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3次会议于 2026年 10月 20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 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宋鸿娟女士、李波先生、李海浪先生、李闻一先生、茅国伟先生和邬平波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3次会议全体成员全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2次会议全体成员全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3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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