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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7.8694万股(调整后)

 归属股票来源: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55 万股(调整前)

3、授予价格:26.42 元/股(调整前)

4、授予人数:56 人

5、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当期归属的条件未成就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归属手续。

业绩完成度(A)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的对应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年及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考核目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2025年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026年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6%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9%
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X=100%
An≤AX=80%X=80%
AX=0%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值或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结果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优秀P=100%
合格P=80%
不合格P=0%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权益=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权益×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P)。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陈小华先生、沈鑫先生已回避表决。

3、2025 年 9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63)。

4、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以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及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5)。

5、2025 年10 月21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6、2025 年 10 月 24 日,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陈小华先生、沈鑫先生已回避表决。

7、2026 年10 月23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前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8、2026 年 10 月 26 日,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陈小华先生、沈鑫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调整前)授予数量(调整前)授予人数
2025年10月24日26.42元/股55万股56人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2026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并同意按照《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为符合第一个归属条件的55 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37.8694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4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10 月26 日至2027 年 10 月22日,具体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进行归属。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年及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25日出具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7068号)、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8008号),2025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为592,643,701.23元人民币,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7.13%,因此满足本项归属条件的业绩考核的目标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100%。
考核年度考核目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2025年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026年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6%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9%
业绩完成度(A)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的对应情况如下:
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X=100%
An≤AX=80%X=80%
AX=0%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值或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外,其余55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根据《激励计划》可以按照个人当年归属额度的100%归属获授限制性股票。
考核结果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优秀P=100%
合格P=80%
不合格P=0%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3、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由于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9764 万股不能归属,因此,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0.9764 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10 月24 日

(二)归属数量:37.8694万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55 人(剔除离职人员后的数量)

(四)授予价格:18.86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可归属数量(万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陈小华董事、总经理中国0.83680.418450%
2沈鑫董事、制造总监中国2.09221.046150%
3程瑛副总经理中国2.78961.394850%
4徐栋副总经理、销售总监中国3.76601.883050%
5李瑞媛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1.39480.697450%
6吕敏财务总监中国2.78961.394850%
7胡青华核心技术人员、研发总监中国3.76601.883050%
8刘斌核心技术人员、研发总监中国3.76601.8830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含1名马来西亚籍)(共47人)54.537827.268950%
合计75.738837.869450%

注: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表中不包括因离职导致不符合归属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除1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其余 55 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归属名单,并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5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37.8694万股。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小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陈小华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系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除上述情况外,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 55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合计37.869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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