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10 月 1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尹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公告(临2026-68)。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事务,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二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11 月 13 日在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 2026-6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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