英飞拓系统的净资产为-84,587.22万元,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4,201.8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0元。

(二)新普互联

1.基本情况

名称: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69920976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黄厂西路1号 C7 栋三层3363

法定代表人:于永强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 年12 月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日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新普互联100%股权。

新普互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新普互联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数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8,132.9922,611.5022,904.18
负债总额64,932.5365,215.6965,818.2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6,799.55-42,604.19-42,914.02
财务数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16,796.07
营业利润-4,201.14315.37-12,166.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95.36309.83-12,002.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1-129.191,805.58

注1.以上数据为新普互联合并数据。 注2.以上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20588号)。

3.权属状况说明

新普互联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的情况。

4.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新普互联股权,新普互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新普互联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计应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往来账款约为48,356.38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新普互联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新普互联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6.估值情况

根据国众联评估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211号评估报告,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新普互联的净资产为-54,737.35万元,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0,770.24万元,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0元。

(三)交易标的定价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均为0.00元,公司以1元为挂牌底价在资产竞价平台上公开竞价决定最终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股权出售事项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交易对手方和最终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手方后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签署正式的资产出售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剥离长期亏损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改善资产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股权转让所得款 项将用于日常经营等。

2.武汉佳讯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佳讯腾”)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有意报名参与公司在资产竞价平台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竞买,公司与武汉佳讯腾于2026 年10 月26 日签订了《意向协议》。该协议仅为武汉佳讯腾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报名参与标的资产竞买的意向性协议,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及交易价格以本次交易在资产竞价平台的最终竞买结果及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3.本次股权转让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待交易对手方及最终交易价格的相关信息确定后,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出售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20589 号);

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 3-0212 号);

5.《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20588 号);

6.《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211号)。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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