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湖北武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武荆公司”)。
资助方式为股东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9.56 亿元,期限 14 年,年利率 2.46%,无担保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偿债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后续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以保证借款资金的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发行并表型定向资产支持票据(银行间REITs),搭建资产支持票据底层资产,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湖北武荆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56 亿元,借款期限为 14 年,自 2026 年 11 月 2 日起至 2040 年 11 月 1 日止,年利率为 2.46%,借款用途专项用于置换湖北武荆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60200016-2026 年(市中)字02907 号)项下剩余借款本金。本次财务资助无担保措施。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票据(银行间 REITs)信托设立后,公司将持有的湖北武荆公司60%股权、对湖北武荆公司的股东借款债权及相关衍生权益等转让至信托计划名下。
| 被资助对象名称 | 湖北武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 资助方式 | ☑借款□委托贷款□代为承担费用□其他____ |
| 资助金额(上限) | 195,600.00万元 |
| 资助期限 | 14年 |
| 资助利息 | □无息☑有息,2.46%/年____ |
| 担保措施 | ☑无□有,____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系为搭建资产支持票据底层资产的特定目的而实施,资金专项用于置换湖北武荆公司存量银行贷款。公司将以对湖北武荆公司的60%股权及财务资助债权及衍生权益等作为基础资产,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定向发行并表型资产支持票据。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票据(银行间REITs)信托设立后,公司将持有的湖北武荆公司60%股权、对湖北武荆公司的股东借款债权及相关衍生权益等转让至信托计划名下。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资助对象名称 | 湖北武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尹璞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000757005188N | ||
| 成立时间 | 2003年12月12日 | ||
| 注册地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大道与腾龙大道交叉口恒达·盘龙湾天源公馆1号楼 | ||
| 主要办公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招商江湾国际C栋30楼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80,800万元 | ||
| 主营业务 | 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停车场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软件开发;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 ||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____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79,963.75 | 661,380.23 | |
| 负债总额 | 416,324.65 | 323,424.04 | |
| 资产净额 | 363,639.10 | 337,956.19 | |
| 营业收入 | 56,576.61 | 115,878.58 | |
| 净利润 | 25,682.91 | 50,506.14 | |
|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 ☑无□有,____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湖北武荆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不能偿付到期债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公司在 2025 年度未对湖北武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湖北武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湖北武荆公司60%股权,山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山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山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未同比例向湖北武荆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但本次交易旨在配合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方案搭建基础资产结构,资产支持票据信托成立后,相应债权及相关衍生权益等将转让至资产支持票据信托计划名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湖北武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19.56 亿元。
2.借款用途:专项用于置换湖北武荆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60200016-2026 年(市中)字02907号)项下剩余借款本金,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14 年,自 2026 年 11 月 2 日起至 2040 年 11 月 1 日止。若实际放款日期与约定起始日不一致,以第一次放款时的借据所载实际放款日期为准。
4.贷款利率:年利率2.46%,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5.计息结息方式: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利息分期结算,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度末月的第 20 日,此日期后 5 个工作日为付息日。本金到期时最后一期利息随本付清。
6.违约责任: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本息、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隐瞒财务经营情况等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要求限期纠正、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中止或终止发放借款、要求提前偿还借款、单方解除合同等。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系为搭建资产支持票据底层资产而实施,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方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报发行并表型定向资产支持票据(银行间REITs)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存在资产支持票据发行不成功或信托设立未完成,可能影响后续债权转让安排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采取以下风控措施:
(一)严格限定资金用途,借款资金仅能用于置换指定银行贷款,未增加被资助对象的自由现金流支配空间,确保资金流向可控。
(二)加强贷后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湖北武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现金流情况,定期获取财务报表,监督其按期还本付息。
(三)依托资产支持票据交易结构,本次股东借款债权将作为基础资产之一,于信托生效后转让至信托计划名下,通过结构化安排进一步保障债权实现。
(四)湖北武荆公司作为高速公路运营主体,拥有稳定的收费权收益,特许经营权至2040年8月14日,与借款期限高度匹配,具备较强的内生偿债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湖北武荆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融资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借款利率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 |
|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 195,600.00 | 4.40 |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 0 | 0 |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0 | 0 |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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