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1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仁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10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建设雷迪克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约47.5亩。该项目分期实施,本次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3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及合规市场化融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项目用地招拍挂、协议签署、项目备案、建设实施及确定具体实施主体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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