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博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博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在江苏三超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6年10 月 16 日以微信、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邹海培、那恪、黄水荣、余刚通讯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敬麒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无锡博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司董事认真审阅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 票,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14,211,577 股 变 更 为 136,021,577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114,211,577 元 变 更 为136,021,577 元。根据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 票,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无锡博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博达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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