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翔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郑华青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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