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2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 年 10 月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董事周志、冯东、史旭光、徐亚平、李晓鹏、龚敏、张腾文、马桦、王华清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志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月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44)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6 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认为,《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认为,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并符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会议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制定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李晓鹏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史旭光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与ESG 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志
委员:冯东、史旭光、龚敏、张腾文
(二)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龚敏
委员:周志、张腾文、马桦
(三)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腾文
委员:史旭光、龚敏、马桦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桦
委员:李晓鹏、张腾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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