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五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10月21日下午15:30至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共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共3人(其中受托独立董事0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张苏彤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第二个可行权期限结束之日,尚有部分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74,75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苏彤
杨 雪
赵一方
202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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