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希腊船东签署船舶建造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及进展情况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1日披露了《关于与希腊船东签署船舶建造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公司下属子公司唐山大金海工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与希腊某船东签署了 3+1艘散货船建造合同,其中 3艘为确定船,1艘为买方选择权船。以上 4艘船舶建造合同的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 21亿元,其中:3条确定船的合同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5.75亿元,1条选择权船的合同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 5.25亿元。公司将为前述船东设计、建造、交付的船型为 211,000DWT(载重吨)散货船,每艘船总长约 299.95米、型宽约 50米、型深约 25米。3艘确定船将于 2029年-2030年分批交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选择权行使期限已届满。经双方协商后,买方(船东)决定放弃行使选择权。本次调整不影响本合同项下3艘确定船的交付。
上述事项属于日常经营合同的正常进展,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二、对公司的影响
1、选择权条款是船舶建造合同中常见的商业安排,买方未行使选择权不构成违约,亦不涉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2、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船舶建造业务的排产计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上述3艘确定船将按计划于2029年-2030年分批交付,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 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风险提示
本合同签订后实施周期较长,并以外币作为结算货币,项目最终确认收入金额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履行可能受航运与船舶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合同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合同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买方关于放弃选择权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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