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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关于子公司项目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项目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项目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康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威公司”)持有的圣廷峰汇地块(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 JSH-A02-08 地块,面积为 52,298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惠府国用(2011)13020900263 号,证载用途为“商服用地”),原规划用途为五星级酒店项目。因市场环境变化及其他客观因素原因,已无法按照原方案进行开发。从自 2019 年开始起,康威公司积极向相关部门申请在不变更土地性质的前提下调整规划方案,以及申请有偿收回等,试图努力盘活土地,但均未取得实质成效。因该项目存在被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风险较大,公司已在 2021 年度对该项目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并已在当年年度报告时予以披露。

公司于 2024 年收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惠市自然资函【2024】3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就上述土地收回事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撤销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前述《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近期,康威公司收到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书,前述无偿收回土地决定已经广东省高院判决生效。截至目前,尚未履行相关收地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21 年对该地块对应的资产计提全额资产减值准备。本次终审判决土地使用权收回生效事项不会新增资产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期间财务报表产生损益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惠市自然资函【2024】35 号);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判决书》【(2025)粤行终 95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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