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泰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思泰克将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147.88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8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798,6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2,804,327.1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6,994,272.83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361Z005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思泰克科技园项目 | 13,800.00 | 13,800.00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950.00 | 10,950.00 |
| 3 |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 | 5,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7,122.52 | 7,122.52 |
| 合计 | 36,872.52 | 36,872.52 | |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6 年9月 30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含净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950.00 | 5,627.98 | 5,638.48 |
|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 | 3,647.90 | 1,509.40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注 2: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遵循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且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3、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中包括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7,147.88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也将相应终止,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7,147.88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思泰克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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