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10 月 26 日,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 10 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分别为杨涛先生、颜志宇先生、邓湘湘女士、崔文浩先生、张毅先生、王成龙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高曈先生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表决票 8票;赞成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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